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縣公安局是縣政府所屬的行政機構,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為副處級建制單位。
基本介紹
地理位置,主要職能,機構及職能,警令部,政治處,警務督察科,行財科,法制科,控告申訴科,紀檢監察室,直屬機構,地理位置,
地理位置
主要職能
新安縣公安局是縣政府所屬的行政機構,是主管全縣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為副處級建制單位。主要職能:管理和指揮全縣公安工作;指揮、協調、處置公安方面重大行動、重大案件、重大事件、重大事故;打擊犯罪、防範犯罪和管理社會治安;搞好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合理劃分與下屬單位及機關內部的職責許可權、理順關係、提高效率。
主要如下
(一)分析研究全縣社會治安狀況,為市公安局和縣委、縣政府提供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和對策;
(二)負責全縣公安民警隊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訓工作;
(三)部署全縣公安工作,檢查、監督所屬單位的執法活動;
(四)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口、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和出入境工作;管理全縣車輛、道路交通安全;負責消防和安全防範工作。
(五)組織對危害社會政治穩定案件的偵查和刑事案件及涉稅等經濟案件的偵破工作;
(六)負責案件的預審和被拘留人員、在押人員的關押管教工作;
(七)指導、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來縣重要人員的安全警衛;
(八)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九)承辦省公安廳、市公安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擔負法律規定的其他職責。
機構及職能
警令部
受理110報警案、事件,並進行前期處置;統一指揮、協調全縣公安機關快速反應、協同作戰;負責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敵情社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起草審核檔案和會議報告,組織全縣性公安工作會議;協調處理緊急事務,負責文印、機要、史志編纂、檔案管理和局機關總值班、總調度工作及局長辦公會各項決議的督促落實及接待工作;組織實施全縣公安系統通訊網建設,保障公安通信暢通;負責公安有線、無線通信執勤設備的管理與維護工作。內設辦公室、110報警台、通訊室。
政治處
政治處是公安局黨委主管全縣公安機關政治工作和公安隊伍建設的辦事機構,負責全縣公安隊伍宣傳和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和紀律作風建設,管理、考核、配備公安局中層領導幹部;按照現役幹部管理許可權做好全縣武警、消防幹部管理;負責全局政治思想教育、宣傳、民警培訓、黨務、人事、警銜、勞資、福利;負責全局工、青、婦、計畫生育和老幹部工作等。
警務督察科
依照《公安機關督察條例》,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的警務活動和民警的警容風紀等進行監督、督察。
行財科
負責制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被裝的計畫和發放,組織分配裝備物資,做好全局國有資產管理和裝備保障工作;負責申報、分配、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及其他專項撥款;負責財務專項預算以及工資發放和罰沒款的收繳、管理。
法制科
負責起草與公安執法工作有關的規範性檔案,指導公安局下屬單位法制建設工作;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的執法情況;直接辦理縣公安局需要法律把關的案件和應訴案件;負責全縣勞教、少管案件的審報工作。
控告申訴科
負責指導檢查全縣公安信訪工作,處理查辦來信來訪及上級交辦的案件,定期綜合分析、催辦、協辦信訪案件。
紀檢監察室
負責本局紀律檢查、財務審計以及對民警違法違紀案、事件查處等工作。
直屬機構
(一)交通警察大隊
組織實施全縣城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宣傳教育;維護交通秩序,處理交通事故;負責駕駛員和機動車輛業務管理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規劃工作;管理非機動車輛和交通設施;負責交警隊伍的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秩序股、事故處理股、車輛管理所、交警一、二、三、四、五、六中隊。
(二)刑事警察大隊
負責偵破全縣重、特大刑事案件(走私案件、妨害文物管理案件、嚴重暴力性案件);負責外省、市、縣協查案件的偵破工作;負責全縣刑偵業務建設規劃,提供刑事犯罪情報信息、技術;提取、蒐集、檢驗、覆核犯罪證據;負責刑偵方面調研,及時掌握犯罪動態;負責進行禁毒工作,打擊製毒、販毒等違法犯罪活動。
刑事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技術中隊、預審中隊、第一、第二責任區刑警隊、刑偵一、二、三、四中隊。
(三)巡邏警察大隊
負責維護城區社會治安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和公私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行為;參與處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活動;受理和處理公民的報警;制止妨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行使職務的行為;參加突發性、事件,災害事故的救援處置工作。
巡邏警察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三、四中隊。
(四)經濟犯罪偵察大隊
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析研究經濟犯罪情況,辦理查處全縣的經濟犯罪案件。
經濟犯罪偵察大隊內設辦公室、一、二、三、四中隊。
(五)治安警察大隊
負責掌握和研究全縣社會治安動態,指導社會治安管理工作;直接參與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事故的協調處置;指導查處治安案件和偵破管轄的刑事案件;負責對遊行、示威和舉辦大型民眾性活動的審批和安全保衛工作;依法管理公共場所、特種行業、危險物品和槍枝彈藥;指導全縣社會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公安派出所和基層治保組織建設;負責全縣經濟文化系統治安防範工作和經濟民警隊伍的管理、建設。
治安警察大隊內設治安保衛中隊、戶政管理中隊、案件偵查中隊。
(六)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掌握全縣社會政治動態,研究擬定對策;組織、指導、協調和參與對全縣各種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案、事件的偵查、控制、防範、處置工作;查處非法組織、非法刊物、邪教組織、反動會道門;強民族、宗教領域的安全保衛,抵制境外滲透,開展隱蔽鬥爭;組織協調、督辦學校、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的國內安全保衛工作;負責中國公民因公(私)出入境及來新安縣外國人事務管理及違反出入境管理案件的查處工作。
(七)看守所
依據國家法律對在押人員實行武警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對在押人員進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員的生活和衛生;保障偵查、起訴和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
(八)拘留所
對被裁決治安拘留人員、司法拘留人員執行行政處罰和行政強制措施;對被拘留人員進行管理教育。
(九)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大隊
確立和完善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機制以及提高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水平;監督、檢查、指導使用單位的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查處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方面的違法犯罪案件。
五、派出機構
(一)11個派出所:城關派出所、鐵門派出所、磁澗派出所、石寺公安分局(石寺派出所)、五頭派出所、倉頭派出所、正村派出所、李村派出所、北冶派出所、曹村派出所、石井派出所。公安派出所、公安分局是縣公安局的派出機構,是主管本轄區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負責本轄區的戶政管理、治安管理、公共場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查處治安案、事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
(二)3個治安所(隊):新城派出所、交通派出所、洛新工業園區治安大隊。新城派出所、洛新工業園區治安大隊負責本轄區的治安管理、公共場所管理、特種行業管理,查處治安案、事件,查破一般刑事案件;交通派出所協助交通部門維護310國道新安段及縣鄉公路路產、路權,查處各種涉路刑事、治安案、事件,打擊車匪路霸,維護公路治安秩序。
地理位置
地址:澗河大道796
新安縣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