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根據《中共新密市委、新密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新密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新密文〔2010〕35號),設立新密市煤炭管理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 所屬部門:新密市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新密市
  • 地址:青屏街76號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附則,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審核、上報和管理工作職責劃入市煤炭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煤炭行業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擬訂全市煤炭工業發展戰略和行業發展規劃。
(二)組織並指導全市煤炭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管理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
(三)承擔全市煤炭行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分析和預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指導和監督檢查煤礦安全生產工作;負責發布全市煤礦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全市煤礦安全生產傷亡事故的統計工作;參與煤礦事故的調查處理。
(四)負責煤礦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下簡稱“三同時”)的安全檢查工作;負責重大危險源的監控、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不具備煤礦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的查處工作。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
(五)組織協調煤炭行業技術的開發、引進、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煤礦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指導全市煤礦企業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材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負責分析全市煤炭工業生產動態,匯集、分析和發布煤炭經濟技術和市場信息;負責煤炭行業統計調度、信息化工作。
(七)負責全市煤炭行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系統內安全生產監察人員培訓;依法組織煤礦特種作業人員和企業經營管理者資格考核工作。
(八)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災害、事故的搶險救護工作,指導全市煤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新密市煤炭管理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制信訪科)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制定有關規章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文電、會務、信息、保密、群團、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檔案管理電子政務後勤保障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思想宣傳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負責財務、審計、國有資產管理及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和執法文書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來信來訪和穩定工作。
(二)行業管理
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煤炭行業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行業結構調整,引導行業合理布局,推進煤炭資源合理開發和綜合利用;依法規範和整頓煤礦建設、煤炭生產和經營秩序;負責全市《煤礦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炭經營資格證》的審核、上報和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煤礦新建、改建、擴建、技改項目的審核、上報工作;負責煤礦基本建設,對基本建設項目工程質量進行監督管理;負責全市煤礦質量標準化建設工作;負責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依法提請當地政府實施關閉;負責全市煤礦的生產能力核定管理工作;組織協調煤炭行業技術的開發、引進、合作與交流,指導全市煤礦推廣套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負責組織瓦斯等級鑑定的審核、上報工作;監測全市煤炭工業經濟運行情況,對煤炭產量、產值等情況進行統計,對煤炭生產進行調度和對煤炭產量進行調控;負責煤礦分類管理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煤礦環境保護工作。
(三)安全管理
負責全市煤炭行業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負責“三同時”工作;負責煤礦水害防治和“一通三防”工作;協調、組織對煤礦災害、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對煤礦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爆破器材管理工作;擬訂全市煤炭行業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檢查煤礦企業組織開展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全市煤礦企業從業人員資格準入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煤礦企業“五職”礦長、特種作業人員安全資格培訓及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全市煤炭行政執法工作。

人員編制

新密市煤炭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工程師1名。中層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紀檢(監察)和黨務幹部配備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新密市煤炭管理局派駐市行政服務中心的視窗服務辦公室由市煤炭管理局和市行政服務中心共同管理。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附則

本規定由新密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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