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稅制

日本國國稅系統的組織體系及內部職能配置。日本國的稅收事務由財務省主稅局(相當我國財政部內設的稅政司)、國稅部門和地稅部門負責,主稅局負責稅收政策的制定及稅收協定的談簽等工作;國稅部門主要負責中央稅收的征管工作,隸屬於地方政府的地稅部門則負責地方稅收的征管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本國稅制
  • 所屬類目:法律制度
  • 來源:日本
  • 負責單位:財務省主稅局
日本國稅制簡介
(一)近年來日本經濟形勢及其稅制改革的最新情況。近年來,日本經濟結束了長達多年之久的低迷狀態。2007年3月底,日本經濟已連續保持6個季度的增長,足以說明本輪日本經濟復甦的基礎比較穩定。日本經濟財政大臣2006年7月18日在向內閣會議提交的《2006年度財政報告》認為,日本經濟“正朝著穩步擺脫通貨緊縮的前景邁進”,經濟新增長的條件日趨成熟。隨著日本經濟的持續增長,以及近年來日本稅制改革措施效果的顯現,稅收收入也一改總體下降之勢,從2004年起出現增長。2004財政年度日本國稅收入為456000億日元,2005財政年度為491000億日元,2006財政年度國稅收入為515000億日元(預計數)。
日本國家財政基礎主要來源是國稅和印花稅收入,近幾年國債收入所占比重有較大幅度上升。2005年國家財政收入為890000億日元,其中國稅收入為491000億日元,占財政收入總額的55.2%。國債收入為313000億日元,占財政收入總額的35.2%。上年度結轉資金以及其他稅收外收入為86700億日元,占財政收入總額的8.6%。稅收收入中主要的稅種為個人所得稅、法人稅和消費稅(類似於我國增值稅),2005年度收入分別為156000億日元、133000億日元、106000億日元,分別占稅收總收入32%、27%和22%。
日本國2005年度財政支出中,用於轉移支付的支出為160000億日元,占財政支出總額的18%。用於支付國債的費用為187000億日元,占財政支出總額的21%。從這幾個數據可以看出,國債支出所占比重過大,財政面臨較大壓力,增稅改革勢在必行,也納入了本屆政府的議事日程。
日本稅收的構成主要包括所得稅類、消費稅類及資產稅類三種。所得稅類包括個人所得稅和法人稅。個人所得稅是由國稅系統對個人全年勞動所得和個人獨資企業經營所得徵收的稅收,同時地方稅務部門還要就個人全年所得徵收個人住民稅及個人事業稅。法人稅是由國稅系統對法人公司經營所得徵收的稅收,地方稅務部門對法人公司經營所得要徵收法人住民稅和法人事業稅。消費稅類包括消費稅以及對煙、酒、石油天然氣等特殊商品消費徵收的各種稅收。日本國消費稅起始於1989年,其稅收負擔為消費者,稅率為5%;消費稅實行扣稅法即納稅人根據賬簿所記載的經營情況將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扣除後向所管轄的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資產稅類主要包括由國稅部門負責徵收的遺產稅、贈予稅、地價稅、印花稅和由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徵收的不動產購置稅、固定資產稅、特別土地所得稅等等。
(二)
日本國國稅征管體系由國稅廳、12個國稅局(含沖繩國稅事務所)和524個稅務署等三級稅務機構組成。
國稅廳內設長官官房、課稅部、徵收部以及調查查察部等4個部局,其主要職責包括制定稅務工作的總體規劃,統一宣傳和解釋稅法,指導和監督各地國稅局、稅務署的稅收征管具體工作;還負責與各省廳以及國際間的稅務合作等工作。
日本國國稅廳還設有稅務大學校,負責對國稅系統職員的培訓工作。近年來,日本國稅務局特別重視國際稅務培訓工作,從2005年開始,加強了國際稅務人才的培養,每年在稅務大學校舉辦二期國際稅務人才培訓班,一期為基礎班,參訓人員300人,均為在國際稅務領域工作的稅務人員,培訓時間2個月。另一期為高級班,從基礎班中選拔出100名優秀的人才繼續進行培訓,培訓時間4個月。另外,日本國國稅廳還設有國稅不服審判所,對納稅人的申斥進行審查。
稅務大學校和國稅不服審判所在各地區國稅局及沖繩國稅事務所的所在地均設有稅務大學的地方研修所和國稅不服審判所的分部。
國稅局不是按行政區劃設定的,而是根據稅源的經濟區劃設立在12個地區,其內部的組織結構和國稅廳基本相同,除在國稅廳的統一規劃指導下,負責指導和監督該管轄區內的稅務署的稅收征管工作外,還直接行使對轄區註冊資本金在1億日元以上大企業的稅收檢查、國際稅務事項的管理等。
稅務署是稅收征管的第一線,在全國共設有524個稅務署。根據轄區稅收規模的大小,稅務署的內部機構設定略有不同,一般在稅務署長之下均設有:(1)負責內部事務的總務課;(2)管理課;(3)個人課稅課;(4)法人課稅課;(5)資產課稅課。一些地區的稅務署因其徵收的稅收規模較大,還設有副署長等職位以及專門管理大企業的特別國稅調查官等;特殊地區的稅務署還設有負責酒類稅收管理工作的酒類指導官。
