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聚合重組

新建聚合重組是指在被改組企業的集團公司和下屬公司重新設一個股份有限公司,調整集團內部資產結構,根據一定原則把適量資產(主要指子公司分公司等下屬機構)集聚在新股份公司中,再以此為增資擴股,發行股票和上市的重組模式。

這一模式的重組主體多為跨行業、跨地區、跨部門的大型企業集團,重組對象為數人有一定關聯性的下屬企業(如屬同一行業),新設的股份公司成為專業管理的控股公司

評價
這種模式主要適用於集團企業且集團企業中的生產性企業與非生產性企業界限較為清楚。
新建聚合重組模式涉及的是集團內部資產的結構調整,重組難度又不大,重組時間也不需很長,可以克服集團公司太大,而下屬企業又太小的矛盾;構造出的股份公司結構合理,規模適中,增強了集團公司的管理能力和控制能力;新建股份公司重組上市,成為整個集團公司吸收社會資金的組織載體,開闢了新的融資渠道,使集團能以較小的資本投入控制較大規模的資產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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