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新邵縣政府統一收購、統一儲備土地,建立政府土地收購儲備制度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邵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
- 地區:新邵縣
- 性質: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 事業編制:4名
新邵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加掛新邵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牌子)。
主要職責:根據全縣各項建設的需要和上級主管部門計畫指標,有計畫地開發、整理、復墾耕地;組織開發、整理、復墾項目的選址、立項、擬定方案、項目報批及方案的實施和項目的驗收工作。
新邵縣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新邵縣土地開發整理中心)為股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名,其中主任(高配副科級)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