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發林業站

新發林業站是新發政府部門,主要職能是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1、宣傳與貫徹執行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保護等法律、法規和各項林業方針、政策;
2、協助鄉鎮人民政府制定林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和指導農村集體、個人開展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3、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開展資源調查、造林調查驗收、林業統計和森林資源檔案管理工作,掌握轄區內森林資源消長和野生動植物物種變化情況;
4、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林木採伐工作,配合做好林木採伐的伐區調查設計,並參與監督伐區作業和伐區驗收工作;
5、配合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6、依法保護、管理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依法保護濕地資源;
7、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查處破壞森林和野生動植物資源案件;
8、協助林業行政主管部門管理轄區內的鄉村林場、個體林場;
9、配合鄉鎮人民政府建立健全鄉村護林網路,負責鄉村護林隊伍的管理;
10、推廣林業科學技術,開展林業技術培訓、技術諮詢和技術服務等林業社會化服務,為林農提供產前、產中、產後服務;
1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代收和協助管理各項林業行政事業性收費等;
12、承擔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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