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是新化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所屬地區:新化縣
  • 所屬部門:新化縣人民政府
  • 局長:劉政文 
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管理、後勤保障等日常工作,承擔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政務信息、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工作。承擔並指導市場監督管理統計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工作。
負責擬訂全縣市場主體從業人員培訓計畫;承擔全縣食品經營業主從業資格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承擔工商企業負責人、工商聯絡員的法律法規知識培訓;負責開展食品安全知識普及教育。
負責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培訓計畫;承擔全縣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負責特種設備知識普及教育。
監督檢查食品、特種設備生產經營單位培訓工作和人員持證上崗情況;負責對全縣食品、特種設備資格考試點的監督和管理工作。
(三)執法稽查指導股。擬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市場主體準入、生產、經營、交易中的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指導查辦、督查督辦有重大影響、跨區域的大案要案,以及上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案件。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指導打擊有關侵犯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的工作。
(四)行政審批服務股。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指導實施。承擔規定範圍內的市場主體登記註冊工作,承擔全縣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許可。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負責本部門進駐縣政務中心的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及人員的動態管理。負責本部門所有行政審批事項的統一受理、登記、申報資料初審及辦結事項的繳費、制證(文)、蓋章、發證(文)等服務工作。牽頭協調需送其它股室審核,或需經現場勘查、專家論證、集體研究的行政審批事項,督促相關股室在承諾期限內完成相關審核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的工作制度、工作流程等工作。負責本單位行政審批事項的統計分析和歸檔工作。
(五)信用監督管理股。負責完善和組織推進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實施。組織實施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實施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擔全縣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和監管系統套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和“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負責全縣登記註冊企業的監督管理。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協助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
(六)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根據委託,承擔有關反壟斷調查相關工作。對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行為開展調查。負責組織指導全縣菸草市場的監督管理。建立和完善反不正當競爭的制度措施。協助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公平競爭審查有關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直銷企業、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七)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擬訂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擔網路市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網路市場監測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和市場專項治理工作。依法承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八)標準化與質量發展股。參與組織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修訂,指導開展標準化試點示範和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工作。開展標準化對外合作,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協助查處違反強制性國家標準的重大違法行為。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強縣的政策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協同服務及套用工作。組織實施質量激勵制度措施和品牌建設。推動建立產品質量誠信制度。貫徹落實質量提升、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調查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會同相關部門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和產品防偽工作,協助相關部門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按規定許可權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九)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擬訂本行政區域內工業產品、消費品、食品相關產品的重點監督管理目錄。制定和實施生產、流通領域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督促指導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工作。配合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產品質量風險監控。組織開展產品質量的分類監管工作。組織對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配合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和獲證企業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食品安全綜合協調股。組織實施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承擔全縣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承擔縣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和食品生產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食品生產企業(含制售分離食品加工小作坊)監督檢查。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食品的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二)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全縣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工作。組織實施全縣食品、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監督實施食品流通環節相關法規。依法履行食品流通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
(十三)餐飲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組織實施全縣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組織實施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市場準入及日常監管。指導協調全縣重大活動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四)食品安全抽檢監測股。擬訂和組織實施全縣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和專項抽檢計畫。定期公布抽檢結果及相關信息。督促指導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參與制定食品安全標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承擔風險監測工作,組織排查風險隱患。
(十五)特殊食品與化妝品監督管理股。負責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對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擬訂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辦法,組織和指導特殊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查處相關重大違法行為。負責食鹽專營管理和食鹽生產經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化妝品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化妝品相關技術規範。組織實施流通領域化妝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化妝品安全進行全面監管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負責非特殊用途化妝品備案的初審工作。組織質量抽查檢驗,定期發布質量公告。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十六)藥品監督管理股。協助省藥監局監督實施國家藥品標準和地方中藥材標準、中藥飲片炮製規範。協助藥品生產環節監督檢查。實施藥品生產以及醫療機構製劑質量管理規範。
負責全縣藥品流通監督管理工作的督查指導,承擔監督和指導藥品零售環節藥品經營質量規範的實施。負責藥品零售許可。組織指導藥品零售、使用環節現場檢查。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全縣藥品質量抽查檢驗,定期發布質量公告。依許可權承擔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含特殊藥品複方製劑、“兩非”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對藥品流通領域的安全風險進行全面研判和分析,提出改進和完善監管制度機制的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制度和零售藥店分類管理工作。
(十七)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股。組織擬訂醫療器械經營和使用各環節監督管理的工作計畫、基本制度和措施,組織對醫療器械安全監管信息的收集、報告。指導、督促開展對醫療器械經營、使用單位的監督管理、專項整治。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開展醫療器械安全宣傳、培訓教育。組織實施醫療器械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制定和應急處置。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組織對醫療器械不良事件調查和醫療器械產品臨床使用安全性檢查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抽檢工作,定期發布質量公告。督辦重大醫療器械違法違規案件、投訴舉報和對問題器械召回和處置。
(十八)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擬訂特種設備安全有關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監督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和節能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以及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鍋爐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
(十九)計量與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承擔全縣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組織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
推動全縣強制性產品認證制度的實施及自願性認證活動的開展。負責相關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依法對認證機構在全縣的認證活動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承擔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及其監督管理工作,協助查處相關違法行為。組織認證評審、審核人員和有關實驗室檢驗、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二十)廣告與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擬訂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實施廣告監督管理制度措施。承擔廣告監督管理活動和廣告監測工作。協助查處虛假廣告等違法行為。負責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指導廣告審查機構和廣告行業的組織工作。
負責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推進智慧財產權強縣建設。制定實施強化智慧財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的管理政策和措施,負責縣級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相關工作。指導促進智慧財產權服務業發展,承擔專利代理執業監督工作。負責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促進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統籌協調涉外智慧財產權有關事宜。
承擔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相關工作。負責商標、專利執法工作,推動落實商標、專利侵權判斷標準及保護執法的檢驗、鑑定和其他相關標準。負責原產地地理標誌專用權的保護。承擔智慧財產權執法協作機制的相關工作。承擔智慧財產權侵權、糾紛調處和維權援助等工作。按許可權負責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的管理,指導落實商標、專利和原產地地理標誌申請的相關前置服務工作。開展智慧財產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規範智慧財產權交易和無形資產評估,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指導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對企事業單位智慧財產權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二十一)消費者權益保護股(12315投訴舉報辦公室)。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的具體措施、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消費環境建設工作。開展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協助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承擔和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調艉消費爭議。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承擔重大突發性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調度、協調和處置等工作。
(二十二)安全應急管理股。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安全工作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協助相關主管部門對市場主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市場監督管理應急處置和應急值班工作,推動市場監督管理應急體系建設。牽頭組織編制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和培訓。負責起草相關安全應急管理制度。負責落實有關重大信息直報制度。
擬訂全縣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全縣特種設備應急救援管理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組織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並進行統計分析。
擬訂全縣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依法及時報告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會同有關部門和股室對食品安全事故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負責具體組織或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輕社會危害;負責撰寫事故責任調查處理報告。
(二十三)價格監督檢查股。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協助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
(二十四)財務股。擬訂財務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編制年度預、決算和專項經費預算並監督執行。承擔全局財務的組織協調以及財務票據管理,加強內部審計與監督。負責各類資金、專用基金、非稅收入征繳、國庫集中支付、固定資產核算、政府採購、綜合統計、技術裝備配置、基本建設投資報批和日常財務核算工作。
(二十五)人事股。承擔機關、派出機構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教育工作。承擔相關人才隊伍建設和基層規範化建設工作。
綜合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股。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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