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
果梗肉質,扭曲,形似佛教萬字元;果個大,紅褐色;汁液多,味香甜。
內在品質指標
旬陽拐棗總糖含量≥25克/100克,總酸含量≤2.2克/千克,維生素C含量≥50毫克/100克,胺基酸總量≥2.2克/100克,鐵≥15毫克/千克。
產地環境
地形地貌
旬陽縣位處秦巴山地,漢江河谷自西向東橫貫中部,將縣境天然分割為南北兩大自然區。地勢南北高、中部低,南北向地形剖面呈“V”形,海拔185-2358.4米。漢江以北屬秦嶺山脈南坡,是秦嶺緯向構造帶秦嶺亞帶的組成部分,除王莽山——包家山為西北——東南走向外,其餘山脈均為東西走向,中部高,四周低,面積2281.7平方千米,占旬陽縣總面積的64.2%;漢江以南屬秦嶺緯向構造帶大巴山弧形構造的邊緣部分,山脈走向多為西東向,地勢較漢江以北稍低,東部和南部高,西北部低,面積1272.3平方千米,占旬陽縣總面積的35.8%。地貌特徵是:以中山為主,兼有低山、丘陵、河谷地形,境內重巒疊嶂,溝壑密布。
土壤情況
旬陽縣土壤母質多屬淺海相沉積岩的變質岩,多為
黃棕壤,pH值6.5-7.5,有機質含量較高。適宜旬陽拐棗種植。
水文情況
旬陽縣境內水系屬長江流域漢江水系,漢江水系橫貫中部。發源和流經縣境的河溝集水面積在2平方千米以上的有488條,其中,集水面積1000平方千米以上的有漢江、旬河、乾佑河、壩河,集水面積100-1000平方千米的有蜀河、仙河、達仁河、東三河、小河、洛駕河、冷水河和大棕溪,集水面積10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溝有100條,集水面積5平方千米以上的河溝有196條。
氣候
旬陽縣北居秦嶺,南依大巴山,兩山夾峙,阻住南下的冷空氣,截擋溯漢江河谷上行的暖溫氣流,境內氣候溫暖濕潤,四季分明,呈典型的南北過渡特徵,形成特殊的北亞熱帶氣候區。春季降水較少,夏季降水多且多暴雨,年均降雨量852毫米。年均氣溫15.4℃,年均日照時數1790.4小時,無霜期252天。境內低山河谷地區,年平均相對濕度69%;全年盛行偏東風,西北風次之。
歷史淵源
拐棗,生長在秦嶺以南,被秦始皇以“萬壽果”命名,具有保肝護肝、開胃健脾、滋陰補腎的功效,可做酒、醋、飲料等。
20世紀80年代,旬陽拐棗,就開始出口韓國。
旬陽縣在山上建拐棗園,在山下建加工廠,以“企業+園區+基地+農戶”的發展模式讓企業、種植戶實現合作共贏,農民穩步增收。
2016年11月,“旬陽拐棗”獲得了國家地理標誌認證,成為縣域經濟發展的新引擎。
截至2017年,旬陽縣將拐棗產業與退耕還林、天保工程等項目捆綁實施,助推段家河、神河、棕溪等鎮成為萬畝拐棗示範鎮;神河鎮王義溝村、段家河鎮彌陀寺村、關口鎮大廟村等20個村建成千畝拐棗示範村,以這些鎮村為重點,打造30餘個百畝連片示範點,占全國拐棗產量的80%以上,已出口到韓國、日本、印度,被研發成系列保健產品,年產值過億元。拐棗功能飲料已正式投產。
生產情況
2011年,旬陽縣旬陽拐棗生產面積2萬畝。
2016年,旬陽縣旬陽拐棗生產面積6萬畝,年產量1.21萬噸。
2017年底,旬陽縣旬陽拐棗生產面積22.8萬畝。
產品榮譽
2016年11月2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旬陽拐棗”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6-03-1991。
質量安全要求
旬陽拐棗產地環境和產品質量符合國家相關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安全指標符合GB2762-2012,GB2763-2014規定要求。
特定生產方式
1、保持品種純正。旬陽拐棗63.2%為野生林,均為野生拐棗樹種子自然脫落所生。36.8%為近年人工栽植,全部採用當地野生拐棗樹種子育苗,以保證品種的純正。主栽品種為當地優選土種胖娃娃。一般選擇樹齡15年左右、生長健壯的拐棗樹作為採種母樹,待種子充分成熟後採收、晾曬、脫粒、精選、窖藏或沙藏,來年播種,種苗經兩年以上的培育才可栽植。
2、“三埋兩踩一提”種苗栽植。即三次埋土、兩次踩踏落實、一次將苗木上提的過程,包括五步:第一步,挖好樹穴後,將碾碎的表土平整、均勻地放在坑內,這是第一次埋土,利於苗木紮根。第二步,將苗木放在樹穴正中,進行第二次埋土,埋土到一半時暫停,將樹苗稍微向上提一下,這叫“一提苗”,防止樹苗窩根;這時要將已埋的土向下踩實,這是“第一踩”,目的是使樹苗的根須和土壤密切接觸,儘快吸收水分和營養,以便紮根生長。第三步,進行第三次埋土,埋至與地面相平,深度以原根跡為準,進行第二次踩實,使樹苗樹幹挺直。第四步,整理出1米見方的樹盤。第五步是澆水,一次性灌透。
3、粗放管理。旬陽拐棗野生林無人為因素干擾,收穫期直接採收;人工林,除隨大田作物以耕代撫外,不單獨施肥、灌水,不修枝整形,不噴施農藥,管理相對粗放。
4、霜降後採收。霜降後,果梗變為紅褐色,果柄與樹枝連線處產生離層,自然脫落法採收,以保證果實品質。
專用標誌使用
1、旬陽拐棗的生產經營者在使用拐棗農產品地理標誌前須向登記證書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請書、生產經營者資質證明、生產經營計畫和相應質量控制措施、規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書面承諾以及其他必要的證明檔案和材料。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旬陽拐棗農產品地理標誌證書持有人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責任義務。
3、旬陽拐棗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農產品包裝物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旬陽拐棗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要建立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並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
5、旬陽拐棗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需保存五年,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不得超範圍使用經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