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醫療保障局

文昌市醫療保障局,是文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於2019年3月21日上午正式掛牌成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昌市醫療保障局
  • 成立時間:2019年3月21日
  • 辦公地址:文昌市文城鎮文蔚路55號就業局大廈6樓
  • 局長:王藝 
發展歷史,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發展歷史

2019年3月21日上午,文昌市舉行機構改革新機構集中掛牌暨任職集中宣布大會。文昌市醫療保障局等新機構正式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家、省有關醫療保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執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和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推進醫療保障改革,研究提出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醫療保障工作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依照省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負責組織制定並實施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四、執行醫療保障待遇政策。負責非特殊困難民眾的城鄉醫療救助工作。
五、監督執行全省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落實省有關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管理等工作。
六、監督醫保經辦機構與符合定點條件的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機構醫保協定。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七、監督醫保經辦機構執行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監督醫保經辦機構執行省醫保局建立的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落實省建立的中國(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中國特色自由貿易港和國際旅遊島建設相適應的人才醫療保障機制。組織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交流合作。
八、貫徹落實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制度,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推進我市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和醫共體創新發展。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責分工:與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醫療保障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三醫聯動”改革和醫共體創新發展,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文昌市醫療保障局設下列內設機構:
(一)綜合室。負責黨組和行政事務日常運轉,承擔文書、文秘、會務、安全、保密、信訪、檔案管理、政務公開、信息綜合、新聞宣傳和應急處置等工作。負責本部門的黨建、教育培訓、隊伍建設等工作。
(二) 政策法規室(行政審批室)。組織擬訂我市醫療保障改革和創新發展的規劃、計畫、方案、辦法等。承擔規範性檔案和對外合作相關文書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治政府建設、信訪、戒毒、市場公平競爭等工作。
(三) 待遇保障室。依據上級檔案要求,執行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組織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落實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方案。負責城鄉醫療救助審批、醫療保障統計工作。
(四) 醫療醫藥服務管理室。依據上級檔案要求,貫徹執行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在定點申請、專業評估、協商談判、協定訂立、協定履行、協定解除等環節對市社保(醫保)中心、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執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執行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落實價格信息發布工作。
(五) 基金監管室(審計室)。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完成各項內部審計工作任務。負責機關財務、預決算、組織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資產管理、財政信息公開、“村醫通”(該項工作由符傳銳副局長分管)、智慧型審核系統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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