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處女賣淫案

昆明處女賣淫案

2009年3月16日晚8時許,昆明五華區博華學校六年級學生劉XX姐妹兩,在自家門口被警方制服帶走。警方指控兩人涉嫌賣淫,兩姐妹的年齡分別為15歲與13歲。與兩姐妹一起被抓捕的還有她們的父親、母親以及父親的兩名男性好友。2009年3月17日上午,他們被集體釋放。警方對此的解釋是:沒能抓到現行。據昆明法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劉氏姐妹的處女膜完整,未現裂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處女賣淫案
  • 發生時間:2009年3月16日
  • 當事人:劉芳芳、劉莉莉
  • 地點:雲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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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2009年3月16日晚8時許,昆明五華區博華學校六年級學生劉芳芳、劉莉莉兩姐妹,在自家門口被警方制服。警方指控兩人涉嫌賣淫,兩姐妹的年齡分別為15歲與13歲。與兩姐妹一起被抓捕的還有她們的父親、母親以及父親的兩名男性好友。劉氏姐妹涉嫌賣淫的對象為“王某某”。但此前,警方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明確表示,劉氏姐妹涉嫌賣淫的對象“是一名30多歲的過路徐姓男子”。劉仕華說,他曾向警方提出與所謂的“嫖客”進行當面對峙,未果。對此,劉仕華表示通過種種跡象,他認為此案並非簡單的“錯抓”,他懷疑,他們一家受到了警方的故意迫害。(此案所有人名均為化名)

