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衛濱區商務局

新鄉市衛濱區商務局

新鄉市衛濱區商務局,是新鄉市衛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衛濱區商務局
  • 辦公地址:新鄉市衛濱區人民路47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國內經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統籌協調、歸口管理全區對外開放、商貿流通、對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和電子商務等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務領域改革。
(三)負責全區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推進開放帶動主戰略實施的長效機制;督促檢查對外開放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協調解決對外開放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
(四)制定規範全區商務領域市場秩序的措施;負責全區商務領域誠信體系建設;負責指導全區商務領域監管和舉報投訴服務體系建設及管理工作;負責研究擬訂全區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推進藥品流通行業結構調整,指導藥品流通企業改革。
(五)負責全區市場體系建設工作,促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和發展;落實流通產業發展促進政策及行業標準,推進全區流通產業發展;牽頭協調推進全區物流業轉型發展工作。
(六)組織實施全區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依法對有關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管理。
(七)牽頭負責全區外貿轉型升級基地建設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八)執行國家、省、市商貿服務業、服務貿易發展政策;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區促進服務進出口和服務外包發展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服務外包平台建設;依規對全區舉辦的經貿交流活動(含博覽會、展銷會、交易會和國際性會議等)進行管理,依規對轄區舉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進行監管;負責商貿服務業行業管理工作。
(九)擬訂全區外商投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依法對外商投資事項進行監督管理;統籌規範對外招商引資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抓好投資環境治理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運行過程中的問題,依法受理、處理境內外投資者的建議和投訴等。
(十)牽頭負責國內經濟技術合作和區域性經貿交流活動;負責境內招商引資活動及統計工作;負責指導聯繫外地駐衛濱區經貿機構外地駐衛濱區和駐外地商協會等社會組織工作。
(十一)執行國家、省對外經濟技術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全區對外直接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業務,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政策,牽頭負責外派勞務人員的權益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
(十二)制定全區電子商務發展措施並組織實施,大力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套用;貫徹省、市電子商務行業規範和標準,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四)有關職責分工。
1.與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1)區商務局負責與經貿相關的智慧財產權對外談判、合作磋商和立場協調等工作。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事宜。(2)區商務局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在藥品監督管理工作中,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
2.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有關職責分工。(1)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健全外商投資安全審查機制有關工作,按照國家、省、市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安排,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區商務局牽頭,承擔全區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工作。(2)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組織落實國家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中西部地區外商投資優勢產業目錄。(3)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區商務局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糧食、棉花、煤炭等重要商品進出口總量計畫管理方式,提高透明度,加強協調配合,健全相關監督制約機制,形成合力。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內貿業務室、經濟協作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新聞宣傳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商務對口人才隊伍建設。承擔機關及局工會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牽頭負責各項商務促進政策的擬訂和貫徹落實以及資金的管理、監督和跟蹤問效,承擔各項政策資金、專項資金監督、管理責任。負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上級黨組織和局委的決議;協助局委抓好所屬黨組織黨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商務領域市場秩序的政策;負責流通領域商務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指導全區商務領域市場監管機構、舉報投訴服務網路和隊伍建設;受理、查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商業欺詐行為的舉報投訴、大案要案;牽頭協調全區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相關工作;牽頭組織規範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對內資直銷進行監督管理;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負責研究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落實相關政策。研究提出引導國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社區商業建設和商業體系建設;按有關規定對二手車市場、汽車流通進行監管。負責流通業管理、促進等工作,牽頭推進流通標準化,最佳化商業布局和結構;推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免稅商店和舊貨流通業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有關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管理,協調管理企業商業石油庫存運營;統籌全區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負責提出商務領域促進消費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並組織實施。執行國家、省服務貿易、會展業發展、服務外包發展規劃、政策;承擔服務貿易進出口促進、統計工作;指導服務外包平台建設;負責技術進出口管理和國際貨代行業管理;承擔商貿服務業(含家政、餐飲、住宿、美容美髮、沐浴、人像攝影、洗滌、家電維修等)行業管理工作;牽頭負責全區會展業發展及規劃管理工作;依規對黨政機關舉辦展會活動進行審核;按照有關規定對市內舉辦的涉外經濟技術展覽會進行監督和管理;負責全區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展會及商貿活動的總體策劃和組織協調,協助邀請重要來賓。貫徹執行國家、省電子商務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電子商務套用;推動電子商務服務體系建設,建立電子商務統計和評價體系;規範電子商務經營行為和流通秩序;負責部門入口網站的技術維護。擬訂全區物流轉型發展規劃和政策,建立完善物流業發展考核評價機制;統籌協調全區冷鏈物流、快遞物流、電商物流等物流業態發展;推動重大物流項目和園區發展,促進相關重點平台建設;聯繫、指導物流行業協會工作。
貫徹落實有關國內外貿易、國際經濟技術合作、外商投資方面的法律、法規、條約;負責全區對外開放的巨觀指導和組織協調;研究擬訂全區對外開放發展規劃、政策措施;推進重大招商項目落實;組織開展對外開放工作綜合量化考評;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資企業及投資各方的投訴和建議,依法處理投訴案件;牽頭負責衛濱區參加中國(河南)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有關工作;承擔衛濱區對外開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全區外貿促進措施,指導全區境內外對口的交易會、洽談會等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負責協調外貿運行跨部門協作機制、對外貿易經營活動;承擔全區商品進出口、機電產品進口、加工貿易和機電產品進口國際招標管理工作;貫徹執行促進對外經濟合作的有關政策,依法監督和管理對外投資、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等業務;依法對對外承包工程單位經營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外派勞務人員權益保護相關工作;負責對外援助成套項目、物資項目實施企業資格審核;負責組織協調對外援助項目和援外資金的申報工作;依法對全區企業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進行審核管理;協調和管理全區對外投資,做好相關服務工作;負責對外承包工程、勞務輸出及對外投資的統計工作。牽頭負責與東歐、中亞及非洲的招商引資、經貿合作工作;研究擬訂全區外商投資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外商投資促進工作;負責組織篩選、發布吸引外商投資項目,建立招商引資項目庫;依法對外商投資企業的設立及變更事項進行審批或備案管理;依法對外商投資項目相關活動進行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和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承擔外商投資統計工作;牽頭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牽頭負責與歐洲、美洲、台灣地區、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東南亞地區和日本、韓國的招商引資和經貿合作工作,研究該地區、國家經貿環境、貿易規則、投資政策、人文習俗等,負責與該地區、國家工商部門、經貿代表機構、商協會及企業等經貿機構和民間經濟組織的聯絡,負責與我國駐該地區國家使館經濟商務參贊處的聯絡;研究擬訂全區國內經濟合作有關政策、規劃,組織開展國內經濟合作、招商引資、產業轉移等重大活動;指導全區行業招商、專業招商和委託代理招商活動;負責區域經貿合作、協作相關工作;負責引進市外資金的統籌規劃和巨觀指導;指導市外駐衛濱區經貿機構、衛濱區駐外辦事機構工作;指導聯繫外地駐衛濱區和駐外地商協會等社會組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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