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新民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新民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是新民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民市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局
  • 辦公地址:遼河大街168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瀋陽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體育產業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二)統籌規劃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體育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等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管理全市重大文化體育活動,指導市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全市旅遊整體形象和重點品牌推廣,制定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
(四)指導、管理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領域的交流活動。
(五)指導、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六)負責全市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市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指導全市文化館(站)、圖書館和基層文化建設。
(七)推進全市文化藝術、廣播電視、旅遊領域的公共服務,規劃、引導公共文化產品生產、重點文化設施以及基層文化設施建設。
(八)指導、推進全市文化和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化、標準化建設,負責文化和旅遊行業信息統計與發布工作。
(九)負責全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十)統籌規劃全市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發展。
(十一)指導、推進全市文化、旅遊、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承擔全市旅遊經濟運行監測。
(十二)負責指導、協調全市不可移動文物(包括附屬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研究及勘探發掘等工作。
(十三)負責可移動文物及社會文物管理保護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文化、體育社團的日常管理工作。
(十五)推動全民健身計畫,指導開展民眾、社會文化體育活動,落實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管理全市性重大文化體育活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 梁勇 負責局黨組及行政全面工作,資金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財務、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文字綜合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黨務和群團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行政編制3名,主任職數1名。
(二)文化科
負責擬訂全市文化旅遊、廣播電視、文物保護、體育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推進全市文化體育、廣播電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及宣傳、推廣工作,組織開展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體育領域的交流活動;指導全市文化館(站)、圖書館和基層文化建設;指導、協調全市社市文化、企業文化、校園文化等基層文化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社會文化、藝術、比賽活動;推進文化體育產業科技進步、信息化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組織產業項目論證並監督實施;規劃、引導重點文化體育設施及基層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組織開展產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三)體育科。
貫徹落實《全民健身條例》,組織推行全民健身計畫;開展各種形式的科學健身活動,落實國家體育鍛鍊標準;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社會體育發展;管理健身氣功等活動;組織、指導、協調全市性重大民眾體育活動;指導體校體育訓練工作;組織參加各類體育比賽;負責全市文物保護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
(四)旅遊科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市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旅遊業整體形象的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市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負責旅遊統計工作;規範全市旅遊業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培訓工作。
行政編制3名,科長職數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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