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置省

新疆置省,是清代末年統治新疆政策的重大變革,主要作用為統治新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置省
  • 性質:變革
  • 朝代:清代
  • 作用:統治新疆
沿革,價值,

沿革

自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建立西域都護府以來,歷代中央王朝都在這裡設官置治,進行有效管轄。清代,清朝統治階級為分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意識,在統一全疆地區後,便依其歸附先後、對中央王朝的忠順程度,建立以軍府制為主體的多元化體制:在伊犁設立將軍府;在蒙古族聚居區、哈密、吐魯番建旗設札薩克;在南疆實行伯克制;在漢、回集中的東部地區推行州縣制。政治體制不一,給管理帶來了混亂。隨著清王朝的日漸腐敗,其固有弊端也日益彰著。將軍府既無專設治民長官,又無統一政令,各級王公、伯克往往打著朝廷旗號自行其是,致使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加劇,和卓後裔叛亂接連不斷,浩罕和沙俄侵略勢力乘虛入侵,霸占伊犁和南疆。鑒於內憂外患嚴重威脅,以魏源和龔自珍為首部分知識分子,遂力主在新疆設行省,建州縣。光緒四年(1878),阿古柏反動勢力被逐出南疆後,左宗棠和劉錦棠復力創議建省。光緒十年(1884),清廷發布建省上諭,命劉錦棠為新疆巡撫,魏光燾為新疆布政使,是為設省之始。歷經數年調整,制度始完善。全疆分為鎮迪、阿克蘇、喀什噶爾、伊塔4道。下轄6府、10廳、3州、23縣。全省軍政事務由巡撫統領。伊犁將軍領滿、索倫、錫伯、察哈爾、厄魯特營和哈薩克、布魯特(今柯爾克孜)等諸部,兼辦中俄交涉,節制伊塔事務。辛亥革命後,因伊犁將軍為都督取代,伊塔事務歸都督管轄。1919年,阿爾泰劃歸新疆,新疆轄境正式確定。

價值

省制之建立,既使新疆與內地各省行政制度趨歸劃一,也促進了新疆與內地各族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為廢除原有的王公、伯克制度提供了條件。
歷任新疆布政使
共有 12 筆資料
-
任職人員
任職資訊
類別
卸任資訊
備註
1
魏光燾
光緒十年十月二日(1884,11,19)
調
光緒十七年五月十三日(1891,6,19)開預設親
-
2
饒應祺
光緒十七年五月十三日(1891,6,19)
-
-
3
饒應祺
光緒十九年正月十九日(1893,3,7)
光緒廿二年十月五日(1896,11,9)調甘新巡撫
實授
4
丁振鐸
光緒廿二年十月六日(1896,11,10)
光緒廿四年九月十八日(1898,11,1)調滇撫
-
5
趙爾巽
光緒廿四年九月十九日(1898,11,2)
光緒廿五年八月日丁憂
離職根據新疆圖志職官六,頁16
6
文光
光緒廿五年八月廿一日(1899,9,25)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三日(1902,1,12)因病解職
-
7
潘效蘇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三日(1902,1,12)
光緒廿八年九月五日(1902,10,6)調巡撫
-
8
周浩
光緒廿八年九月六日(1902,10,7)
光緒廿八年十二月十七日(1903,1,15)調直隸布政使
-
9
吳引孫
光緒廿八年十二月十八日(1903,1,16)
光緒卅二年三月廿六日(1906,4,19)開預設親
-
10
王樹枏
光緒卅二年三月廿八日(1906,4,21)
宣統二年十月十七日(1910,11,18)緣事解任聽候查辦
三年五月二日命開缺調京查驗
11
杜彤
宣統二年十月廿四日(1910,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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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陳際唐
宣統三年五月二日(191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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