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答疑》是2021年旅遊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恢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答疑
- 作者:黃恢月
- 出版社:旅遊教育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21年1月1日
- 開本:16 開
- 裝幀:平裝
- ISBN:9787563742097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在以往的旅遊執法實踐中,執法人員經常遇到一些難點和熱點問題,急需解答。《旅遊執法熱點難點問題答疑》研究的重點,就是順應執法人員的需求,通過法條的解讀,結合實際案例,為執法人員釋疑解惑。為了便於讀者的閱讀和查閱,全書採取問答的方式,一篇文章解決一個問題的思路,將全書分為巨觀執法篇、經營資質篇、旅遊廣告篇、契約管理篇、價格管理篇、日常管理篇和新冠肺炎篇等七個專題,總計113篇。另外,還在附錄種單列了三篇篇幅較長的文章,供感興趣的讀者閱讀。
圖書目錄
巨觀執法篇
001 旅遊行政執法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 / 002
002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大力推進旅遊綜合執法模式 / 008
003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旅遊執法邊界如何確定 / 010
004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的旅遊執法手段有哪些 / 012
005 監管旅遊景區法律法規的梳理及啟示 / 014
006 監管住宿業法律法規的梳理及啟示 / 017
007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是否可以對景區和飯店實施監管 / 019
008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可對A級景區和星級飯店實施標準監管 / 021
009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轉換對景區管理的理念 / 023
010 關於旅遊主管部門下令關閉旅遊景區遭訴訟的評析 / 025
011 對旅遊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發布旅遊線路的監管 / 030
012 從雲南涉旅案件的通報看旅遊市場監管的發展方向 / 036
013 從青島大蝦事件處理看旅遊消費者權益的保護 / 040
014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應當如何妥善處理旅遊投訴 / 043
015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在旅遊投訴處理中的困惑 / 045
016 目前我國法律對旅遊者行為約束的規定有哪些 / 050
017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散客市場是否負有監管職責 / 053
018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在旅遊安全監管中的困惑 / 055
019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旅遊執法中至關重要的監管依據 / 057
020 旅遊聯合執法中如何體現各司其職的原則 / 060
021 旅遊交叉執法檢查中存在的法律盲點 / 061
022 執法人員在法律適用中的注意事項 / 062
023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組團社和地接社違法行為的監管 / 064
024 行政執法中的“誰許可、誰吊證”與屬地吊證之辯 / 066
經營資質篇
025 單位或者自然人是否未經許可從事旅行社業務的界線 / 070
026 對旅行社出租許可資質實施吊證處罰引發的爭議 / 074
027 對資質不全從事旅行社業務經營行為的監管 / 078
028 對旅行社超範圍經營行為的監管 / 080
029 對出境社組織團隊前往非目的地國家和地區的監管 / 082
030 對旅行社分社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監管 / 084
031 對旅行社服務網點開展旅行社業務經營的監管 / 086
032 對旅行社服務網點超範圍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監管 / 088
033 組團社委託未備案的旅行社分社接待旅遊團隊是否違規 / 090
034 對資質不全從事導遊領隊業務的監管 / 092
035 對導遊未持導遊證從事導遊業務行為的處罰需慎重 / 095
036 對旅行社有照無證經營旅行社業務的監管 / 098
037 關於非邊境省旅行社經營邊境旅遊業務合法性的思考 / 100
038 旅行社組織邊境游是否涉嫌超範圍經營的監管 / 104
039 關於邊境旅遊法律法規制定的幾點構想 / 107
040 如何理解旅行社之間的業務委託代理制度 / 111
旅遊廣告篇
041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旅遊廣告的監管 / 114
042 旅行社無主觀故意發布不真實旅遊廣告的監管 / 116
043 旅行社通過微信發布歧視性旅遊廣告的處置 / 118
044 對旅行社提供虛假境外住宿內容的監管 / 121
045 旅行社門店放置其他旅行社旅遊廣告的監管 / 124
契約管理篇
046 建立包價旅遊契約關係的四個核心要素 / 130
047 包價旅遊契約的成立並生效有哪幾種方式 / 133
