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是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組織更新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

該方案於2020年2月6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
  • 頒布時間:2020年2月6日
  • 發布單位: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 
內容解讀
為進一步指導各地做好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根據當前疫情形勢和防控工作實際,國家衛生健康委組織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防控方案》(以下簡稱《防控方案》)進行修訂,形成《防控方案》(第四版),主要修訂內容如下:
(一) 基於目前對新型冠狀病毒的科學研究,在總體方案中增加了新型冠狀病毒病原學和流行病學特徵的闡述。
(二) 在監測方案中,湖北以外省份的監測定義中調整了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學史描述和判定原則。流行病學史將第三版的“武漢市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續傳播地區”調整為“武漢市及周邊地區,或其他有病例報告社區”。判定原則由第三版的“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同時符合臨床表現中1和2條、或2和3條”調整為“有流行病學史中的任何一條,符合臨床表現中任意2條”, 進一步提高疑似病例監測的敏感性。
(三) 在監測方案中,增加了僅適用於湖北省的監測定義,包括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和確診病例。與其他省份相比,擴大了湖北省疑似病例範圍。
(四) 在監測方案中,將監測定義調整為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刪除輕症病例定義,將其納入臨床分型中的輕型。增加了無症狀感染者的主要發現途徑、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和解除要求。
(五) 在監測方案中,將聚集性病例標本上送中國疾控中心覆核確認的例數要求調整至“5例及以上”。
(六) 在流行病學調查方案中,明確疑似病例的調查內容為基本信息和密切接觸者情況,在明確診斷前不要求進行個案調查表網路報告,減輕基層工作負擔。
(七) 調整了密切接觸者和無症狀感染者的管理措施。要求有條件的地區對密切接觸者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強調了無症狀感染者原則上應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八) 雖然目前糞-口傳播途徑尚待明確,但本方案在實驗室檢測、密切接觸者管理、特定人群防護及特定場所消毒等內容中均已提出相應的措施和要求,降低了糞-口途徑傳播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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