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忠平,曾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法院刑庭庭長。 任職情況,違紀通報, 任職情況施忠平曾任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法院刑庭庭長。違紀通報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區法院三名幹警接受宴請和娛樂陪侍案。2014年9月24日晚,該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趙智廣、審判保障中心主任張超洋、刑庭庭長施忠平等三人應邀到當地某酒店就餐,餐後又應邀到當地某歌廳娛樂並接受了有償異性陪侍,餐費及娛樂消費總計7200元,分別由某公司經理田某某和某律師事務所律師郭某某支付。案發後,趙智廣、張超洋、施忠平均被免職,並同時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記大過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