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幹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新幹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根據乾府辦發[2003]2號和乾編髮[2005]2號檔案,新幹縣政府法制辦公室歸口縣政府辦公室,沒有下設機構。

主要職責
1、市政府依法行政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為縣政府依法行政服務,保證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的正確貫徹實施;保證本級政府制訂的行政措施和發布的命令合法。
2、指導、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縣政府所屬各部門和鄉鎮政府的政府法制工作。
3、負責全縣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江西省行政執法主體資格證》、《江西省行政執法監督證》、《江西省行政執法證》等執法證件。
4、加強對行政聽證的指導,負責對聽證主持人的培訓考核和資格認證。
5、起草或組織起草縣政府重要的規範性檔案;審查修改縣政府各部門、各單位代縣政府草擬的規範性檔案,並向縣政府提出書面審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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