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紅旗區監察委員會是由新鄉市紅旗區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向新鄉市紅旗區人民代表大會負責的國家監察機關。
為了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根據黨中央確定的《關於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方案》,在認真總結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開展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推開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
職權調整,機構成立,
職權調整
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治州、縣、自治縣、市、市轄區設立監察委員會,行使監察職權。
將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監察廳(局)、預防腐敗局和人民檢察院查處貪污賄賂、失職瀆職以及預防職務犯罪等部門的相關職能整合至監察委員會。
機構成立
近日,紅旗區監察委員會正式掛牌成立。
紅旗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紅旗區監察委員會揭牌 紅旗區監察委員會揭牌](/img/c/487/nBnauMWMyI2N4E2MzYWYzADMhJmZxcTOxYzYzU2Y1ETYllzY1ImY1I2MyAzLtVGdp9yYpB3LltWahJ2Lt92YuUHZpFmYuMmczdWbp9yL6MHc0RHa.jpg)
標誌著該區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又邁出了關鍵性一步。該區四大班子領導,區紀委、監委、檢察院主要負責人以及區監委、巡察辦全體人員參加了揭牌儀式。
區委書記鄭援越在致辭中表示,區監察委員會的成立,是該區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重要階段性成果,標誌著該區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邁入了新的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