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

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

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晉寧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昆辦通〔2019〕10號)和《昆明市晉寧區深化黨政機構改革領導小組關於印發〈昆明市晉寧區深化區級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晉機改組〔2019〕1號)精神,制定本規定。

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是昆明市晉寧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
  • 辦公地址:昆明市晉寧區昆陽街道鄭和路507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全區統計工作,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及時,建立、健全並管理全區經濟社會運行巨觀資料庫。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統計改革和統計現代化建設規劃。
建立和完善反映經濟社會發展的統計制度、統計方法、統計指標和統計管理體系;組織實施國民經濟核算和投入產出調查,彙編提供國民經濟核算資料;組織實施和編制地方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並彙編提供數據資料。
(三)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人口、經濟、農業普查及專項調查工作,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普查和調查方面的統計數據並進行統計分析、統計監測。
(四)組織實施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築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房地產業、文化產業、其他營利性服務業、非營利性服務業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旅遊、交通運輸、電信、郵政、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公用事業等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五)組織實施能源、投資、消費、勞動工資、科技、人口、社會發展基本情況、環境基本狀況等統計調查;收集、匯總、整理和提供有關調查的統計數據,綜合整理和提供全區性基本統計數據。
(六)統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區性基本統計資料,定期發布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情況的統計信息。
(七)對國民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資源環境等情況進行統計分析、統計預測和統計監督,向區委、區政府及有關部門提供統計信息和諮詢服務。
(八)依法審批或備案部門統計和民間統計調查項目,指導專業統計基礎工作和統計基層業務基礎建設,建立健全統計數據質量審核、監控和評估制度。
(九)管理全區統計信息自動化系統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實施統計數據聯網直報,指導全區統計信息化建設。
(十)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和管理統計職稱考試工作,組織統計研究、統計教育、統計幹部培訓工作。
(十一)收集、整理各地基本統計資料,並進行對比、分析和研究。
(十二)開展統計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對違反統計法律法規的對象開展統計執法檢查。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本規定由中共昆明市晉寧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解釋,其調整由中共昆明市晉寧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辦理。中共昆明市晉寧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對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評估和監督檢查。
本規定自2019年3月12日起施行。
(一)辦公室(法規科)。負責文書檔案、機要、文秘、信息、財務、法規、工資、安全、保密和信訪等工作;負責後勤保障、安全保衛、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思想宣傳、群團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審查統計工作政府規章草案、規範性檔案;負責管理全區統計標準;負責全區統計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審批、備案部門統計、民間統計調查項目;負責組織、協調鄉鎮(街道)統計規範化建設相關工作。

人員編制

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中層職數4名。
昆明市晉寧區統計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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