(三)日本國近年來加強征管的措施。日本國實行的是納稅人自行核算、自行申報、自行納稅的徵稅模式。實踐證明,這是一種先進的稅收征管制度。這種制度有利於增強納稅人的納稅意識,降低稅收徵收成本,但其前提是必須有一套高效便利的納稅服務體系和依法誠實的納稅環境。為此,近年來日本國國稅系統採取一系列措施,積極推進國稅管理信息化建設,努力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注重加強國際稅收管理工作,推進公正、公平的稅收管理。
積極推進國稅管理信息化建設,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自2004年2月起,日本國國稅廳在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推廣使用e-Tax系統,在技術層面上,已經解決了使用e-Tax系統簽名的法律效力問題。納稅人可以自行通過網際網路或是委託稅務代理機構進行申報和納稅。據統計,2004年度利用e-Tax系統申報的件數為7100件,2005年度增加到238000件(利用率不足1%)。日本國國稅廳設定的目標是2006年度利用率為2%,到2010年度,力爭e-Tax系統利用率達到50%。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近年來日本國稅廳加大了宣傳、輔導力度,並進一步完善電子申報系統,讓納稅人放心使用。如:自2006年1月起,納稅人通過e-Tax系統提交使用申請,不再補充申報其他書面資料;在個人所得稅確定申報期,將e-Tax系統接收時間延長到晚上11點(平常為晚上9點),並規定周六、日也可以接收納稅人的申請,以解決納稅人集中申報納稅出現的問題。
採取系列措施,加強稅收知識的宣傳工作,以取得國民的理解和支持。如將稅收知識編入學生教材中;在稅務署內配備相關設施,便於學生參觀學習;就稅制修改相關內容召開說明會;設立稅務相談室(負責稅務諮詢工作),配備經驗豐富的稅務官員,專門解答納稅人提出的問題。等等。
減輕納稅人負擔,提高工作效率。國稅廳還採取多種方式與地稅局合作,儘量簡化納稅人申報納稅的手續。在制度和執行兩個層面,都較好地解決了相關問題。比如,在制度面上,規定對於個人所得稅申報的納稅人,在繳納個人事業稅或是個人住民稅(屬於地方稅種)時,不需再另行申報。消費稅和地方消費稅的申報納稅等手續也可以一次完成。在執行面上,國稅局與地稅局經常聯合舉辦納稅申報說明會或是稅務宣傳活動,等等。
為提高為納稅人服務的水平,營造一個良好的稅收環境,各稅務署還會聯合辦公,以提高工作效率。據我們訪問的廣島南稅務署介紹,在個人所得稅申報期內,他們臨近的四個稅務署就在一個申報大廳內統一為納稅人辦理申報納稅等事宜。
注重加強國際稅收管理工作,推進公正、公平的稅收管理,以適應經濟全球化的時代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無國界化的進一步發展,特別是亞洲各國經濟的飛速發展,近年來日本企業與亞洲各國的經濟交往不斷增多。隨之而來的避稅現象也層出不窮。如何應對這種國際避稅問題,是日本國國稅廳所面臨的最大課題。國稅廳近年來不斷加強國際稅收管理工作,特別是在加強反避稅工作方面,為了創造一個良好的國際稅收環境,避免出現國家稅收權益的喪失,國稅廳採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積極參與國際組織的活動,加強與各國稅務當局間的合作,進一步完善國際通用的徵稅規則。作為OECD的成員國,日本國近年來積極參與OECD組織的各項活動,包括參加促進國際投資、避免雙重徵稅、消除有害稅收競爭、常設機構判定等專題會議,努力完善國際通用規則。加強與各國稅務當局間的合作,如定期舉行日中、日韓稅務局長會晤,就雙方關心的議題交換意見,共享所擁有的經驗等。
二是設立機構、加強溝通,充分發揮稅收協定的作用。稅收協定是解決國際間雙重徵稅和避免偷漏稅最有效的解決方法。隨著跨國交易日益增多,避稅問題和雙重徵稅問題日趨嚴重。為此,日本國國稅廳於2005年7月成立情報交換小組,充實負責磋商工作的人員,積極運用稅收協定中情報交換和相互磋商條款,以便更好地解決國際間雙重徵稅和避免偷漏稅問題。
三是切實採取措施,加強反避稅工作,形成反避稅工作的威懾力。新上任的福田進日本國國稅廳長官在稅務系統工作時間長達16年,在就任國稅廳長官後就明確表示,要加強反避稅工作,以積極的方式應對避稅問題。並採取了切實有效的措施:①.增設機構和人員。②.擴大反避稅審計的範圍,明確反避稅工作重點。對項目小組”,對各將反避稅工作的重點確定在關聯企業間無形資產交易以及提供勞務等方面。③.加大了對反避稅人員的培訓力度。以適應複雜多變的經濟形式。④.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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