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車實訓系統動力電機實訓台

《新能源汽車實訓系統動力電機實訓台》是2019年12月16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能源汽車實訓系統動力電機實訓台
  • 外文名:New Energy Vechicle Training System -Motor Training Platform
  • 標椎編號:T/SXSAE 001—2019
  • 國民經濟分類:C359 環保、社會公共服務及其他專用設備製造
  • 發布日期:2019年12月16日
  • 實施日期:2019年12月16日
適用範圍,起草單位,起草人,主要技術,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機實訓台的術語和定義,結構構成,產品型號,技術要求,試驗方 法,檢測規則,包裝、標識,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於新能源汽車實訓系統動力電機實訓設備的研發生產和質量控制。

起草單位

陝西天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長安大學電子與控制工程學院、西安科技大學機械工程學院、 陝西汽車集團職工培訓大學、西安建築科技大學機電工程學院、陝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

起草人

劉大鵬、孫書陽、徐明傑、關麗敏、雷旭、石少林、寇發榮、鄭建校、王保新、 齊琦、陳召輝、席增昌、王林。

主要技術

1 術語及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於本檔案。
1.1 動力電機 為車輛行駛提供驅動力的電機。
1.2 電機控制器 控制動力電源與電機之間能量傳輸的裝置,由控制信號接口電路、電機控制電路和驅動電路組成。
1.3 動力電機系統 由動力電機、電機控制器及其他工作必需的輔助裝置組成。
1.4 新能源汽車實訓系統 在正常運行的新能源汽車部件上,通過增加適合於教學需求的數據採集和處理系統、故障設定系統、 教學演示系統等,實現對新能源汽車各個部件的構造、工作原理以及工作過程的展示,並能完成新能源 汽車的常規檢測、故障診斷與排除,實訓試驗的教學系統。
2 結構構成
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機實訓台主要由原車儀表、動力電機系統、考核系統(故障設定、排除及恢復與 歷史記錄查詢等)、控制臺、移動台架等構成。
3 產品型號
型號表示方法: XXX-XXX-S-XXX 第一部分表示設備生產廠家的名稱縮寫(由2-4位字母組成)、第二部分表示原車品牌縮寫(由2-4位字母組成)、第三部分表示實訓台的名稱的縮寫、第四部分表示廠家自定義的編號,由3位數字組成。示例: TY-BQ-S-001 表示由陝西天益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採用北京汽車工業控股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汽車 動力電機進行設計製造的動力電機實訓台,動力電機實訓台編號為001。
4 技術要求
4.1 總體要求
4.1.1 採用的動力電機總成及其他附屬檔案應符合原車技術要求。
4.1.2 工作電源宜為離子鋰電池組。
4.2 外觀
4.2.1 螺栓和螺母應連線牢固且經過表面處理。
4.2.2 分條連線處應緊密牢固,焊接點應平整。
4.2.3 實訓台面板應採用 5mm 厚耐腐蝕、耐創擊、耐污染、防火、防潮的鋁塑板,表面經特殊工藝噴 塗處理。
4.3 結構
4.3.1 實訓台應在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機系統上進行設計開發,且按照原車動力電機系統的安裝結構, 將電機總成及其附屬檔案安裝在機架上。
