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是指1958年4月29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一屆海洋法會議上籤訂的4個公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
- 簽訂時間:1958年4月29日
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是指1958年4月29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一屆海洋法會議上籤訂的4個公約。
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是指1958年4月29日在日內瓦召開的聯合國第一屆海洋法會議上籤訂的4個公約。包括:(1)《領海與毗連區公約》,規定領海的定義、界限和劃分方法,外國船舶的無害通過權和毗連區的制度。(2)《公海公約》,規...
1958年2月至4月在聯合國召開的第一屆海洋法會議上所擬訂的4個海洋法公約。它們是《領海和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公海捕魚及養護生物資源公約》和《大陸架公約》。全世界共80多個國家參加了會議。這些公約亦基本上是在美、英、法等在國操縱下制訂的。因此,隨著第三世界的崛起,它們紛紛要求制訂新的海洋...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是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的四公約之一。這個公約是由聯合國主持的首次關於領海及毗連區法律制度的編纂成果。簡介 《領海及毗連區公約》(Convention on the Territorial Sea and the Contiguous Zone),是1958年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的四公約之一。該公約是由聯合國主持的首次...
公海公約 (1958年4月29日訂於日內瓦)[本公約於1962年9月30日生效]本公約當事各國,深願編纂關於公海之國際法規則,鑒於自1958年2月24日至4月27日在日內瓦舉行之聯合國海洋法會議通過下列條款,概括宣示國際法上之確定原則,愛議定條款如下:'第1條 稱“公海”者謂不屬領海或一國內水域之海洋所有各部分。第2...
第1、2次海洋法會議,由於當時歷史條件所限,參加會議的國家中,亞洲、非洲和拉丁美洲的開發中國家只占其中的一半。會議通過的4項日內瓦海洋法公約,即:《領海和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公海漁業與生物資源養護公約》和《大陸架公約》,不利於廣大開發中國家、尤其是廣大沿海國家維護主權和海洋權益。而第3次...
保護及開發法》 韓國的《海岸帶管理法》 日本海上保全廳 馬漢和他的《海權論》 魏源和《海國圖志》 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 海洋權益 國家海洋權益 海洋法——規範各國用海權利的法律 “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生效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主要內容 現代國際海洋法的...
海洋法的規則大部分是國際習慣法規則。 1958年聯合國第一次海洋法會議(日內瓦會議)把傳統規則加以編纂和發展,制定成為四個公約:《領海與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捕魚與養護公海生物資源公約》、《大陸架公約》,這四個公約是現行有效的條約。 1982年第三次海洋法會議於通過並對各國開放簽字的《海洋法公約》...
《公海公約》1958年2月24日至4月27日,第一次聯合國海洋法會議在瑞士日內瓦召開。這次會議制定了《領海與毗連區公約》、《公海公約》、《公海漁業和生物資源養護公約》和《大陸架公約》,統稱“日內瓦海洋法四公約”。與海盜犯罪有關的是《公海公約》。該《公約》於1962年9月30日生效。參加該公約的國家共有50多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