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簡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位於新疆北部,阿勒泰地區境內,下轄2個基層法院,1個派出庭,管轄區域與蒙古國,哈薩克斯坦國和俄羅斯國接壤,邊境線長372公里,屬於邊境法院。轄區總面積4137.34平方公里,總人口8.3萬人,居住著漢、蒙、回、維、哈薩克、土家族等多民族。法院在編幹警18人,聘用人員15人,法官13人。年平均受理案件150餘件。第十師中級法院自建院以來,肩負人民法院和兵團特殊體制賦予的雙重職責,不僅為十師、兵團、新疆的安全穩定提供強有力的司法保障,同時擔負著黨和國家賦予的屯墾戍邊、保家衛國的重大歷史使命。
領導班子
黨組成員、副院長李瑛
黨組成員、副院長張新軍
機構設定
兵團第十師中級法院內設立案庭(信訪接待室)、刑事審判庭(研究室)、民事審判庭(賠償委員會辦公室)、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執行局、法警支隊、政治部、辦公室(司法行政裝備管理辦公室)、監察室10個部門。現有在編幹警18人,其中本科生18人。下轄北屯墾區人民法院、巴里巴蓋墾區人民法院。
法院建設
兵團第十師中級人民法院以穩定為基礎,牢固樹立服務大局、為民司法理念,在審判職能發揮,司法公開推進,隊伍建設發展等方面呈現良好態勢。近年來,結案率保持在95%以上,服判息訴率、改判發回率、調解撤訴率等重要辦案指標始終在全兵團法院保持較好水平。注重工作機制創新,針對管轄區域地廣人稀,案件多法官少,老百姓法律意識淡薄且收入不高的現狀,先後探索推出電話預約立案、集中巡迴辦案、提高人民陪審員參審比例、非訴調解司法確認、司法救助和擴大司法聯絡員、司法調解員隊伍等工作機制,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反響。
所獲榮譽
2005年以來,第十師中級法院先後被十師、阿勒泰市、阿勒泰地區、自治區命名為精神文明單位;2008年、2009年、2010年在全兵團法院系統績效考核排列第三名、第二名、第一名;2012年被自治區命名為衛生紅旗單位;2013年被兵團分院評為“無執行積案先進法院”;先後有6個集體,13名幹警受到師市各部局、兵團、自治區的表彰。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