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政黨制度

新型政黨制度是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3月4日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一次會議的民盟、致公黨、無黨派人士、僑聯界委員,並參加聯組會時提出的制度。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我國一項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國共產黨、中國人民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人士的偉大政治創造,是從中國土壤中生長出來的新型政黨制度。
新型政黨制度有“三新”,可從以下三個維度來理解。
第一個是“利益代表”維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同中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它能夠真實、廣泛、持久代表和實現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國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制度代表少數人、少數利益集團的弊端。
第二個是功能維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把各個政黨和無黨派人士緊密團結起來、為著共同目標而奮鬥,有效避免了一黨缺乏監督或者多黨輪流坐莊、惡性競爭的弊端。
第三個是效果維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通過制度化、程式化、規模化的安排集中各種意見和建議、推動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舊式政黨囿於黨派利益、階級利益、區域和集團利益決策施政導致社會斷裂的弊端。
“履不必同,期於適足;治不必同,期於利民。” 與西方政黨制度不同,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不僅符合當代中國實際,而且符合中華民族一貫倡導的天下為公、兼容並蓄、求同存異等優秀傳統文化,是對人類政治文明的重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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