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淑憲違禁演戲案

於淑憲違禁演戲案,發生於1823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於淑憲違禁演戲案
  • 發生時間:1823年
  • 發生時期:道光三年
  • 涉及人物:於淑憲
案件記載
本案發生於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案犯於淑憲,系候選職員,於嘉慶皇帝去世國服期間違禁演戲酬神,後經縣丞往查,又以地非該縣丞管轄,喝令家僕拒傷官役。河南巡撫比照“兇惡棍徒”例判處於淑憲發極邊足四千里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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