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自然資源局

新蔡縣自然資源局

新蔡縣自然資源局是新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蔡縣自然資源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自然資源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新蔡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薛建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蔡縣自然資源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薛建華 
  • 隸屬機構:新蔡縣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履行縣內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所有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貫徹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規範性檔案,監督檢查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等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二)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貫徹執行國家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的指標體系、統計標準和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制度;實施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專項調查和監測;負責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成果的監督管理和信息發布;指導全縣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工作。
(三)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各類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統一確權登記、權籍調查、不動產測繪、爭議調處、成果套用的制度、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負責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資料收集、整理、共享、匯交管理等;指導和監督全縣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縣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統計制度,負責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核算;負責編制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擬訂考核標準;組織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劃撥、出讓、租賃、作價出資,擬訂土地儲備政策並監督實施,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負責自然資源資產價值評估管理,依法收繳相關資產收益。
(五)負責全縣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擬訂自然資源發展規劃,貫徹國家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標準並組織實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資源價格體系,組織開展自然資源分等定級價格評估、自然資源利用評價考核,指導節約集約利用;負責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組織研究並落實自然資源管理涉及巨觀調控、區域協調和城鄉統籌的政策措施。
(六)負責建立全縣空間規劃體系並監督實施。落實主體功能區戰略和制度,組織編制國土空間規劃、詳細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統籌銜接其他種類專項規劃;開展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建立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組織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等控制線,構建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布局;落實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擬定城鄉規劃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並實施土地等自然資源年度利用計畫;承擔需報國務院和省政府、市政府批准的國土空間用途轉用工作;負責土地徵收徵用管理。
(七)負責統籌全縣國土空間生態修復。牽頭組織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修復規劃並實施有關生態修復重大工程;負責國土空間綜合整治、土地整理復墾、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等工作;建立和實施生態保護補償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會資金進行生態修復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備選項目。
(八)組織林業和草原生態保護修復和造林綠化工作。組織實施林業和草原重點生態保護修復工程;指導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組織、指導、監督全民義務植樹、城鄉綠化工作;指導林業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檢疫工作;承擔林業和草原應對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承擔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 負責森林、草原、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組織編制並監督執行全縣森林採伐限額。負責林地管理,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濕地生態保護修復工作,擬訂濕地保護規劃和相關地方標準,監督管理濕地的開發利用。指導基層林業工作站的建設和管理。
(十)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調查,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按分工監督管理野生動植物進出口。
(十一)承擔推進全縣林業改革,維護農民經營林業的合法權益的責任。擬訂全縣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草原等重大林業改革的意見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依法負責退耕還林還草工作;指導國有苗圃、濕地自然保護區和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二)承擔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的責任;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的防撲火工作;承擔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承擔林業行政執法監管的責任,指導全縣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全縣林業違法案件的查處;指導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
(十三)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落實國家耕地保護政策,負責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保護;組織實施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和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完善耕地占補平衡制度,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
(十四)負責管理全縣地質勘查行業和地質工作。編制地質勘查規劃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管理縣財政出資的地質勘查項目,監督管理地下水過量開採及引發的地面沉降等地質問題;負責古生物化石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縣礦業權管理工作。負責礦業權出讓及審批登記管理;指導全縣礦業權審批登記工作,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會同有關部門承擔保護性開採礦種的總量調控及相關管理工作。
(十六)承擔全縣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落實全縣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管理縣財政出資的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項目;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十七)負責全縣礦產資源保護與監督工作。擬訂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礦產資源儲量管理;負責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監督指導礦產資源合理利用和保護;監督指導地質資料管理。
(十八)負責全縣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負責基礎測繪、地理國情監測及測繪行業管理;負責測繪資質資格與信用管理,監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場秩序;負責地理信息公共服務管理和地圖管理;組織實施測量標誌的設立和保護;會同有關部門規範和監管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的建設及運行維護。
(十九)推動全縣自然資源和規劃領域科技發展。制定並實施自然資源領域科技創新發展和人才培養規劃及計畫;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創新能力建設,推進自然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開展全縣自然資源領域對外合作有關工作。
(二十)負責梳理本單位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規範管理和清理工作。負責制定權責清單和權力事項流程圖;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組織協調和審核審批工作;負責視窗建設服務和管理工作。
(二十一)根據縣委、縣政府授權或國家、省自然資源督察安排,對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落實上級黨委政府以及縣委、縣政關於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進行督察;查處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和國土空間規劃及測繪重大違法案件。
(二十二)負責全縣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鈎管理和組織實施。
(二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新蔡縣自然資源局局長:薛建華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蔡州大道。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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