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支持企業轉產擴產防護口罩工作方案》已經新余市九屆人民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2月2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余市支持企業轉產擴產防護口罩工作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26日
- 發布單位:新余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
全文
為貫徹《關於推動全省防護口罩儘快形成1000萬隻日產能的緊急通知》(贛新冠指明電〔2020〕11號)精神,支持本地企業轉產擴產防護口罩,提升保障能力,實現自產自保,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現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支持範圍
本方案所指防護口罩(以下簡稱“口罩”)包括:一次性日用防護口罩、N95口罩、醫用防護口罩、醫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二、支持措施
1.給予融資支持。轉產擴產口罩的企業,有貸款需求的,報市或縣(區)金融辦,協調有關銀行提供一年期專項貸款,貸款利率按省政府疫情防控“20條”執行。需要擔保的,由市、縣(區)政策性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支持,原則上每戶企業擔保額不超過500萬元,取消反擔保抵質押要求,擔保費減半。〔責任單位: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開闢項目審批和資質辦理綠色通道。對轉產擴產口罩的企業辦理項目和資質審批,縣(區)主管部門安排專人上門服務,建立應急審批“綠色通道”,實施“邊生產、邊辦理”。可網上辦理的,一律網上辦理。需現場勘驗的,由市或縣(區)主管部門負責勘驗的,企業基本條件具備的,自企業提交申請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完成;需省級主管部門勘驗的,協調省級主管部門,爭取5個工作日完成。需提交紙質材料的,允許企業先承諾,後補交。擬生產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非無菌)、醫用外科口罩(非無菌)等屬於第二類疫情防控急需醫療器械產品的企業,按照《關於對部分疫情防控急需口罩類第二類醫療器械實施特殊管理的通知》(贛新冠指辦明電〔2020〕78號)精神,加快辦理。〔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給予用工補助。對口罩生產企業,2月29日前吸納直接用工的,每人給予1000元用工補助。單戶企業補貼不超過100萬元,已享受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的,不重複補貼。〔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
4.協調保障原材料供應。對口罩生產企業,由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協調對接,爭取國家和省級口罩原材料調配。市、縣(區)根據實際需要,對用量大的原輔材料,可實行政府批量集中採購。暢通物流渠道,保障原輔材料供應。〔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交通運輸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5.實施保底收儲。對企業生產的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口罩,在疫情防控期間,經政府部門定價後,由市、縣(區)兩級財政安排資金兜底收儲。〔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6.給予收儲產品補貼。市、縣(區)兩級收儲的口罩,在政府定價基礎上,3月1日(不含)前收儲的,再給予1元/只補貼,3月1日-3月15日期間收儲的,再給予0.5元/只補貼。3月16日-疫情結束,再給予0.3元/只補貼。〔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7.建立企業幫扶駐廠聯絡制度。對口罩生產企業,所屬縣(區)安排一名縣級幹部掛點幫扶,安排專人專班,駐廠聯絡,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審批、資質辦理、生產要素保障、原輔材料供應、用工等方面困難問題,掌握企業生產進度,督促企業開足馬力生產。根據企業生產安排,如24小時生產則24小時駐廠。〔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8.支持企業長遠發展。相關職能部門積極與口罩生產企業對接,指導企業上報項目,爭取國家及省級有關政策支持。本次疫情結束後,已納入支持範圍的口罩生產企業,需補充辦理專項生產資質的,由主管部門指導幫助企業辦理。符合生產資質要求的,全部直接確認為市、縣(區)兩級應急物資定點採購單位。〔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三、組織實施
1.統籌協調調度。全市口罩生產供應工作由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和協調調度,物資保障組牽頭組織實施。各聯防聯控成員單位和縣(區)政府、管委會按照各自職責抓好落實,全力實現自產自保。對全市口罩生產和收儲情況實行日調度,縣(區)政府、管委會安排專人負責,每日9點前將前一日轄區內企業口罩生產和收儲情況上報物資保障組,物資保障組收集匯總後上報指揮部。〔責任單位: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物資保障組(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2.實施名單管理。建立全市口罩生產企業名錄。凡已投產、在建或有轉產擴產計畫的口罩生產企業,及時向所屬縣區工信主管部門報備,物資保障組收集匯總,納入口罩生產調度和支持企業名錄。〔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3.分解目標任務。根據《關於推動全省防護口罩儘快形成1000萬隻日產能的緊急通知》(贛新冠指明電〔2020〕11號)精神,全市防護口罩生產目標任務為2月底前形成日產30萬隻產能,分解到各縣(區)為:高新區20萬隻、分宜縣5萬隻、渝水區5萬隻。〔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4.建立定價機制。對納入支持範圍且符合質量標準要求的口罩,凡由財政資金收儲的,由市發改委根據生產成本和市場行情,與企業協商確定收儲價格,提供給收儲部門。政府定價實行動態調整。〔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5.統籌收儲調配。市級和縣(區)財政對企業所產開展各收儲50%,市級財政收儲的,由物資保障組收儲後統一調配發放。縣(區)財政收儲的,由縣(區)政府、管委會自行調配發放。對不接受政府調度的企業,取消支持,並撤銷其生產資質。〔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6.落實扶持政策。本方案涉及的獎補資金和收儲資金,由市級財政和受益財政各承擔50%。有關獎補政策在疫情期間有效,政策兌現不受有效期影響。〔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
7.推動產業發展。藉助本次疫情為醫療產業帶來的發展機遇,積極謀劃全市醫療產業發展思路,制定支持醫療產業政策舉措和相關產業鏈圖,推動醫療產業乘勢而上、做大做強。各級招商部門圍繞相關產業鏈圖開展產業鏈招商,延伸壯大產業鏈。〔責任單位: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商務局,各縣(區)政府、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