昌吉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昌吉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新黨廳字〔2011〕51號)和自治州黨委、自治州人民政府《關於自治州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昌州黨發〔2011〕47號),設立昌吉回族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以下簡稱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是自治州人民政府負責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的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昌吉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單位性質:政府機關
  • 所在地:昌吉州昌吉市
  • 上級組織:昌吉州人民政府
  • 單位職能:負責昌吉州工業經濟和信息化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提出自治州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建議;制定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協調解決工業化和信息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制定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制定自治州工業和信息產業最佳化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
(三)監測分析自治州國民經濟運行態勢,調節國民經濟日常運行;制定經濟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協調解決自治州經濟運行中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負責自治州能源保障和重要物資供需平衡有關工作;負責協調油地關係;負責經濟運行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四)負責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各行業的管理,組織實施行業專項規劃、計畫、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推進自治州煤電煤化工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自治州園區產業發展及相關建設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州民爆行業管理。
(五)負責自治州工業、信息產業及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制定技術改造、投資的有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研究和規劃技術改造投資方向和布局,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及社會資金投向;負責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的審核上報、核准、備案工作;監督管理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
(六)制定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推進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推進科研成果產業化;制定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實施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組織實施新產品開發、新技術推廣及鑑定、獎勵工作;負責振興裝備製造業工作,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
(七)推進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負責對自治州各類經濟成份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組織推進大企業大集團戰略的實施;制定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指導中小企業改革與發展,推動建立完善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負責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企業智力引進工作;承擔自治州減輕企業負擔工作。
(八)負責自治州工業節能減排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落實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法規、規劃、政策;負責推進自治州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自治州有關清潔生產和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自治州工業節能執法工作。
(九)負責執行國家、自治區電力行業規章、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負責許可權範圍內的電力行政執法、監督和行政許可;參與電力體制改革工作;負責擬訂年度電力行業運行調控目標;組織協調解決電力生產、運營和供應中的重大問題;負責保障重點用電,指導電力調度工作。
(十)統籌推進自治州信息化工作;指導、協調自治州經濟社會各領域信息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組織協調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推進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的互聯互通及重要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和共享,協調通信業有關工作;監督管理信息服務市場;推進信息化知識、技能的普及教育。
(十一)組織指導自治州電子信息產業的發展;組織推進自治州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的發展;指導電子信息產業基地建設工作;組織協調電子信息產業重大專項實施;監督管理自治州電子信息產品市場。
(十二)負責歸口管理、指導、協調自治州電子政務建設和套用工作;負責指導、協調、管理自治州有關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
(十三)指導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資工作。
(十四)承辦自治州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行政事務;負責機關的綜合協調和督查工作;負責人大議案、政協提案和意見的函復;負責本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政務公開、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綜合治理、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幹部培訓和考核、離退休職工管理、工會工作;負責機關重大政務活動的組織和服務保障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固定資產、車輛、後勤、安全等管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承擔會務、接待和對外聯絡工作。
綜合科(經濟運行局)
負責研究分析自治州國民經濟運行、結構調整、產業發展等重大問題;組織研究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戰略性問題;負責編制經濟運行調控方案,監測和分析研究各行業生產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並提出應對建議措施;負責經濟運行日常調節工作,負責煤、電、油、氣、運等重大生產要素的供需平衡、協調保障工作;承擔自治州應急管理相關工作,組織協調搶險救災等重要物資的調動及通訊保障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有關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的綜合性法律法規;監督檢查本委系統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本委系統普法宣傳教育工作;指導本委系統法規宣傳和自治州企業法制工作;承擔綜合性檔案起草及政務信息工作。
規劃與投資科
