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技術規範第 3 部分:物業

《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技術規範第 3 部分:物業》是2020年04月01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技術規範第 3 部分:物業
  • 外文名: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2019-ncov prevention and Control Part 3: Property
  • 標準編號:T/HETA 001.3—2020
  • 發布日期:2020年04月01日
  • 實施日期:2020年05月01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適用範圍,主要內容,

起草人

張仰明 李增健 閻煥臣 楚光臨 張 雷 李珩民 豆廣武 李傳金 張太哲。

起草單位

哈爾濱市特種設備行業協會、黑龍江省電梯行業協會、伊春市檢驗檢測中心、 黑龍江省安全生產協會、黑龍江省電力設施安裝協會、哈爾濱菱奧電梯製造有限公司、哈爾濱豪凱安晟能源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中健特種玻璃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環世紀工程設計有限責任公司黑龍江分公司、哈爾濱技師學院(哈爾濱勞動技師學院)、黑龍江省省直建築裝飾公司。

適用範圍

本部分規定了電梯物業企業新冠病毒疫情防控的術語和定義、組織保障、物資配備、人員管控、消毒和應急救援。 本部分適用於新冠病毒疫情流行期間電梯物業企業的防控管理,其他傳染病疫情適用時可參照執行。

主要內容

為指導電梯行業在新冠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做好疫情防控期間電梯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市監特設函[2020]10號)等有關規定,編制組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參考國家和省內外相關標準,並在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實施後,國家或本省發布的相關標準嚴於本標準時,應執行其相關標準。
本標準由黑龍江省電梯行業協會負責具體技術內容的解釋。
T/HETA001《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技術規範》分為4個部分:
——第1部分:電梯;
——第2部分: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第3部分:物業;
——第4部分:維保。
本部分為T/HETA001的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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