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宗城縣三清殿記》石刻,石刻於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1088),“李公澤所撰,張潔集晉王右軍行書成文”。共470字,標題加正文21行,文後兩行小字為附記,未計入字數。靖康二年,金國南下,攻戰火中三清殿被毀該石刻被埋於地下。民國二年(1913)出土於威縣。現存於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
基本介紹
一、歷史概述:
《新宗城縣三清殿記》石刻,石刻於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1088),“李公澤所撰,張潔集晉王右軍行書成文”。共470字,標題加正文21行,文後兩行小字為附記,未計入字數。靖康二年,金國南下,攻戰火中三清殿被毀該石刻被埋於地下。民國二年(1913)出土於威縣。1933年,《河北》月刊第一卷第9期分兩頁發表了該石的拓片,並刊載時任威縣縣長崔國卿的短文《威縣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刻石考略》,石刻邊長73厘米,厚23.5厘米。抗日戰爭爆發後,八路軍深入華北敵後建立抗日根據地,刻石“移到冀南行署保管”,1949年8月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在保定成立,該刻石“移至保定”,後經數次輾轉而不知所蹤,2015年廣宗縣李成碩在北京三聯書店翻閱藝術類圖書時,無意間發現了一本北京石刻藝術博物2014年出版的館藏石刻編目“壇廟寺觀”一章,發現“新宗城縣三清殿記”,並於2016年在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見到該刻石。據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記述,《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宋元祐年間(1086——1094)首題:新宗城縣三清殿記,大名張潔集晉右將軍王羲之書,塑人凌寶,廟主王明,裝人范忠孝,石高72厘米,寬73厘米,厚25厘米。拓高69厘米,寬71厘米。石刻文字23行,末2行文字字型較小,滿行24字,行書。石原址不詳,2000年3月30日徵集自天安門管委會西廊倉庫,現藏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
二、現狀:
2000年3月30日徵集自天安門管委會西廊倉庫,現藏北京石刻藝術博物館。
三、文物價值
此石刻的藝術價值為書法界人士所肯定,原因在於:一是在現存集王石刻中,保存如此完好,字跡如此精美的並不多見。二是前述《集王聖教序》為佛教內容的石刻精品,而這一石刻為道教內容的文物精品。堪稱集王書法刻石的雙璧。近年,墨緣碑林、威縣師範根據原拓摹寫上石,複製石刻兩通,使更多的人能欣賞到這一書法珍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