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智慧樓宇評價指標體系》是2018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型智慧樓宇評價指標體系
- 外文名:Evaluation indicator system for new type smart building
- 標準編號:T/CSPSTC 15—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8月15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1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技術內容,
起草人
楊曉峰、屈志強、瞿海雁、劉躍、譚華、張珺、王海東,劉紅昌、胡兆文、譚華、任雁、陳曉占、楚躍先、李巧、張萍、趙冠峰、馬志永、丁繼團、李柏、焦海營、李傳武、彭智、吳東、汪振西、熊江、孫玉勝、劉剛、王光敏、楊寶林、於和平、劉東華、潘英、肖廣嶺、高昂、劉珏、金繼光、盧偉、吳迪、宋德強、魏建明、劉志兵 任曉妮 、盧成緒。
起草單位
廣州市標準化研究院、國家信息中心、江蘇中南建築產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山東德建建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標準化研究院、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成都市標準化協會、成都市樓宇經濟促進會、中安教培企業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企油建信息技術研究院、中建信聯(北京)企業管理中心、上海良信電器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華信永建節能科技研究院、杭州瑞立房產集團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國育建築科學研究院、北京金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建築業建築科學研究院、中南設計集團(武漢)工程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冠信教育諮詢中心、廣聯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鍵培(北京)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中國電建房產集團有限公司、中興企聯企業管理顧問中心、標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中國質量認證中心、清華大學、中國標準化研究院、江蘇省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佛山市質量和標準化研究院、九冶建設有限公司、創新聯盟認證中心、標準聯合諮詢中心。
適用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新型智慧樓宇的術語和定義、評價要素、評價指標以及評價方法等內容及要求。 本標準適用於商務辦公樓宇、賓館、醫院、餐飲及文化場所等非住宅用途的新型智慧樓宇的評價。
技術內容
1.術語和定義
給出了與新型智慧樓宇評價相關的術語和定義,包括:“智慧樓宇”、“評價”、“評價體系”、“評價指標”等術語和定義。“智慧樓宇”定義為以樓宇為平台,基於對各類智慧型化信息的綜合套用,集架構、系統、套用、管理及最佳化組合為一體,具有感知、傳輸、記憶、推理、判斷和決策的綜合智慧能力,形成以人、樓宇、環境互為協調的整合體,為人們提供安全、高效、便利及可持續發展功能環境的樓宇。
2.評價指標體系
新型智慧樓宇評價指標體系設由智慧型化系統評價指標和綠色環保評價指標2項一級指標構成,下設7項二級指標、30項三級指標。
其中,智慧樓宇設計應增強建築物的科技功能和提升智慧型化系統的技術功效,具有適用性、開放性、可維護性和可擴展性。智慧型化系統評價指標體系由智慧型化集成系統、信息化套用系統、信息設施系統、設備管理系統、公共安全系統5個二級指標構成,下設23個三級指標。
新型智慧樓宇設計應以建設綠色建築為目標,做到綠色節能、環境宜人和經濟合理。綠色環保評價指標體系由資源利用和環境質量2個二級指標構成,下設7個三級指標。
3.評價方法
評價的實施過程包括:評價準備、評價方案撰寫、評價指標數據獲取與專家打分、綜合評定以及評價報告撰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