事件回放

昆明處女賣淫案
劉芳芳15歲,劉莉莉13歲,她們是昆明博華國小六年級的學生,但現在,她們背負著“賣淫女”的名聲。
2009年3月16日晚8時,她們在自家門口被警方制服,跟她們一起被制服的還有父母親以及父親好友普恩富。警方的行動導致劉芳芳、劉莉莉多處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2009年3月17日上午,他們被集體釋放。警方對此的解釋是:沒能抓到現行。據昆明法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劉芳芳、劉莉莉的處女膜完整,未現裂傷。
“三男的三女的,剛好”
2009年3月16日,星期一。距劉芳芳、劉莉莉進入昆明市五華區博華學校讀書還不到一個月。放學回家,吃過晚飯,一家人待在屋子裡看電視。“晚上8點左右,她倆說要去街上吃燒烤”,母親張安芬說。
“我們剛出門,有人從旁邊衝過來,一把揪住我頭髮,把我按跪在地上。他們罵我是賣淫的,我根本動不了,他們力氣很大。”劉芳芳說。
“我聽到屋外有動靜,也聽到我女兒拚命叫喊,就趕緊出門看。”張安芬說,她出門後看到七八個人在門口,女兒跪倒在地上。“我問他們是乾什麼的,為什麼無緣無故打人。有人拿出個牌牌晃了一下說‘我們是派出所的,你這個××,你賣淫’。”“我說怎么可能,她們還這么小,還在上國小。”張安芬說。“但是沒人聽我的,他們也把我打跪在地上。”
在昆明王家橋一家遊戲室打工的普恩富,跟劉芳芳的父親劉仕華是好朋友。那天,他也在劉家。
“我出門跟他們說是不是搞錯了,還在上學的小學生,怎么可能幹那種事。他們不但不聽我的,連我也被打跪在地上。”普恩富說。“當時還有一個來劉家找活計的朋友。可氣的是,他們說‘三個男的,三個女的,剛好。’”
這“三個男的和三個女的”中,父親劉仕華、叔叔普恩富以及父親的朋友是“三個男的”。而媽媽張安芬以及劉芳芳、劉莉莉是“三個女的”。
拘捕 父親好友兩肋骨骨折
所有的人被控制後,臨走時“他們拿了家裡的一些工具還有圓凳,說是襲警的兇器。”然後,劉芳芳等人被帶到街上,那裡是昆明市五華區王家橋冶煉廠生活區大門口對面。
曾經跟劉仕華一起在工地打工的黃寶龍,當晚目睹了發生在王家橋冶煉廠生活區1號大門口對面街上的情景。他願意為他所看到的一切做證,並出具了按了手印的證明:
“2009年3月16號晚上8時左右我在生活區1號大門,看見一群人在哪(那)里鬧。我過去就認著(出)以前跟他幹活的劉老闆,這個老闆的名字叫劉仕華,我看有十多個人把他家一家人還有幾個我不認識的人打來跪起(跪著),十多分鐘來了兩輛警車把他們帶走……證明人:黃寶龍 2009年3月17號”
除了黃寶龍,還有鄧小軍以及開麵包車的張棉等人也就此事出具了書面證詞。
劉仕華說,這還不是最糟的。“進了派出所才難過。有兩個警察對我進行了3個小時的詢問,在這期間,我的手被反拷著,保持跪姿。他們要我承認我的兩個女娃是賣淫的。怎么承認啊?”劉仕華說。“我不承認,他們就打我。拿書墊著,用警棍打。”
在此次事件中兩根肋骨骨折的普恩富稱自己是被帶到派出所後被毆打受傷:“我們被帶到王家橋派出所,下車後就要我們跪著。過來兩個警察就用腳踢我,我痛得發抖,抱著胸部,還得跪著。”
2009年3月17日11時,普恩富從派出所出來後,疼痛難忍,便去醫院輸液。2009年3月19日,普恩富前往昆明法醫院司法鑑定中心做了法醫鑑定,鑑定結果表明:傷者普恩富此次損傷造成頭面部、軀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左側第7、8肋骨骨折,構成輕傷。劉芳芳和劉莉莉也於3月18日做了傷情鑑定,鑑定結果表明,她們的損傷為輕微傷。
劉仕華和張安芬沒有做傷情鑑定,原因是“實在沒錢做”。
“3000元的罰款都是跟我小舅子借的,他當時在貴州,把錢打在我的銀行卡上,取出來上繳的。”劉仕華說。“警察說我們襲警,3000元罰款得交。”後來,警方把這3000元退還。
結果 缺直接證據警方放人
國小女生“賣淫”事件引發重大反響和關注。王家橋派出所所長聶天傑說,2009年3月16日傍晚,派出所一名巡防和兩名學員警外出吃飯時,路上遇到劉芳芳,劉問他們“要不要耍一下”。劉的言行引起他們的注意。“然後,巡防人員發現劉搭上了一名30多歲的王姓過路男子,帶著他走進了他們租住的出租房。由於巡防人員沒有執法權,他們便在原地守候,等值班民警前來處理。”
就在等待期間,王姓男子突然從屋裡走出,劉芳芳跟著出來,巡防阻止他們離開,並要求他們等待民警前來調查時,張安芬從屋子裡衝出來,打傷巡防員李加權的眼部,緊接著,普恩富舉著一張凳子也從屋裡衝出。“我們的警務人員已經表明了身份,但還是遇到抗法,在控制局面的過程中,造成了當事人的身體不同程度的損傷。這一點我們承認,並在此前積極地跟當事人接觸,希望能夠妥善處理。但在派出所對他們實施刑訊逼供的說法是不存在的。”聶天傑說。 至於“抓了又放”的行為,聶天傑認為,“沒有發生實質的性關係,缺乏直接證據。經過詢問和調查後,第二天就讓他們回家了。”
鑑定 兩個女孩處女膜完整
2009年5月26日下午2時,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3樓。就此事件中相關人員經濟賠償的協商會在這裡舉行,雖然經過了漫長的談判,但因雙方的主張存在分歧,最後無果而終。五華公安分局認為,劉仕華等提出總計20萬元的賠償金額沒有相關依據,“是個天文數字”,他們只能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進行。
日前,劉仕華向五華區人民檢察院遞交起訴書,要求檢察部門對此事件進行調查核實,並查處相關責任人員,給自己全家一個書面答覆,賠禮道歉並賠償所有損失。
劉芳芳、劉莉莉先後在昆明法醫院做了診斷,法醫院出具的證明書證明她們的處女膜完整。“我跟人借錢去給孩子做的鑑定,這是證明她們清白的一個渠道。”劉仕華說,但他不希望這是唯一的、最後的渠道。

案件調查

據昆明法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書顯示:劉芳芳、劉莉莉兩名女孩的處女膜完整,未現裂傷。兩名女孩的父親劉仕華及其好友普恩富稱,在被帶進派出所後,兩人均遭到刑訊逼供。警方的行動導致劉芳芳、劉莉莉多處軟組織挫傷,構成輕微傷;而普恩富除了面部、軀體多處軟組織挫傷外,左側第7、8肋骨骨折,構成輕傷。
警方承認,在抓捕過程中,造成了劉芳芳等人身體損傷,並表示會積極客觀地進行處理。2009年5月26日,昆明市五華公安分局與此事件中的相關人員就經濟賠償進行協商,但因雙方的主張存在分歧,最後無果而終。五華公安分局認為,劉家提出總計20萬元的賠償金額沒有相關依據,他們只能依據最高法院有關規定進行。
在2009年6月2日的發布會上,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宇介紹,經初步查明,2009年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某、劉氏姐妹涉嫌賣淫嫖娼進行調查。在依法傳喚過程中,由於當事人不配合民警調查傳喚,發生肢體衝突。幾名當事人被帶到派出所後,分別進行了調查詢問。由於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氏姐妹有賣淫行為,派出所未以賣淫嫖娼案進行立案查處,及時將被傳喚人員結束傳喚詢問。因此,劉氏姐妹賣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事件影響

