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縣民宗局

參與研究有關民族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民族地區改革開放,發展經濟的特殊政策措施;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安排和協調管理;參與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的統計分析工作。做好民族地區的扶貧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民宗局
  • 地點:施甸縣
  • 對應:宗教
  • 屬性:政府
  • 職能:貫徹執行政策和法律法規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及社會發展情況,參與制定有關發展民族地區經濟社會事業的政策措施的工作。
(二)加強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的宣傳教育和民族宗教狀況的調查研究工作。參與討論、研究制定有關民族宗教政策措施,檢查督促民族宗教政策、法規的執行和實施。
(三)保障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協調有關發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的事宜。協同黨委組織部門和政府人事部門等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推薦、選拔使用工作。
(四)協同有關部門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的全面發展與進步。
(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對宗教團體和宗教界人士進行愛國守法,擁護社會主義,維護社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的教育。指導宗教團體在憲法、法律和政策允許範圍內,按照各自的特點獨立工作,搞好自身建設,使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
(六)按規定審批辦理宗教團體需政府行政機關協助處理的各項事務。主動配合有關部門揭露和打擊邪教及利用宗教進行顛覆政權,危害社會,危害人民的違法犯罪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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