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

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

《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是2020年12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深圳市地方標準,歸口於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規定了深圳市新型交通組織模式、標誌、標線和標牌交通設施的設定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既有道路交通改善的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和設施的設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
  • 外文名:Guidelines for new traffic control methods and devices
  • 標準號:DB4403/T 105-2020
  • 發布日期:2020-10-26
  • 實施日期:2020-12-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R84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20.20
  • 技術歸口: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批准發布部門: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 提出部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行業分類: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標準類別:管理標準
  • 性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實施建議,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城市經濟發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機動車保有量逐漸上升,城市交通擁擠問題逐步凸顯,已經成為影響城市正常生產、生活的重要民生問題。潮汐車道、交叉口待行區、借道左轉等交通組織模式作為一類可以有效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的創新交通管理手段,具有投資少,見效快、實施周期短等特點,已經被先進城市廣泛套用,然而相關的國家標準尚不健全。為進一步提升深圳市道路運行水平和交通安全環境,規範新型交通組織套用,指導深圳市新型交通組織設施建設工作,結合深圳市實際套用,特制定該標準。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由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提出並歸口。項目來源於《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8年第一批深圳市地方標準計畫項目任務的通知》(深市監„2018‟53號)檔案,並於2018年5月正式獲批立項。
  • 起草階段
2018年7月,確定了參編人員,制定標準編制計畫表,啟動標準制定工作。
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標準起草小組就新型交通組織現狀廣泛調研、蒐集相關政策法規及有關技術資料。查詢資料,總結相關經驗,制定標準大綱,確定十類新型交通組織模式,並開始分組起草標準。
2019年2月,起草小組經過多輪研討,同時與各相關部門進行充分討論,對標準的撰寫格式及標準的結構進行確認。在符合相關基該標準的前提下,於2019年6月完成標準徵求意見稿的撰寫。
2019年7月,起草小組通過網路、發函及會議等方式,開展對其他相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的廣泛徵求意見工作,並於12月底完成意見徵求工作,共收集51條有效意見,並結合徵求意見稿對技術指引進行修改。
2020年6月至7月,起草小組進一步開展技術指引的內外部專家諮詢工作,徵求包括交通規劃、道路工程、標準研究等專業共8名專家的意見,修改完成後形成標準最終送審稿。
  • 發布實施
2020年10月26日,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0年12月1日,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城市交通規劃設計研究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官爾傑、徐煒、劉曉定、易飛、李頂治、徐偉劍、王樂、鄒斌、王占業、王科、張曉春、林濤、黃振宇、毛應萍、孫燁垚、於豐泉、葉圳、黃朝陽。

標準目次

前言
引言
1 範圍
1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 術語和定義
1
4 通用要求
3
5 潮汐車道
3
6 交叉口待行區
12
7 借道左轉
14
8 可變導向車道
17
9 移位左轉交叉口
21
10 反轉通行交叉口
24
11 路口導向線
27
12 多乘員車道
30
13 進口道分車道行駛
32
14 交替通行
34
附錄A(規範性)材料及工藝要求
36
附錄B(資料性)交叉口及路段服務水平劃分標準
38
參考文獻
39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規定了深圳市新型交通組織模式、標誌、標線和標牌交通設施的設定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深圳市既有道路交通改善的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和設施的設定。

引用檔案

GB/T 23827-2009 道路交通標誌板及支撐件
GB 51038-2015 城市道路交通標誌和標線設定規範
CJJ 37-2012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GA 802-2019 道路交通管理—機動車類型
JT/T 690-2007 逆反射體光度性能測試方法
JTG B01-2014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由於各區域道路、流量條件的差異性,建議在標準實施過程中,實施本技術指引梳理總結的十類新型交通組織前,開展完整且嚴謹的現場勘查工作,嚴格按照該標準規定的十類新型交通組織模式的一般規定、設臵要求、設施設臵要求、控制管理要求、材料及工藝要求等內容對深圳創新交通組織工作進行規範,有效提升交通運行效率。
並且建議在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實施後,從交通運行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綜合評估新型交通組織的適用性和實施效果,同時充分收集廣大市民意見,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改進新型交通組織設臵。另外,對於設施及布局的設臵要求,可在符合相關規範及本技術指引的前提下,根據實際情況進行適當的突破和創新。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定技術指引》(DB4403/T 105-2020)是加快實施“標準+”戰略,深入推進深圳標準建設,著力加強新型交通組織技術推廣套用、提高交通擁堵標準化治理水平的背景下提出的,為深圳乃至中國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臵提供標準依據和理論支持。
該標準的作用及意義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填補了新型交通組織領域地方標準規範的空白。該標準文本為中國首個關於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臵標準,填補了新型交通組織領域地方標準規範的空白,具有創新性和前瞻性,發揮了深圳市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的先鋒模範作用。
  2. 有效指導深圳新型交通組織工作,一定程度上破解交通擁堵痼疾。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臵技術指引,在承繼相關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等規定的基礎上,對深圳市潮汐車道、交叉口待行區、借道左轉車道、可變導向車道、移位左轉交叉口、反轉通行交叉口、路口導向線、HOV車道、進口道分車道行駛、交替通行十類新型交通組織模式的標誌標線和標牌設施的設臵進行了標準化定義。將有效指導深圳新型交通組織工作開展,對於深圳通過新型交通組織模式改善交通擁堵問題,提供了可複製的標準化改善方案。
  3. 有利於新型交通組織“深圳標準”經驗在全國推廣套用。新型交通組織模式及設施設臵標準著眼於大城市特定複雜條件下的交通擁堵問題解決,明確了十類新型交通組織模式的設臵要求、設施設計要求、相關的控制管理要求以及設施材料及工藝要求,以此為依據,標準文本的出台有利於將深圳新型交通組織治理交通擁堵的實踐經驗向全國進行推廣複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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