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編譯社

新聞編譯社

新聞編譯社是中國早期民辦通信社。1917年5月1日由《申報》駐京特派記者邵飄萍創辦。社址在北京南城珠巢街。規模很小,只有幾個工作人員。主要編譯外電,也自己采寫一些北京通訊,每天有一二特殊稿件。每晚7時左右以油印或複寫方式發稿,外埠郵寄,本地由社員騎腳踏車分送。每次發稿幾十份。和當時接受軍閥政客津貼的其他民辦通訊社相比,較有獨立性,訊息也較迅捷。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新聞編譯社
  • 成立時間:1917年5月1日
  • 總部地點:北京南城珠巢街
  • 性質:中國早期民辦通信社
  • 創始人邵飄萍
創辦時間,創辦前夕,史實考證,創辦緣由,業務特色,提高訪員之地位 增進新聞紀事之信用,打破政府閣議報導的限禁,

創辦時間

創辦前夕

邵飄萍在辛亥革命爆發後進入報界,在杭州主編《漢民日報》。1914年赴日留學,與同學開辦東京通信社,向國內報紙寄送日本新聞。1916年回國後,被《申報》聘為駐北京特派記者。在為《申報》採訪新聞的同時,他還自辦了兩個新聞機構:新聞編譯社和《京報》。

史實考證

新聞編譯社是哪年成立的?
邵飄萍在 1924 年3月發表的《我國新聞學進步之趨勢》一文里,說他“於民國七年創辦新聞編譯社於北京,是為我國人北京有通信社之始”。而在同年6月出版的《新聞學總論》一書中,他又說新聞編譯社創辦於“民國五年七月”,“為華人自辦通信社之創始者”。
因為邵飄萍有兩個不同的說法,後來的新聞史著作莫衷一是,各持一說。如戈公振的《中國報學史》認為新聞編譯社創辦於1916年7月,而台灣曾虛白主編的 《中國新聞史》則說該社是1918年成立的。
1917年5月的《順天時報》上一則新聞編譯社的成立啟事,為我們考證新聞編譯社的創辦時間提供了十分確切的信息:“新聞編譯社成立披露。啟者,敞社宗旨在供給真確新聞材料助報界之進步,試辦數日,成緒明著承中外報紙多數採用,藍已於五月一日正式成立,每月僅收紙墨油印費十五元額採用者請向激社購訂可也。”因為是開辦伊始,新聞編譯社的這條啟事在《順天時報》 上連續刊登了5天。
據此完全可以斷定,新聞編譯社成立於1917年5月1日,飄評說的1916年和1918年兩個創辦時間,都是錯誤的。

創辦緣由

從民國初年的文獻記載來看,北京在1916年之前已經出現了幾家國人自辦的通訊社,但邵飄萍來到北京的時候,這幾家通訊社已經停閉了,所以他認為新聞編譯社是國人在北京創辦最早的通訊社。
他後來談到創辦新聞編譯社的緣由時說 :“愚初到北京之日,北京報紙為數固已不少,然求其稍合於新聞之正軌者,則十不一覯焉。北京之報紙絕少背後無政治關係者,以立憲國家言之,此固未足以為病。惟其新聞,則除與背後人有關係一二條,夾敘夾議,不倫不類,嬉笑怒罵,立言絕無範圍者外,殆不再有確實訊息可言。而縱橫挑撥於其間者,則為某國所設立之一二報館通信社。吾人與同輩言及,每引為奇恥。”
當時北京已有二三十家報紙,大多是軍閥、政客的宣傳工具。報館內沒有專司採訪的記者,新聞稿件主要靠館外的訪員提供。這些訪員大都缺乏新聞學識,不懂採訪技巧和報導規範,常常捕風捉影,向壁虛構,有些報紙為了填充版面,隨意刊登訪員的稿件,根本不問新聞的真偽。因此,報界在社會上的名聲很壞,報紙成了謠言的代稱,訪員成了無賴的別號。而日本等國在北京開辦的通訊社,因為有較為健全的新聞採集網,訊息十分靈通,所發稿件為報界廣泛採用。這些外國通訊社藉此左右我國政聞,操控社會輿論,甚至挑撥離間、煽風點火,擾亂中國政局。
邵飄萍創辦新聞編譯社,旨在向報界提供真實可信的新聞稿件,以推動報紙新聞業務的進步,抵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的宣傳煽惑。

業務特色

新聞編譯社的業務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編(自采本國新聞),一是譯(選譯外電、外報)。開辦之初只向北京的報紙發稿,一年後也接受外地報紙訂購。

提高訪員之地位 增進新聞紀事之信用

邵飄萍夫人湯修慧回憶說 :“每天下午7時左右,通訊社將所獲訊息油印,派員騎腳踏車分送本市各報,外地郵寄。這類新聞中,每日總有一二件特殊稿件,頗得各報好評。”所謂“特殊稿件”,是指該社探訪到的獨家新聞和內幕新聞,這是它最突出的特色和最大的競爭優勢。
邵飄萍有很強的採訪能力,不僅交際廣泛,善於發現新聞線索,而且富於技巧,總能挖掘到別人打探不到的訊息。張季鸞評價道 :“飄萍每遇內政外交之大事,感覺必早,而探訪必工。北京大官本惡見新聞記者,飄萍獨能使之不得不見,見且不得不談,旁敲側擊,數語已得要領。其有乾時忌者,或婉曲披露,或直言攻訐,官僚無如之何也。自官僚漸認識飄萍,遂亦漸重視報紙。”張季鸞認為,邵飄萍來北京為《申報》採訪新聞,並自辦新聞編譯社,向京內外報紙供稿,“其第一功績,即在提高訪員之地位,增進新聞紀事之信用”。

打破政府閣議報導的限禁

打破政府閣議報導的限禁,是新聞編譯社對報界的另一個貢獻。北洋政府實行內閣制,內閣會議所議內容,向來秘而不宣。國務院雖設有記者招待廳,但只是摘抄一些官方檔案發給記者,沒有多少報導價值。
邵飄萍便從幾位閣員那裡探詢內閣會議的訊息,在新聞編譯社的稿件中公開發布。這些報導很快引起了政府的注意。在一次內閣例會上,某閣員說報紙上時常登載閣議新聞,多有失實之處,造成不良影響,應設法取締。但有些閣員認為,報紙有聞必錄,礙難干涉,只有將每次閣議可以公布的內容交通訊社代為發表,才能避免以訛傳訛。
會議討論決定 :“以後閣議紀事,除關於外交、軍事不便宣布外,余均於議畢之後,即付油印,分送各通信社發表。”從此,以往被視為政府秘密的閣議訊息,成為報紙上例行報導的一項內容,邵飄萍對此也頗為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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