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界關係是組織外部關係中一個重要的方面。組織外部關係因組織的性質而有所不同,但所有的組織都會同新聞界有某種聯繫。新聞界是公共關係工作的特殊公眾,因為它們既是一般的公眾又是傳播組織形象的中間環節,是公眾與組織間的重要橋樑。組織可以向新聞界提供新聞事實,背景材料和調查資料等,通過報導組織的成就、經驗教訓、先進人物和公共關係活動等宣傳組織的形象,但所有的報導都應該具有新聞價值,否則不會被採用。
組織作為公共關係主體還可以採取主動創造新聞,吸引新聞界報導,可以創造的新聞有:組織的記者招待會,新聞發布會、慶典活動、組織參與的重要社會活動以及各種能引起新聞界注意的公共關係活動。組織與新聞界應保持經常性聯繫,其方法是指派固定的工作人員,他需要一定的新聞學知識,熟悉新聞界的工作程式,有新聞方面的工作經驗和處理人際關係的能力。組織與新聞界的關係應建立在相互需要、真誠合作的基礎上。組織需要通過新聞界傳播自己的形象,新聞界也需要了解組織的信息,寫出有深度、有價值的新聞作品。組織向新聞界提供新聞或資料必須是真實的,沒有虛假的成分,才能得到新聞界的信任,有利於今後的合作。組織與新聞界聯繫的另一個途徑是主管人員會見記者,這不但增加新聞宣傳的權威性,而且使記者感到組織對他的尊重,對組織及管理者產生良好印象。會見時管理者應堅持下述原則:(一)對記者大概要問哪些方面的問題有所了解,以便做好準備,包括準備必要的書面材料。(二)陳述最重要的事實,不能被細微末節占去更多的時間。(三)儘可能以個人口氣發表意見,這樣可以有些迴旋餘地。(四)從為公眾著想的角度談,而不是讓人覺得你只關心本組織的利益。(五)始終保持清醒與冷靜的頭腦,如果有些話不希望報導就及時說明並請記者理解與合作;記者提出使人不愉快的問題時,不必感情用事,置之不理是可取的方法,不知道的問題也不必為難,可以表示自己不知道。(六)講真話,一些不適於發表的東西可以避而不答,但不能說假話,也不誇大其辭。(七)應將談話錄音,這對雙方都有好處。(八)雙方都應該恪守諾言,如已達成不透露姓名、隱蔽新聞來源等事項,就應該加以堅持原則,言而有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