4.3.2 控制臺應有電動汽車儀表、測量端子、彩色電路原理圖。
4.3.3 實訓台底應有鎖止裝置的萬向腳輪,腳輪的承載力應大於輪上重量的 2 倍。
4.4 功能
4.4.1 應能實現同原車動力電機系統相同的運行狀態。
4.4.2 應能展示動力電機系統的外觀構成。
4.4.3 實訓台配有的電子油門控制裝置,可實現加速、減速、換擋、倒車等工況的操作。
4.4.4 應能顯示動力傳遞過程、車速、電壓、溫度、電控系統故障指示燈等參數變化。
4.4.5 應能直接在面板上量測顯示各控制單元管腳的電信號,如電壓、頻率信號燈等。
6.4.6 應能運行動力電機的考核系統。
4.5 安全
4.5.1 對地絕緣電阻應大於 0.5MΩ。
4.5.2 電氣部分應符合 GB 4793.1-2007 的有關要求。
4.5.3 高溫、高壓、旋轉件等部位應設有安全防護措施,應在明顯位置配有安全警示標誌。
4.5.4 所選導線應不低於原車標準。
5 檢驗方法
5.1 檢查原材料和原車系統的合格證,驗證其是否符合 4.1 和 4.5.4 的要求。
5.2 採用目測的方法,檢驗螺栓、螺母和分條和實訓台的表面平整情況。
5.3 將實訓台向前、向後、向左、向右及環向進行較快移動,各方向移動距離均大於 10M 然後鎖定設 備,檢查實訓台各部件的穩定性、牢固性和萬向輪的鎖止情況。
5.4 目測檢查實訓台電機系統和控制臺。
5.5 功能試驗通過連續運行 5 次系統進行,前 4 次連續 2 天,上、下午各 1 次,最後 1 次在出廠前 3 天進行,每次 4 小時。試驗過程中應有專人進行數據監測,並每 2 個小時進行數據對比。步驟如下:
(a) 開機,檢查故障燈是否全部熄滅;
(b) 對面板上的所有端子進行量測,確定動力電機系統有同原車相同工況的運行狀態,無數據異常;
(c) 對電動汽車儀表進行測量,確定其可實時顯示動力傳遞過程、車速、電壓、溫度和電控系統故 障指示燈等參數變化且數據正常;
(d) 進行啟動、怠速和加減速,確定其回響性好且運行穩定;
(e) 運行動力電機系統的全部考核項目,確定其結果穩定有效。
5.6 用兆歐表測試對地絕緣電阻。
5.7 電氣部分安全試驗按照 GB 4793.1-2007 中規定的方法進行。
5.8 應對高溫、高壓、旋轉件等部位進行目測,確定設有安全防護措施與安全警示標示。
6 檢驗規則
6.1 出廠檢驗 每台實訓台出廠前應進行出廠檢驗,檢驗項目為6.4,檢驗方法按照7.5進行。
6.2 型式檢驗
6.2.1 凡遇到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該進行型式檢驗: (a) 試製的新產品; (b) 產品結構、材料、工藝有重大改變;(c) 停產時間超過一年又重新生成時。
6.2.2 產品型式檢驗,應按照 7 中所有要求的內容全部檢驗。
6.3 判斷規則 檢驗中所有項目合格,判定為合格;若檢驗項目中有一項不合格,判定為不合格。
7 包裝、運輸、標識、貯存
7.1 包裝
7.1.1 長途運輸先採用塑膠薄膜打包纏繞膜將實訓台全方位纏繞至少 2 層以上,然後將實訓台置於木 質托盤上,最後使用木板或木條包裹實訓台其餘面。實訓台包角應採用緩衝棉保護。
7.1.2 短途運輸採用 PE 打包纏繞膜將實訓台全方位纏繞至少 2 層以上,設備包角採用緩衝棉保護。
7.1.3 隨機檔案應包括: (a) 產品說明書; (b) 合格證; (c) 裝箱單。
7.2 運輸 產品在運輸過程前,需將萬向輪鎖死,用布條或者呢絨繩將設備受力部位與運輸車輛箱體固定牢靠。 產品運輸時,嚴禁拋擲、倒置、劇烈運動和雨淋。
7.3 標識 產品標牌宜安裝在控制臺右側,除符合GB/T 13306-2011有關規定外,還應包含下列內容:
(a) 產品名稱;
(b) 產品型號;
(c) 生產廠家;
(d) 出廠日期;
(e) 質檢員;
(f) 公司地址;
(g) 公司網址;
(h) 聯繫電話。
7.4 貯存 貯存中應符合JY 0001-2003中12.2的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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