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縣城市管理局

新蔡縣城市管理局

新蔡縣城市管理局是新蔡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新蔡縣城市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蔡縣城市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 隸屬機構新蔡縣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楊艤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工作指南,辦公地址,辦公時間,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負責起草與城市管理及綜合執法有關的規章草案和政策;擬定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標準、規程、規範、辦法並監督執行。
(二)負責擬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工作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市政設施、市容市貌、環境衛生、城市綠化等管理、指導、監督、考核;負責中心城區城市防汛;負責與城市管理密切相關、需要納入統一管理的公共空間秩序管理等方面有關工作。
(四)負責編制城市維護費和綜合執法經費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五)負責指導城市綠化的項目規劃、設計、建設和園林科研及科技成果推廣等各項工作,負責全縣園林綠化工程的質量監督工作。
(六)負責城市環境衛生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所屬垃圾處理設施及垃圾中轉站(含公廁)的建設、管理、維護和縣城區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垃圾運輸處理工作。
(七)負責城區市容市貌的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城區戶外廣告、門頭牌匾設定管理工作。
(八)負責市政行業的特許經營權的管理。
(九)負責擬訂縣中心城區市政工程改擴建、大中修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縣城區除轄區街道管理範圍內的市政設施的日常維修養護工作;負責中心城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建成後的接收工作並負責管理;負責監督指導城市河湖水面保潔工作;負責監督指導中心城區黑臭水體整治工作。
(十)負責縣本級城市管理執法案件的行政處罰,以及跨區域及重大複雜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
(十一)負責行使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及相應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行使城市範圍內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及實施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監督指導城市範圍內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城市露天焚燒秸桿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以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監督指導城市範圍內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行政處罰以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監督指導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的行政處罰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負責監督指導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及有關的行政強制措施。
(十二)負責縣城中心城區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新蔡縣城市管理局局長:楊艤

工作指南

辦公地址

辦公地址:國道106北段

辦公時間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季)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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