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

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

《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是2015年6月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高銘暄、趙秉志。

基本介紹

  • 書名: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
  • 作者:高銘暄、趙秉志
  • 出版社: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5年6月
  • 頁數:1532 頁
  • 定價:598 元
  • 開本:16 開
  • 裝幀:精裝
  • ISBN:9787565322204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除了將1997年修訂的新刑法典載在書首外,在內容上分為上編、下編和附編三大部分。上編和下編為立法檔案與文獻性資料,按1979年刑法典頒布前後而作時間階段上的劃分:上編為新中國成立至1979年6月,編錄了這一時期全部的14件單行的刑法立法檔案及有關資料,並選編了13部刑法草案。下編為1979年7月第一部刑法典頒布至1997年12月(即《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編成之時),一是收錄了1979年刑法典和此一時期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所有單行刑法、附屬刑法條款及立法審議通過時的有關說明;二是收錄了此一時期國家立法工作機關修改、修訂刑法典的幾乎所有的19部修改稿或修訂稿。附編是關於刑法立法方面的資料,包括三個方面:一是國家立法部門有關刑法立法工作的22份資料;二是國家司法領導部門(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和軍事法律部門)關於修改刑法的37份意見資料;三是刑法學界關於修改刑法的8份方案或建議。就內容而言,可以說,《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第二版)》是新中國近半個世紀間刑法立法歷程的客觀寫照,是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與資料的集成。我們相信,這是一部對刑法學研究和整個刑事法治事業都比較重要和有價值的書籍。

作者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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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銘暄,1928年生,浙江玉環人。北京大學法律系本科畢業(1951年),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畢業(1953年),後留校任教,歷任講師(1956年)、副教授(1980年)、教授(1983年)。1984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成為新中國刑法學專業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1983-1986年擔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主任;1984~2001年擔任中國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總幹事(會長);1985~2003年擔任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成員暨法學評議組召集人;1996~2011年擔任國際刑法學協會中國分會主席;1999-2009年擔任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2009年被評為中國人民大學榮譽一級教授:2012年被中國法學會授予“全國傑出資深法學家”稱號;2005年起被聘為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名譽院長、特聘教授、博士生導師;2006年起被聘為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特聘教授,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現兼任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名譽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國家教育考試指導委員會委員,北京市法學會名譽會長。從教60年來先後獲得“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全國優秀教師”、“全國師德先進個人”等榮譽稱號,部分著作榮獲國家圖書獎,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優秀教材特等獎、一等獎等。從1954年到1979年,自始至終參加了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的起草工作。1988年到1997年,應邀參加國家立法機關修訂刑法典的研擬工作,並參與1997年刑法典之後的歷次刑法修正研討工作。主要研究領域為中國刑法學、刑事立法和國際刑法。
  有關刑法立法的專業書籍有:《中華人民共和囡刑法的孕育和誕生》(1981年)、《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1998年,與趙秉志合編)、《中國刑法立法之演進》(2007年,與趙秉志合著)、《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精選》(2007年,與趙秉志合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展完善》(2012年)、《中國刑法規範與立法資料精選》(第二版)(2013年,與趙秉志合編)等。
  
  趙秉志,1956年生,河南南陽人。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院長暨法學院院長,法學教授、博士生導師。新中國首屆刑法學博士(1988年3月),美國杜克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1990~1991年)。創建國家重點研究基地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並曾任該中心第一.第二屆主任(1999~2005年)。1991年被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國家教委授予“做出突出貢獻的中國博士學位獲得者”稱號,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1995年被中國法學會評定為首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1997年被國家人事部等評選首批納入“百千萬人才工程第一、二層次國家級人選”;1999年被教育部評選納入“跨世紀優秀人才培養計畫”;2006年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2008年獲北京市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兼任中國法學會常務理事暨學術委員會委員、中國刑法學研究會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暨中國分會主席、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法學組成員、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學科評審組專家、最高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教育部法學學科教學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法務部社區矯正工作特邀專家、中國法學教育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審判理論研究會副會長、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副會長、中國預防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副會長、海峽兩岸關係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北京市法學會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主要研究方向為:中國刑法學、中國區際刑法學、國際刑法學、外國刑法學、比較刑法學等。1988年至1997年作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修改小組成員,全程參與我國1997年刑法典的修訂研擬工作。參與1997年刑法典後國家立法機關歷次修改刑法的起草研擬工作。
  有關刑法立法的專業書籍有:《刑法改革問題研究》(1996年)、《新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總覽》(1998年,與高銘暄合編)、《死刑改革探索》(2006年)、《中國刑法立法之演進》(2007年,與高銘喧合著)、《中國刑法立法文獻資料精選》(2007年,與高銘喧合編)、《中國刑法規範與立法資料精選》(第二版)(2013年,與高銘喧合編)、《刑法立法研究》(2014年)、《死刑改革之路》(2014年)等。

圖書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依據1997年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單行刑法審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上編:新中國成立-1979年6月
第一部分 刑法立法檔案
1.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
(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批准 1951年2月20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附:關於鎮壓反革命活動和懲治反革命條例問題的報告
——1951年2月20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上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 彭真)
2.妨害國家貨幣治罪暫行條例
(1951年4月19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施行)
3.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
(1952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批准1952年4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
附: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貪污條例草案的說明
——1952年4月18日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上的報告
(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政治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彭真)
4.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處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國戰爭中戰爭犯罪分子的決定
(1956年4月25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
附: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1956年4周25日)
5.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寬大處理和安置城市殘餘反革命分子的決定
(1956年1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通過)
6.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對反革命分子的管制一律由人民法院判決的決定
(1956年1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通過)
7.關於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的決議
(1957年7月15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死刑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判決或者核准的決議如何執行問題
給最高人民法院的批覆(1957年9月26日)
8.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罪犯的決定
(1959年9月17日第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1959年9月17日)
附二:中共中央建議(1959年9月14日)
9.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決定
(1960年11月19日通過)
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1960年11月19日)
附二:國務院關於特赦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建議
(1960年11月17日)
10.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特赦確實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決定
(1961年12月16日通過)
附一: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1961年12月16日)
附二:國務院關於特赦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的建議
(1961年12月15日)
中編:1979年7月-1997年3月
……
下編:1997年3月-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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