擬訂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編制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相關產業發展規劃和行業專項規劃;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技術改造、投資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投資政策,擬訂促進自治州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自治州年度投資導向計畫,提出投資規範和方向,引導企業、金融機構和社會資金投向;負責建立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領域項目儲備庫,進行項目推薦和服務;負責審核上報、核准、備案投資項目,管理國家、自治區下達的投資項目;負責對自治州技術改造工作實施巨觀管理和指導;擬訂自治州技術改造工作的有關政策措施,編制重點技術改造投資項目規劃並組織實施;對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效果進行調查和評價;負責自治州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工作。
產業發展科
產業發展科(自治州黃金生產辦公室、電力行政執法監察支隊),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產業政策,擬訂自治州產業發展政策措施,負責對相關產業、產品、項目進行產業政策和行業準入符合性審查和認定;指導產業合理布局,擬訂推進產業結構調整、淘汰落後產能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自治州承接產業轉移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自治州產業集群示範工程,協調指導現代煤電煤化工、有色金屬冶煉及壓延加工、先進裝備製造、石油天然氣開採及深加工、特色農產品精深加工、新型建材等支柱產業集群發展;承擔產業安全相關工作;負責電力行業行政管理和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自治州黃金生產的行政管理工作。
企業指導科
負責對自治州各類經濟成份企業的巨觀指導和服務;組織推進大企業大集團戰略的實施;擬訂促進重點企業、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監測分析各類企業發展態勢,發布相關信息;引導企業轉變發展方式,推動結構調整最佳化和管理創新;負責自治州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管理;負責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依法實施監督管理;負責指導企業安全和維穩工作;負責經濟和信息化領域人員的培訓,會同有關部門實施企業智力引進工作;承擔自治州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擬訂自治州推進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實施新型工業化有關項目的審批、核准、上報;承擔自治州推進新型工業化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技與裝備科
擬訂自治州企業技術進步及自主創新的政策措施;組織和管理國家、自治區、自治州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重大產業技術開發項目和創新能力建設項目的申報、實施工作;負責推進企業技術中心和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推進產學研相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負責企業研發項目審核和新產品、新技術推廣及鑑定、獎勵、專項資金的申報管理;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制定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擬訂裝備製造工業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調整的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振興裝備製造業發展工作。
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科
負責自治州工業節能監督管理工作;貫徹實施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政策法規;組織編制資源節約及綜合利用相關產業規劃;組織實施以工業節能降耗、綜合利用為主要內容的節能重點項目,負責高效節能技術和產品的推廣運用工作;組織開展工業節能執法監察工作;負責推進自治州循環經濟發展;組織協調有關清潔生產、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工作;負責自治州節能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審核和管理工作;負責自治州工業建設項目的能源消耗評估工作。
信息化推進科
擬訂自治州信息化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協調推進重大信息化工程;負責自治州信息化專項資金的管理;負責政府投資信息化項目的審核、監督及績效評估;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負責推進企業、農村、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協調電子政務建設和規劃、政策的制定,統籌自治州電子政務骨幹網路建設,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電子政務網路的互聯互通和業務協同;組織協調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推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負責自治州信息化推進中信息分析匯總工作,編制年度信息化發展報告。
電子信息發展科
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服務業發展;負責自治州基礎數據交換平台的規劃與建設;負責國家和自治區電子信息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審核、申報、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網路與信息安全的相關法規、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建立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組織擬訂應急預案;協調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風險評估等基礎性工作;負責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指導、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的企業認定和產品認定工作;協助推進軟體企業認定和登記工作;推進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和正版化;負責所屬職能的信息分析匯總工作,編制年度信息產業發展報告、網路與信息安全報告。
園區管理科
園區管理科(自治州工業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自治州園區發展總體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自治州園區建設綜合協調工作;負責園區產業集群發展規劃編制並組織實施;負責園區招商引資、產業發展定位工作;按照有關規定,負責設立園區的審核和申報工作;監測園區發展和經濟運行情況,開展考核評價工作;負責組織園區專項資金的申報和審核;擬訂自治州工業園區發展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自治州工業園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油區工作科
油區工作科(油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自治州油區管理與協調工作;負責石油、天然氣行業法規的貫徹實施,協調各行政主管部門監督檢查油區違法、違規行為,維護油區正常生產秩序;負責協調、銜接、平衡石油單位對全州天然氣供應;研究擬訂自治州石油石化產業發展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石油單位進入油區準入登記及經濟賠(補)償的協調;回收州域內油田試油及修井期產生的廢雜油液;負責對油田移交地方的邊遠單井實行統一管理,組織與油田聯合開發零星油氣區塊及難動用儲量;負責油地共建及石油企業對地方的扶貧及援助工作;承擔自治州油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人員編制

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列行政編制29名,其中部門領導職數5名,總經濟師1名,科級領導職數15名。
自治州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機關列工勤編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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