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職責有效促進民間商會職能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更好地履行團結、組織和引導廣大會員富而思進、致富思源,勇於承擔社會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 成立時間:10月27日
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
為有效促進民間商會職能作用的進一步發揮,更好地履行團結、組織和引導廣大會員富而思進、致富思源,勇於承擔社會責任,我會於10月27日成立了“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理事長、副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組成。為嚴肅財經紀律,規範財政管理,“管理委員會”特別提請審議通過了由12名非公經濟人士擔任理事會成員。明確賬、卡分離,由“非公”理事會兩名成員分別擔任出納和會計。為更好的保護捐贈者、受贈者和受益者合法權益,保障慈善基金合理使用和長效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有關規定,我聯還同時制定了“施秉縣總商會慈善基金管理使用辦法”。“慈善基金管理委員會”的設立,將更好地體現我們非公經濟人士心繫國家安危,關注社會冷暖,積極投身光彩事業、回報社會的良好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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