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

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

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是指國家文物局於2021年4月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
  • 發布單位國家文物局
  • 發布時間:2021年4月
檔案解讀,發展規劃,

檔案解讀

1.近日,國家文物局印發了《文物保護標準編寫工作手冊(試用版)》,請簡要介紹《手冊》制定的主要背景。
答:2006年以來,國家文物局組織制修訂了一系列文物保護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初步構建了文物保護標準體系,推動提升了文物保護利用的科學化、規範化水平。但同時,我們也發現標準制修訂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如標準編制質量參差不齊、項目按期完成率不高等,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到標準作用的發揮。印發《手冊》,旨在規範和加強文物保護標準化工作管理,方便標準化工作者把握標準制修訂流程和有關要求,提高標準編制質量,增強標準的科學性、權威性和適用性。
2.《手冊》的主要內容和適用範圍是什麼?
答:《手冊》共4章,包括標準制修訂基本要求、標準制修訂程式、標準制修訂項目管理、附屬檔案,明確了標準制修訂工作的程式、方法、要求,並提供了一系列標準材料模板,供項目承擔單位、起草人員、有關專家等參考使用。《手冊》適用於文物保護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制定、修訂工作。
3.《手冊》對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程式進行了哪些規範和最佳化?
答:一是新增提交項目建議申請的程式和要求。鼓勵各單位根據文物保護利用工作需求主動研究和申請新項目,擴大標準供給範圍,逐步健全文物保護標準體系。二是最佳化內審會設定。把內審會時間由徵求意見階段之後調整到之前,增強參會人員代表性,爭取提前發現並解決標準中可能存在的問題,為後續向社會廣泛徵求意見奠定良好基礎。三是最佳化徵求意見工作。擴大徵求意見範圍,除了原有的徵求意見渠道外,還要向全國文物保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文標委)全體委員以及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增強標準制修訂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四是細化內審、預審、全體委員審查等環節的要求,明確各環節的審查重點,提高審查質量。
4.《手冊》對文物保護標準制修訂項目完成時間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手冊》再次明確了各類標準制修訂項目及有關環節的完成時限。標準制定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24個月,修訂項目和採用國際標準項目完成周期不超過18個月。標準制定項目承擔單位應於契約期滿12個月前,完成標準起草、內審,並向文標委提交“標準徵求意見稿”等材料;於契約期滿6個月前,完成徵求意見等相關工作,並向文標委提交“標準送審稿”等材料。修訂項目和採用國際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於契約期滿9個月前,完成標準起草、內審,並向文標委提交“標準徵求意見稿”等材料;於契約期滿6個月前,完成徵求意見等相關工作,並向文標委提交“標準送審稿”等材料。文標委應於收到“標準送審稿”等材料4個月內,組織完成初核、預審、審查等相關工作,並向國家文物局提交“標準報批稿”等材料。國家文物局於收到“標準報批稿”等材料2個月內,完成審核、審批等相關工作。

發展規劃

下一步,國家文物局將根據《手冊》試用情況,進一步最佳化標準制修訂程式,提高標準質量和制修訂效率,提升文物保護標準化工作水平,助力文物事業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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