048 容易引起爭議的包價旅遊契約關係的類型 / 136
049 沒有簽訂書面形式的包價旅遊契約是否有效 / 141
050 旅行社服務中存在哪些旅遊契約不成立的情形 / 143
051 旅行社服務中存在哪些旅遊契約不生效的情形 / 146
052 旅行社應當何時和旅遊者簽訂包價旅遊契約 / 148
053 旅行社之間的委託代理關係與責任主體的確定 / 150
054 旅行社委託中顯名代理與隱名代理之辯 / 152
055 旅行社業務員同時代理旅遊者簽訂契約是否有效 / 154
056 旅行社為旅遊者提供服務的法定分類 / 157
057 目前旅遊契約主要包括哪幾種類型 / 159
058 如何判斷是包價旅遊契約抑或是代辦旅遊契約 / 161
059 如何理解自由行旅遊契約和定製旅遊契約的性質 / 163
060 旅行社為何將自由行旅遊契約定性為代辦旅遊契約 / 165
061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重點對哪個類型的契約實施監管 / 167
062 執法人員是否可以在處理投訴時啟動詢問筆錄程式 / 169
063 包價旅遊契約文本的選擇和包價旅遊契約的構成 / 171
064 執法人員如何對包價旅遊契約的內容合法性進行審查 / 173
065 關於對旅行社未簽訂書面包價旅遊契約行為的監管 / 175
066 沒有簽訂書面包價旅遊契約的旅行社是否必然被處罰 / 177
067 對書面包價旅遊契約實施行政處罰時的注意事項 / 180
價格管理篇
068 什麼是旅遊服務價格監管的總原則 / 184
069 旅行社組團中的“同團不同價”如何監管 / 187
070 旅行社不合理收費應當如何監管 / 190
071 低價組團不屬於不合理低價游舉例 / 192
072 旅行社處理“尾單”屬於不合理低價嗎 / 194
073 節假日旅遊服務價格如何進行干預 / 196
074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旅行社服務價格監管的法律路徑 / 199
075 什麼是旅行社零負團費經營模式 / 202
076 執法人員如何理解《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規定 / 207
077 執法人員如何理解《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二款規定 / 210
078 執法人員如何理解《旅遊法》第三十五條第三款規定 / 213
079 關於購物和自費安排在《旅遊法》和《旅行社條例》的規定中有何不同 / 215
080 包價旅遊服務中購物糾紛類型及舉證責任的承擔 / 218
081 旅遊者拒絕參加部分行程後是否必須增加接待費 / 221
082 法律如何保護旅遊者的購物自由和自費活動自由 / 224
083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參加不合理低價游的旅遊者有約束力嗎 / 227
084 對旅行社組織不合理低價游的基本認識 / 229
085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何監管旅行社的不合理低價 / 231
086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何監管旅行社旅遊團款的支付 / 234
087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何保護導遊領隊的薪酬利益 / 236
088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何監管旅遊服務小費 / 238
089 對旅行社服務中回扣與佣金的監管 / 240
日常管理篇
090 單項委託服務由第三人辦理需要徵得旅遊者同意嗎 / 246
091 旅行社沒有簽訂契約被罰款是否需要補足質量保證金 / 250
092 業內對組團社和地接社含義的誤解 / 252
093 旅行社組織境內旅遊是否必須委派導遊 / 254
094 旅行社組織出境旅遊是否必須委派領隊 / 256
095 旅行社委派的領隊是否必須和本旅行社有勞動關係 / 258
096 旅行社為團隊委派的導遊領隊數量如何確定 / 260
097 對導遊領隊擅自改變行程行為監管的法律適用 / 262
098 旅行社組團後如何安排旅遊目的地的服務 / 266
099 旅行社組團後轉團其他旅行社是服務常態 / 268
100 旅行社委託其他旅行社接洽業務不等於擅自轉團 / 270
101 旅行社拒絕履行契約義務如何認定及責任承擔 / 273
102 地接社拒絕送旅遊團前往機場行為的責任承擔 / 276
103 旅行社擅自改變旅遊行程如何認定及責任承擔 / 279
104 旅行社服務網點以自己的名義簽訂包價旅遊契約是否有效 / 282
105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是否可以直接對分支機構實施行政處罰 / 285
106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如何監管出境旅行社分支機構的行為 / 287
疫情應對篇
107 新冠肺炎疫情對文化和旅遊行政執法工作的影響 / 290
108 新冠肺炎疫情引發旅遊退款糾紛處理的基本原則 / 294
109 新冠肺炎疫情引發旅遊退款糾紛處理的爭議點 / 297
110 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下旅遊團隊糾紛處理答疑 / 299
111 因新冠肺炎疫情行程終止後返程費用增加如何承擔 / 302
112 新冠肺炎疫情對旅行社保證金管理及監管的影響 / 305
附 錄
001 對旅遊俱樂部等旅遊新主體的認識與監管 / 308
002 論旅遊主管部門的旅遊安全監管職責 / 319
003 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對景區和飯店的安全監管職責 / 330
後記 / 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