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新鄉市衛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衛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辦公地址:新鄉市衛濱區人民路47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區關於衛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協調推進全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和醫療保障工作,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指導全區衛生健康中長期規劃和區域性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二)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計畫生育。
(三)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老齡化政策,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區老齡工作;指導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工作。
(四)負責落實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管理規範、標準和政策措施;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調查、評估和監督;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五)承擔工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負責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的職業衛生“三同時”監督檢查,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六)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行業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機構及其醫療服務、醫療技術、醫療質量、醫療安全的規範、標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專業技術人員準入、資格標準,監督實施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
(七)指導地方衛生健康工作,指導轄區基層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
(八)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參與實施國家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外河南省藥品增補目錄,組織實施基本藥物、耗材和醫療器械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指導基本藥物藥事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內和省增補目錄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建議,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建議。
(九)負責制定全區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免疫規劃、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落實;根據國家檢疫傳染病和監測傳染病目錄,制定全區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預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和風險評估計畫,組織和指導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管理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擬訂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相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區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民政部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區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法規、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與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區醫療保障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區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監督室、發展規劃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和教育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配合完成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工作;承擔機關和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和監督中央、省市、區級衛生健康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處理有關衛生健康方面的民眾信訪工作。負責統一受理(辦理)送達行政許可事項,催辦督辦有關行政事項辦理進度,聯繫並協調相關科室及部門許可事項報批進程中的有關問題。
承擔醫療衛生、公共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工作。
組織開展衛生健康教育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工作,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信息發布工作。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法制審核等工作;組織開展普法宣傳工作;負責信用信息發布。
組織擬定全區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化,指導全區健康服務體系及信息化建設,擬定大型醫用設備管理辦法和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有關愛國衛生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實施與監督,開展愛國衛生宣傳、檢查和效果評價等工作;承擔全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服務“網際網路+醫療健康”“一網通辦”等工作;組織開展全區衛生健康信息統計工作;參與全區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
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貫徹落實國家、省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承擔區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全區計畫生育審核工作。貫徹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為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提供意見建議,承擔全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衛生健康室(醫政醫管室、基層健康室)
組織實施醫療機構、醫療技術套用、醫療服務質量、醫療安全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和標準;監督實施醫務人員執業標準和服務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負責監督指導全區醫療機構評審評價工作,組織實施公立醫院運行監管、績效評價和考核制度;配合完成本轄區西醫類醫師資格考試新鄉考點考務管理工作;指導臨床護理、醫院藥事、醫院感染管理、臨床實驗室管理等工作;負責實施醫療事故處理和計畫生育手術技術鑑定管理制度,協調、指導、監督醫療事故處理;負責本地臨床重點專科建設項目管理和評價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指導全區醫療機構做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工作;參與藥品、醫療器械臨床試驗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徵兵體檢、殘疾人康復等工作; 組織推動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
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擬訂全區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政策和相關標準,參與全區重大中醫藥項目的規劃和組織實施;負責中醫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技術準入、醫療質量、管理評價、考核工作,負責治未病、重大疾病中西醫協同、康復、重點專科、區域醫療中心建設等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工作。
擬訂全區保健工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開展全區幹部保健工作;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指導全區幹部保健工作;承擔區保健委員會其他具體工作。
組織實施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
組織實施婦幼衛生健康服務政策、規劃、技術標準和規範,監督指導相關政策的落實;推進婦幼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最佳化配置婦幼保健技術服務資源,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推廣婦幼健康適宜技術,承擔婦幼衛生、人類輔助生殖和新生兒疾病篩查等技術管理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積極實施婦幼公共衛生項目;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工作,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措施的落實;依法規範避孕藥具管理工作,對藥具發放、管理、使用進行指導、監督,強化避孕藥具不良反應監測。
貫徹落實國家、省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河南省基本藥品增補目錄;指導基本藥物藥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優先和合理使用制度;負責基本藥物制度推廣宣傳教育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藥品、醫用耗材、醫療器械的集中採購、配送、使用等政策規定。
貫徹執行農村衛生、社區衛生相關政策、規範;推進並指導農村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和城區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實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相關政策;負責完善全區鄉村醫生管理制度並監督落實,推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負責基本衛生保健和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綜合管理。
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督查督辦重大違法違規案件,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監督稽查;依法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開展食品中有害因素、食源性疾病等監測工作,組織開展餐飲器具集中消毒單位監督檢查。
擬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開展傳染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蟲病、精神疾病防控等工作;組織落實結核病等重點傳染病防治工作;組織落實重大疾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監測和評價;負責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擬訂全區愛滋病、性病、C肝防治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區愛滋病防治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承擔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專項預案並實施預案演練工作。指導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
組織實施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的落實工作;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所獲榮譽

2020年10月,被授予“河南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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