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新建縣人民法院)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新建縣人民法院一般指本詞條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現有幹警127人(其中幹警116人,工勤人員11人)。班子成員10人(院長1人,副院長6人,紀檢組長1人,專職黨組成員1人,執行局長1人),審判委員會委員8人。中層正職22人,中層副職34人。中共黨員93人,研究生學歷6人,本科學歷100人,大專學歷14人,高中生1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 區位:江西省南昌市
  •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區長堎鎮新建大道487號
  • 郵政編碼:330100
  • 聯繫電話:0791—83732132
  • 成立時間:1952年06月01日
  • 全院人數:127
  • 院長姓名:劉國根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2年6月,當時設院長1人,幹部1人,審判員7人,法警2人。1956年設有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欠糊碑庭、戰探巴秘書室和人民接待室,下設樵舍和西山2個人民法庭,配備庭長、幹部各1人。“文革”中的1968年11月法院機構被砸爛,幹部下放或調離。1969年政法機關軍管後成立保衛部,內設辦案組,擔任審判工作。1972年12月,恢復縣人民法院建制,內設刑事、民事、經濟3個審判庭和辦公室,下設長堎、樂化、昌邑、生米、西山5個人民法庭。1985年5月撤銷西山人民法庭,增設石崗人民法庭。自1986年始經上級批准內設機構由原來的刑事庭、民事庭、經濟庭、辦公室和法醫室(後併入辦公室)5個增到14個。1986年2月增設執行庭(2005年8月改為執行局),4月增設長堎地區法庭。自1986年始下設法庭由原來的5個增至到9個,1986年7月增設新祺周人民法庭,1987年3月增設恆湖人民法庭,1988年8月增設大塘坪人民法庭、石埠人民法庭。1989年2月增設告訴申訴庭、行政庭。1991年8月增設政工科(2004年1月改為政治處)。1993年增設少年刑事審判庭(2004年1月撤消併入刑事庭,未成年人犯罪審判工作現由長堎地區人民法庭負責)、法警大隊、調研室。2001年3月增設紀檢監察室。2004年1月設立案庭、審監庭,撤銷告訴申訴庭、民事庭、經濟庭,設立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

機構設定

現有內設機構23個:辦公室、政治處、監察室、調研室、立案庭、審監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刑事庭、行政庭、執行局、法警大隊影汽店、長堎地區法庭、長堎法庭、石崗法庭、石埠法庭、生米法庭、樂化法庭、大塘坪法庭、

法院建設

近幾年來,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在新建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導、新建區人大的監督、新建區人民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支持下,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少芝淚少法”工作主槓寒題,著力加強隊伍、政務、業務三項管理,努力實現審判質效、司法公信力、民眾滿意度三個提升,各項審判工作整體推進,司法公信力和民眾滿意度不斷提升,各項工作均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所獲榮譽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在新建區委的正確領導下,在新建區人大的監督下,在新建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關心和支持下,在上級法院的指導和幫助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才閥旬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主題,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為民”指導方針,認真做好審判和執行工作,穩步推進法院改革,各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為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積極貢獻。1998年9月,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榮獲最高人民法院“抗洪搶險”集體一等功;2000年2月,被共青團中央、最高法院、法務部、全國婦聯等8部委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敬局只訂榮譽稱號;並曾榮獲“全省法院系統廉政建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在2004年至2005年榮獲“南昌市文明單位”光榮稱號,並連續多年評為全區優秀綜合治理單位,先後榮獲省高院、市中院集體三等功14次。

地理位置

南昌市新建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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