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擬定和執行新津縣財稅發展戰略、政策及中、長期財政規劃;擬定和執行財政分配政策和分級財政管理體制及財政改革方案;參與巨觀經濟分析預測和全縣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提出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和綜合平衡全縣財力的建議;制定構建地方公共財政體系的政策、制度;指導全縣財政工作。
二、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稅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財政、財務、會計等方面的地方性規章制度,制定相應管理辦法。
三、管理全縣財政收支;依據《預算法》編制年度預算和決算的草案,組織執行年度財政預算;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縣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財政決算;擬定財政、稅收收入計畫;管理縣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社會保障資金及財政專戶資金;負責全縣罰沒財物的管理、監督工作;制定和規範各項財政收入和支出管理的具體辦法,組織財政性資金的綜合平衡。
四、根據國家稅收法律、法規或授權,審核和解釋地方稅收規章制度;聯繫、協調與國稅、地稅等部門的稅政業務工作;進行稅政檢查;貫徹執行國家授權的地方稅減免規定和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監督各類稅收減免和有關稅款退庫事項。
五、管理縣級財政公共支出;組織貫徹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擬定全縣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及各項財政資金的監管辦法;負責政府採購政策的制定、管理、監督和實施;制定需要全縣統一的有關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
六、執行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管理社會保障基金;安排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研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資金的辦法;加強對各項社會保障資金的財政監督。
七、管理和監督各種財政性經濟建設支出;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協調分配各種專項資金;管理農業綜合開發、國債轉貸等有償使用資金。
八、貫徹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負責核定企業國有資本、監管國有資本變動;參與企業制度改革,負責國有股權管理;組織清產核資和產權界定,辦理產權登記及國有資產處置,監繳國有資產收益;負責國有資產產權糾紛調處;組織國有資本營運效績評價,監管國有資本保值增值情況;指導財產評估業務,監管國有資產評估。
九、組織執行國家頒布的企業財務制度和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管理我縣的境內、外企業財務。
十、貫徹政府債務管理的法規、規章及制度,管理政府債務;組織和承擔外國政府及金融機構貸款的管理、監督;參與研究、擬定全縣地方金融的管理政策和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
十一、管理全縣會計工作;貫徹《會計法》等法律、法規及企業、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管理全縣會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考試工作;負責會計人員從業資格的管理;組織實施會計人員的繼續教育;負責會計委派制度的試點工作;指導、監管社會審計和資產評估工作;協調組織對經濟鑑證類中介機構的清理和整頓。
十二、負責全縣財政監督檢查工作,擬定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章及實施辦法;監督財政、稅收、國有資產管理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檢查財政收支及國有資產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和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案件。
十三、負責全縣行政性收費項目的審核,參與收費標準的確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項目的編碼工作;徵收、監督和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政府性基金及其它預算外資金;統一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罰沒收據及非經營性結算統一收據,檢查指導票據的使用、核銷。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新津縣財政局辦公室
辦公室職責
1、綜合協調、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事務。
2、負責局綜合性會議的組織;起草、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負責財政信息、財政宣傳和財政新聞發布工作。
3、負責局目標管理、文電、機要、檔案、保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關財務、基建、後勤管理與服務等工作。
4、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機關和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等交辦的政務及提案、議案等工作。
5、負責局信息網路系統建設與管理;負責全局大事記、財政志編髮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6、負責局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調查研究全縣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情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
7、負責局機關計畫生育工作。
8、負責建立與本科室相關的資料庫。
新津縣財政局國庫科
國庫科職責
1、組織執行金庫管理制度、政府總預算會計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會計制度,擬定具體管理辦法和實施意見。
2、負責財政資金調度,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管理總預算和預算外資金財政專戶、各種外債資金、國債轉貸資金和償債資金的會計核算工作。
3、匯總全縣財政決算,編制縣級財政總決算;匯總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預算外資金收支決算。
4、統一管理縣級財政銀行賬戶。
5、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
6、負責建立與本科相關的資料庫。
新津縣財政局行政政法財務管理科
行政政法財務管理科職責
1、負責掌握相關部門主要業務的基本情況,了解相關部門發展規劃和政策。
2、負責貫徹《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行政經費的財務管理辦法。
3、研究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政府性開支標準,提出行政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建議。
4、審核並提出年度預算建議,制定專項資金財務管理辦法,監督考核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對預算內、外收支執行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匯總、審核和批准其年度財務決算;管理和監督相關單位的建設經費和專項經費。
5、負責建立與本科相關的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