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置省,是清代末年統治新疆政策的重大變革,主要作用為統治新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置省
- 性質:變革
- 朝代:清代
- 作用:統治新疆
沿革,價值,
沿革
自漢宣帝神爵三年(前59年)建立西域都護府以來,歷代中央王朝都在這裡設官置治,進行有效管轄。清代,清朝統治階級為分化各族人民的反抗意識,在統一全疆地區後,便依其歸附先後、對中央王朝的忠順程度,建立以軍府制為主體的多元化體制:在伊犁設立將軍府;在蒙古族聚居區、哈密、吐魯番建旗設札薩克;在南疆實行伯克制;在漢、回集中的東部地區推行州縣制。政治體制不一,給管理帶來了混亂。隨著清王朝的日漸腐敗,其固有弊端也日益彰著。將軍府既無專設治民長官,又無統一政令,各級王公、伯克往往打著朝廷旗號自行其是,致使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加劇,和卓後裔叛亂接連不斷,浩罕和沙俄侵略勢力乘虛入侵,霸占伊犁和南疆。鑒於內憂外患嚴重威脅,以魏源和龔自珍為首部分知識分子,遂力主在新疆設行省,建州縣。光緒四年(1878),阿古柏反動勢力被逐出南疆後,左宗棠和劉錦棠復力創議建省。光緒十年(1884),清廷發布建省上諭,命劉錦棠為新疆巡撫,魏光燾為新疆布政使,是為設省之始。歷經數年調整,制度始完善。全疆分為鎮迪、阿克蘇、喀什噶爾、伊塔4道。下轄6府、10廳、3州、23縣。全省軍政事務由巡撫統領。伊犁將軍領滿、索倫、錫伯、察哈爾、厄魯特營和哈薩克、布魯特(今柯爾克孜)等諸部,兼辦中俄交涉,節制伊塔事務。辛亥革命後,因伊犁將軍為都督取代,伊塔事務歸都督管轄。1919年,阿爾泰劃歸新疆,新疆轄境正式確定。
價值
省制之建立,既使新疆與內地各省行政制度趨歸劃一,也促進了新疆與內地各族人民的政治、經濟、文化交流,為廢除原有的王公、伯克制度提供了條件。
歷任新疆布政使
共有 12 筆資料
- | 任職人員 | 任職資訊 | 類別 | 卸任資訊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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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魏光燾 | 光緒十年十月二日(1884,11,19) | 調 | 光緒十七年五月十三日(1891,6,19)開預設親 | - |
2 | 饒應祺 | 光緒十七年五月十三日(1891,6,19) | 署 | - | - |
3 | 饒應祺 | 光緒十九年正月十九日(1893,3,7) | 任 | 光緒廿二年十月五日(1896,11,9)調甘新巡撫 | 實授 |
4 | 丁振鐸 | 光緒廿二年十月六日(1896,11,10) | 任 | 光緒廿四年九月十八日(1898,11,1)調滇撫 | - |
5 | 趙爾巽 | 光緒廿四年九月十九日(1898,11,2) | 任 | 光緒廿五年八月日丁憂 | 離職根據新疆圖志職官六,頁16 |
6 | 文光 | 光緒廿五年八月廿一日(1899,9,25) | 任 |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三日(1902,1,12)因病解職 | - |
7 | 潘效蘇 | 光緒廿七年十二月三日(1902,1,12) | 任 | 光緒廿八年九月五日(1902,10,6)調巡撫 | - |
8 | 周浩 | 光緒廿八年九月六日(1902,10,7) | 任 | 光緒廿八年十二月十七日(1903,1,15)調直隸布政使 | - |
9 | 吳引孫 | 光緒廿八年十二月十八日(1903,1,16) | 任 | 光緒卅二年三月廿六日(1906,4,19)開預設親 | - |
10 | 王樹枏 | 光緒卅二年三月廿八日(1906,4,21) | 任 | 宣統二年十月十七日(1910,11,18)緣事解任聽候查辦 | 三年五月二日命開缺調京查驗 |
11 | 杜彤 | 宣統二年十月廿四日(1910,11,25) | 署 | - | - |
12 | 陳際唐 | 宣統三年五月二日(1911,5,29) | 任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