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鄉市牧野區信訪局是新鄉市牧野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新鄉市牧野區信訪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落實省委、市委、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信訪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鄉市牧野區信訪局
- 辦公地址:新鄉市牧野區學院街南段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協調指導全區信訪工作,起草有關信訪工作的政策,推動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
(二)受理人民民眾給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的來信、來電,接待來訪,為來信來電來訪民眾提供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諮詢服務。
(三)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反映來信、來電、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研判信訪信息,分析信訪形勢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建議。
(四)承辦中央、國務院及中央國家機關,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交辦的信訪事項和區委、區政府及領導同志交辦的重要信訪事項,向各鎮、辦事處和有關部門轉辦、交辦信訪事項,督促檢查各單位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並實施信訪責任追究制。對黨委政府信訪工作責任制履行情況、信訪工作的執行情況定期進行檢查。
(五)協調處理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信訪突出問題和突發信訪事件;對重要信訪事項實施個案監督,並提出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建議。
(六)負責徵集、處理人民民眾對本區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生態文明等各項建設事業發展的重要建議;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組織信訪幹部培訓;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和信息發布;組織協調、指導、推動全區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組織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做好涉及民眾利益訴求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消除工作。
(七)承擔牧野區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區政府受理的信訪事項複查工作,研究提出複查意見並監督執行。
(八)承擔牧野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實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區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全局機構編制、組織人事、老幹部離退休人員管理、計畫生育、工會、財務管理、後勤保障、會議組織、資產管理、來往接待、機要保密、信訪宣傳、新聞發布、信訪信息報送、負責輿情、草擬匯報材料、文書檔案、文印收發、紀檢監察、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負責擬訂局機關內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工作;承擔機關公文、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
負責全區信訪信息系統、視頻信訪系統信息化建設、開發、維護及套用培訓;負責內、外網站、電子政務網的建設及運行維護;負責全區信訪幹部的培訓教育工作;綜合協調全局信訪業務工作,督查指導基層業務規範化建設工作。
負責全區信訪數據的統計、匯總工作;信訪工作調查研究,綜合分析研判信訪形勢,提出工作建議;督促檢查全區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情況。
負責受理民眾來信,承辦上級領導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各鎮、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綜合分析來信情況,篩選重要信息,對民眾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徵集人民民眾建議,做好重信率的控制和重信大戶的穩定工作;指導全區民眾來信辦理工作。
負責民眾來區信訪的登記、接談、轉送、交辦和督辦;承辦上級領導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各鎮、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負責維護來訪接待大廳及周邊信訪秩序,處置突發信訪事件;綜合分析來訪情況;對來訪中反映的重要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負責組織開展全區信訪矛盾糾紛排查;指導全區來訪接待工作;承擔區委、區政府信訪值班工作;承擔重要會議期間及敏感節點信訪工作保障任務。
指導全區信訪事項複查工作;負責接待、受理、辦理民眾到區政府申請複查的信訪事項;承擔本單位的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法制審核有關工作;承擔牧野區人民政府信訪事項複查委員會日常工作。
檢查指導全區信訪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信訪工作決策部署在各鎮、辦事處和區直部門貫徹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負責上級交督辦和局自立案件的信訪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提出對各鎮、辦事處和區直部門改進工作、完善政策、給予處分和違反信訪工作紀律實施責任追究的建議;督促檢查各鎮、辦事處和區直部門對轉辦、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的處理;督查督辦赴京去省涉訪事項,協調處置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信訪事項;承擔牧野區信訪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全區辦案工作。
指導全區網上投訴信訪工作;承辦上級領導機關轉辦、交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向各鎮、辦事處和區直各部門轉送、交辦、督辦的信訪事項;負責受理辦理民眾通過網路,電話,手機簡訊等形式提出的信訪事項;對“網上信訪”事項進行輿論引導。
人員編制
區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5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股級領導職數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