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下屬職能部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關於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決定對違反農機法規有關條款的行政處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沂市農業機械管理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能,人員編制,
主要職能
2、研究制訂農業機械化、設施農業工程的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發展規劃;負責制訂農業機械化政策法規、管理制度、作業與服務規範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方向及重大技術措施;引導農業機械產品結構調整,提高農業機械化普及和套用水平。
3、參與實施“科教興農”戰略,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科研、試驗鑑定、推廣和科技管理,重大科研、開發、推廣項目的立項、論證、申報和組織攻關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產品推廣許可證的審核、申報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新產品的企業標準審查與備案工作,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科技創新。
4、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安全生產,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農業機械系統技術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安全技術檢驗、核發牌證和農業機械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農業機械駕駛操作人員考試、考核、發證及安全教育與檢查工作。
5、組織實施拖拉機、聯合收割機和農用運輸車等農業機械的安全監理、產品質量檢驗、鑑定和認證管理工作;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重大農業機械產品質量事故。
6、負責全市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全市機械化農業生產和農業機械服務組織的服務、經營活動,協調和指導農業機械有組織地跨區作業,負責農業機械和農業機械服務市場的巨觀管理;參與全市農業規模經營、農業現代化試驗和區域開發工作。
7、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系統供銷和農業機械維修行業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維修網路建設、維修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8、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發展的預測和統計以及全市農業機械化信息網路的建設。
9、負責農業機械用油需求預測和農用柴油市場的監督和協調工作;參與和組織農業的抗災救災工作,負責全市防汛抗災農用機具用油計畫的申報、分配、監督和抗災、救災機具的調度。
10、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科技、經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和農業機械化外事外經工作;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利用外資重大項目的立項申報、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歸口管理引進農業機械裝備和農業機械技術的消化、吸收工作。
11、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項目庫建設和項目與計畫的編報、組織實施工作;參與制訂有關農業機械產品信貸和稅收及財政補貼政策;指導全市農業機械系統財務、審計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12、研究制訂全市農業機械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的發展規劃、需求預測;負責全市農業機械化技術教育、培訓、職稱和農業機械行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指導市屬農機學會、協會等社會團體的工作。
13、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組織、人事、勞資、職稱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14、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市農機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核定15名。領導職數為4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長6名,其中正科長5名,副科長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