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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主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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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可項目: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經營(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具體經營項目以審批結果為準)。一般項目:廣告設計、代理;廣告製作;廣告發布(非廣播電台、電視台、報刊出版單位);企業管理諮詢;技術服務、技術開發、技術諮詢、技術交流、技術轉讓、技術推廣;軟體開發;信息諮詢服務(不含許可類信息諮詢服務);諮詢策劃服務;社會經濟諮詢服務;企業文化藝術交流活動;專業設計服務(除依法須經批准的項目外,憑營業執照依法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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