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第二居民委員會是貴州省的地名,因屬新華辦事處管轄,居委會以序數排列而得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華第二居民委員會
- 別名:二段
- 曾用名:第一居委會、第一革命居民委員會
- 羅馬字母拼寫:Xīnhuá Dì'èr Jūmínwěiyuánhuì
- 廢止年份:2001年
- 設立年份:1978年
歷史沿革,地名含義,
歷史沿革
原為臨時居民委員會,1954年正式建立為第一居民委員會,1967年改為第一革命居民委員會,1978年恢復第一居民委員會,同年四月經南明區革委批准將陳家坡,南廠路劃出為第一居民委員會,當下的市南路,石嶺街為第二居民委員會。歷任主任有馬素華,陳文秀,相玉珍。現任主任陳文秀。2001年8月,根據中辦、國辦關於轉發《民政部關於在全國推進城市社區建設的意見》的通知精神和辦事處按照區“社區辦”的統一部署,辦事處按照地域、人群、便於管理和認同感等要素以及社區資源情況,將新華第一、第二、第十五居民委員會整合建立紀念塔社區居民委員會。
地名含義
按序數排列和行政職能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