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濟各會規之爭

方濟各會規之爭,13—15世紀關於如何解釋方濟各所制定的原始會規之爭。焦點在對1221年制訂、1223年修訂的堅持清貧的會規的解釋。爭論使方濟各會會士分為主張嚴守會規的屬靈派和主張修改會規的常規派。1256年,波拿文都拉擔任方濟各會總會長後主張禁止占有財產但不禁止使用財產,得到教皇亞歷山大四世(Alexander Ⅳ,1254—1261年在位)、尼古拉三世(Nicholas Ⅲ,1277—1280年在位)和約翰二十二世(John ⅩⅩⅡ,1316—1334年在位)的支持,但分歧仍存。約翰二十二世對屬靈派的譴責還擴大了這一分歧。15世紀後,教皇批准改革修士守則,但沒有根本解決分歧。仍有嚴守派、住院小兄弟會和嘉布遣小兄弟會自稱為方濟各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濟各會規之爭
  • 釋義:13—15世紀關於如何解釋方濟各所制定的原始會規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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