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成居士藏語系佛教
- 外文名:Chengdu lay
- 創始時間:7世紀中葉
- 著名建築:布達拉宮
基本信息,發展歷史,四大派別,
基本信息
到8世紀中葉,佛教又直接從印度傳入西藏地區。10世紀後半期藏傳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紀中開始流傳於蒙古地區。此後的300多年間,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普遍信奉佛法中的密宗。隨著佛教在西藏的發展,上層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權,最後形成了獨特的、政教合一的藏傳佛教。
西藏最著名的佛教建築布達拉宮,源於7世紀文成公主入藏時為公主建的宮室,但建成現在的規模,是到17世紀才完成。
發展歷史
佛教在西藏發展的歷史分兩個歷史階段,藏文史籍一般稱“前弘期”和“後弘期”。7世紀中葉到9世紀中葉約2百年為前弘期。這一時期,佛教在吐蕃還是一種外來宗教,它在與當地原有的苯教不斷鬥爭中發展起來,其間曾一度占優勢。赤松德贊(755一797在位)時從印度迎來寂護和蓮花生兩大師,建立桑耶寺和僧團組織。期間,在印傳佛教和漢傳佛教之間曾引發一場爭論(792—794),最終印傳佛教在贊普的支持下得以取勝。赤祖德贊(815一838在位)時,又委僧人為大相,並規定七戶養僧一人之制等,佛教得到進一步發展。他的繼任者贊普達瑪期間,佛教遭受嚴重打擊,但其後約百年,衛藏地區的佛教仍不絕如縷。
10世紀,佛教逐漸由西康、青海、阿里等地將戒律傳回衛藏地區。同時有一些人去印度求法,其中最有成績的是仁欽桑波(rin-chen-bzang-bo,958—1055),譯出以密宗為主的不少顯密經典。又從印度迎請阿底峽進藏,主要傳授顯宗教理,兼及密宗。這樣,佛教逐漸在吐蕃復興,並發展成獨具高原民族特色的藏傳佛教,而且從11世紀開始陸續形成各種支派,到15世紀初格魯派的形成,藏傳佛教的派別分支才最終定型。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薩迦派、噶舉派等前期四大派和後期的格魯派等。格魯派興起後,噶當派則併入格魯派而不單獨存在。藏傳佛教的派別差異既不像印度的小乘十八派是由於其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派,也有異於印度的大乘因其主張的教義不同而分派。其派別差異是因不同師承、不同修持教授、所據不同經典和對經典的不同理解等佛教內部因素和不同地域、不同施主等教外因素而形成眾多派別。這是藏傳佛教的又一特點。
藏傳佛教教義特徵為:大小乘兼學,顯密雙修,見行並重,並吸收了苯教的某些特點。傳承各異、儀軌複雜、像設繁多,是藏傳佛教有別於漢地佛教的一個顯著特點。顯宗說一切有部、經部、唯識、中觀四宗中以中觀為最發達。龍樹一系的論典以“正理聚六論”為中心,經過宗喀巴的倡導,中觀應成派月稱所著的《入中論》最受推崇,成為中觀論著的代表作。《現觀莊嚴論》與《入中論》兩書漢文未譯,而龍樹的《大智度論》藏文未譯,因而成為藏傳與漢傳佛學之一重要區別。藏傳顯宗教理的傳授與探討特別注重口頭的立宗辯論,辯論時嚴格按照因明學的“應成論式”的規矩進行,辨析精細入微,為其他各系佛學少有。藏傳密宗一般分為事部、行部、瑜伽部、無上瑜伽部等四部,而各宗派多以無上瑜伽部的各種教授為主要修行法門。
藏傳佛教的傳承方式既有師徒傳承方式,如寧瑪派、噶舉派、噶當派;也有家族傳承方式,如薩迦派,基本上採用以昆氏家族為基礎的家族傳承方式。但最具特色的還是活佛轉世制度。“政教合一”是藏傳佛教的另一大特點。歷史上,藏傳佛教的多數派別都和一定的政治勢力(包括地方實力集團或家族勢力)結合在一起,形成政教合一制度,教依政而行,政持教而立,彼此依存。這一制度在吐蕃赤祖德贊贊普時初見雛形,至薩迦派時正式確立,其後不斷完善,待格魯派掌西藏地方政教大權後而達鼎盛。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時廢除。