兩姐妹可能要轉校
“即使清白了,能復學了,兩個女兒也要轉校,否則,這書沒法念了。”劉仕華昨晚在電話中,一聲嘆息。
自從被指控為“賣淫女”後,劉芳芳、劉莉莉就沒有去上學了,也不敢出門,因為她們怕,“怕別人說我們是‘做那個的’。”
其實,這兩姐妹都是老師眼中的乖學生。
2009年4月初,兩姐妹的父親找校長要請很長時間的假時,班主任李老師才知道,兩姐妹被派出所的人當“賣淫女”抓了。“我到今天也不相信她們會做出這樣的事!”李老師表示,學校的大門永遠為兩姐妹敞開。

案件疑點

昆明處女賣淫案
嫖客由“徐姓過路男”變成“王某某”
昆明警方稱,劉氏姐妹涉嫌賣淫的對象為“王某某”。警方表示經初步查明,2009年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某、劉氏姐妹涉嫌賣淫嫖娼進行調查,並說明“由於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氏姐妹有賣淫行為”。
但此前,王家橋派出所所長聶天傑接受媒體採訪說,劉氏姐妹涉嫌賣淫的對象為“過路人徐姓男子”,甚至還詳細講述了案發細節。
警方拒絕“嫖客”現身
對於警方披露的案發細節與“嫖客”,劉仕華並不認同。“案發當晚,兩個女兒剛出門,就被警察抓住了,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女兒曾外出詢問他們‘要不要耍一下’的事實。”劉仕華說道。
“不論是王某某還是徐姓過路男,我們壓根就不知道有這么一個人存在。”劉仕華說,案發後,他曾要求與所謂的“嫖客”進行當面對質,但此要求遭到了警方的拒絕。
王家橋派出所為什麼跨區抓人?
劉仕華所居住的地點屬於普吉派出所的轄區,並不在王家橋派出所的管轄範圍內。王家橋派出所為何沒有通知普吉派出所,而是獨自派多人跨區抓人?對此,昆明警方尚未回應。
“這件事發生前,我與王家橋派出所有過過節。”劉仕華突然透露這一“內幕”,代理律師許興華說,劉氏夫婦在此前的工作守廁所期間,與當地村民發生過糾紛,王家橋派出所出警時,與劉氏夫婦有過摩擦,“由此,他們認為自己得罪了該派出所”。劉仕華則說:“我懷疑我們受到了派出所的迫害。”許興華也曾對媒體質疑了王家橋派出所跨區抓捕的合法性,他表示,事發後,轄區派出所普吉派出所曾對劉氏姐妹做了筆錄。

案件處理

昆明警方成立事件調查組,承諾公正客觀開展調查
2009年6月2日下午,昆明市公安局新聞發言人辦公室就昆明“3·16”事件召開新聞通報會。
昆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宇表示,昆明市公安局已成立事件調查組,對“3·16”事件相關情況全面調查,目前昆明市公安局已對當事派出所所長、刑偵中隊長和4名當事民警暫停執行職務。
2009年3月16日晚,五華分局王家橋派出所得到線索,對王某某、劉氏姐妹涉嫌賣淫嫖娼進行調查。在依法傳喚過程中,由於當事人不配合民警調查傳喚,發生肢體衝突。幾名當事人被帶到派出所後,分別進行了調查詢問。由於被調查人員中僅有王某某一人的陳述,沒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劉氏姐妹有賣淫行為,派出所未以賣淫嫖娼案進行立案查處,及時將被傳喚人員結束傳喚詢問。因此,劉氏姐妹賣淫嫖娼案件不成立。
王宇代表昆明市公安局向社會和媒體鄭重承諾:昆明市公安局將實事求是、公正客觀、全面細緻開展調查,如發現民警在執法過程存在違法違紀行為,將嚴格依照法律法規或相關紀律規定,嚴肅追究責任。
五華區檢察院已於2009年5月13日介入事件調查。
[2] 金羊網
[3] MSN中文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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