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訴訟法講義

新訴訟法講義

《新訴訟法講義》是一本2015年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梁鳳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訴訟法講義
  • 作者:梁鳳雲
  • 出版社:人民法院出版社
  • ISBN:9787510911613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新行政訴訟法講義》作者梁鳳云為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2014年11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改行政訴訟法的決定,習近平總書記簽署第15號主席令予以公布。全程參與行政訴訟法的修改,是新行政訴訟法修改的執筆人之一,《新行政訴訟法講義》是對新行政訴訟法修改的背景、目的、適用等問題進行的全面梳理與總結。

圖書目錄

第一講 立法宗旨和基本原則
一 立法宗旨與行政訴訟的特性
(一)行政訴訟是否需要對行政行為予以維護 (二)是否需要將解決行政
爭議列為立法宗旨 (三)保證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案件還是“公正”審
理案件 (四)本條涉及的其他幾個問題
二 行政行為概念的廓清
三 合法性審查原則與訴訟請求、 合理性審查原則
(一)合法性審查與合理性審查 (二)合法性審查與訴訟請求(訴訟類型)
四 作為擬制行政機關的授權組織
五 內涵豐富的保障起訴權利原則
六 禁止行政機關干預受理原則
七 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義務
(一)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的發展歷程 (二)是否在行政訴訟法
中明確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討論 (三)條文形成過程
(四)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第二講 受案範圍
一 行政契約的可訴性
(一)行政契約訴訟之制度容許性 (二)關於納入法律條文的行政契約種
類的列舉 (三)關於行政契約訴訟其他l程式的討論
二 確認自然資源權益決定的可訴性
(一)來源於行政複議法對“確認自然資源權益決定”的規定 (二)確認
自然資源權益決定明確納入行政訴訟受案範圍之後的幾個實務問題
三 徵收、徵用及其補償決定的可訴性
(一)徵收、徵用的概念 (二)關於徵收、徵用及其補償決定的法律規定
(三)司法實踐中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四 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行為的可訴性
(一)濫用職權概念和適用的虛置 (二)濫用權力概念的客觀化
(三)濫用行政權力排除或者限制競爭行為的具體表現形式 (四)關於濫
用行政權力“抽象”行政行為的可訴性問題
五 本次修改的其他被訴行政行為
(一)行政處罰 (二)行政強制 (三)行政許可 (四)侵犯
經營自主權的行為 (五)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行為 (六)要求行
政給付 (七)“等”合法權益 (八)“和”修訂為“或者”
第三講 管轄
一 中級人民法院的管轄
(一)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二)海關處理的案件 (三)本轄區內重大、複雜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規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二 跨行政區域管轄
第四講 訴訟參加人
一 原告資格
(一)相鄰權人的原告資格 (二)公平競爭權人的原告資格 (三)
受害人的原告資格 (四)行政複議程式中的第三人可以作為原告提起行政
訴訟 (五)有權起訴婚姻登記行為的婚姻關係當事人死亡的,其近親屬具
有原告資格 (六)關於公益訴訟
……
第五講 證據
第六講 起訴與受理
第七講 審理
第八講 判決
第九講 執行
第十講 附則
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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