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華僑集體鳴冤會

新加坡華僑被日寇檢證及殺害集體鳴冤委員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加坡華僑集體鳴冤會
  • 成立日期:1946年6月2日
  • 副主席楊纘文
  • 主席鄭古悅
協會簡介,協會領導,

協會簡介

Xinjiapo Huaqiao Bei Rikou Jianzheng Ji Shahai Jiti Mingyuan Weiyuanhui 新加坡華僑被日寇檢證及殺害集體鳴冤委員會(Appeal Committee of the Singapore Chinese Victims Massacred by Japanese) 簡稱新加坡華僑集體鳴冤會。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新加坡華僑調查日本侵略軍罪行的民眾組織。

協會領導

1946年6月2日成立。鄭古悅(1881--1957)任主席,副主席為楊纘文,正副總務為莊惠泉和黃奕歡。委員包括李振殿、梁元浩、郭珊瑚、曾心影、蘇孝先、洪永安、潘醒農、蔡暉生、林明芳、張芹生、孫炳炎等,總計37人。主要任務是調查日本侵占新加坡和馬來西亞時期華僑所受生命財產損失,並蒐集證據供審判日本戰犯法庭參考。由於委員會成員四處奔波,極力呼籲,終於成立軍事法庭。1947年3月10日開庭審訊日本戰犯。發出檢證命令的日軍警備司令河川中將和執行大屠殺計畫的日本憲兵隊長大石大佐,被處以絞刑,其他幫凶西村中將、橫田大佐、龍中佐、大西覺少佐、久松大尉等5名戰犯,被處以無期徒刑,為慘死日軍屠刀下的5萬冤魂。戰犯受刑當日,鄭古悅、莊惠泉等受邀臨場監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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