藏傳佛教傳習和修證的處所分為講道院和修道院兩種,也有綜合者。較大的寺院都有規定學制。各派各寺的規定不完全相同。如格魯派哲蚌寺郭莽札倉規定:因明五年,般若四年,中觀兩年,俱舍四年,戒律一年,必須循序而進。戒律學完之後統稱噶仁巴(經學士),其出路有三:1、少數申請應試格西學位,2、自由講學或閉關修持,3、入密宗學院繼續深造。藏傳佛教的學位有多種名目,如噶希(四論士)、饒絳巴(博學士)等,原僅為尊稱,後學制逐漸嚴密,須經過考試才能取得諸如拉仁巴、多仁巴、林賽、曼仁巴(醫藥士)等各種稱號,統稱為格西。
藏傳佛教的寺院規模大小不一,小者只有數人,大者多至七八千人。大寺院一般由經堂、神殿、做為辯經場所的林苑、印經院,若干活佛拉章、僧舍、執事者的辦事處、倉庫、招待施主的客房、牲圈等等組成。寺院在舊西藏往往是一個地區的宗教、文化乃至經濟、政治中心。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重要的寺院依其重要的程度分別規定為國家級、省級、縣級的文物重點保護單位。文革期間許多寺院受到嚴重的破壞,1979年以後由政府資助和信徒民眾自願集資逐漸恢復。
藏傳佛教的文獻極為豐富。藏文《大藏經》分《甘珠爾》和《丹珠爾》兩大部分,其中《甘珠爾》包括顯密經律,主要為佛教的原始經典,《丹珠爾》為論藏,系釋迦牟尼弟子對佛語的闡釋和論述的譯文集成。
藏傳佛教於後弘期時傳入青海、四川、甘肅、內蒙、雲南及今蒙古人民共和國,13世紀後開始傳入元、明、清宮廷,對中央政府的治藏政策和宗教政策產生了重大影響。還先後傳入尼泊爾、不丹、錫金、拉達克等周邊鄰國及鄰境。本世紀初,開始傳入歐美,分別建有傳教中心或藏傳佛教研究機構,並得到迅速發展,現已成為西方國家的不可忽視的宗教信仰之一。
四大派別
寧瑪派(rnying-ma-ba)是藏傳佛教最古老的一個派別。“寧瑪”(rnying-ma)藏語意為“古”、“舊’,該派以傳承弘揚吐蕃時期譯傳的舊密咒為主,故稱為“舊”;其法統與吐蕃時期的佛教有直接傳承關係,歷史淵源早於後弘期出現的其他教派,故稱為“古”。通稱“舊譯密咒派”。寧瑪派僧徒可以分兩大類:第一類稱阿巴,專靠念經念咒在社會上活動,不注重學習佛經,也無佛教理論。第二類有經典,也有師徒或父子間傳授。我們主要介紹是第二類。嚴格意義上的寧瑪派是11世紀時“大素爾”索爾波且?釋迦迥乃(1002--1O62)、“小素爾”索爾窮?喜饒扎巴(1014-1074)、卓浦巴(本名釋迦僧格,1074一1134)三素爾建立寺廟並有較大規模的活動時才形成的。到16、17世紀才有較具規模的寺院,後來在第五世達賴喇嘛支持下得到較大發展。著名的寺廟有西藏的多吉扎寺、敏珠林寺,四川的噶托、竹慶等寺。寧瑪派14世紀就已傳播到不丹、尼泊爾;近代來,印度、比利時、希臘、法國、美國等都建有寧瑪派寺廟,並不斷出版有關教義著作。
寧瑪派的傳承主要分經典傳承和伏藏傳承兩部分。14世紀後,經典傳承即不見史載,由伏藏傳承取而代之。伏藏為前弘期時蓮花生等密教高僧埋藏的密教經典法門,後弘期時發掘出來弘傳於世。藏傳佛教各宗派都有伏藏,但以寧瑪派最為重視,有南藏、北藏之分,《大圓滿法》即為該派獨有的特殊伏藏法。
寧瑪派的教法主要為九乘三部。九乘即聲聞、獨覺、菩薩等顯教三乘,事續、行續、瑜伽續等外密三乘,摩訶瑜伽(大瑜伽)、阿魯瑜伽(隨類瑜伽)、阿底瑜伽(最極瑜伽)等內無上三乘。其中的阿底瑜伽即“大圓滿法”。寧瑪派最為注重修習心部的大圓滿法,主張人心本自清淨,三身圓滿,不假造作,本自現成,修習的關鍵僅是消業淨習,即可契證本性,圓滿佛事。
薩迦派中的“薩迦”(sa-skya)藏語意為灰白色的土地。因北宋熙寧六年(1073)昆?袞卻傑波(1034一1102年)在後藏薩迦縣薩迦寺弘法,故名。薩迦派有血統、法統兩支傳承。元代以後,薩迦派內又出現俄爾、貢噶、察爾3個支派。此外,薩迦派的重要寺院還有四川德格的貢欽寺,青海玉樹的結古寺、稱多縣的示藏寺,西藏林周的那爛陀寺,今錫金境內的結蔡寺等。
薩迦派採用款氏家族世代相傳的傳承方法。代表人物有薩迦五祖。初祖貢噶寧波(1102?一1158)、二祖索南孜摩(1142一1182)、三祖扎巴堅贊(1147一1216)、四祖薩迦班智達?貢噶堅贊(1182一1251)、五祖八思巴?洛追堅贊(1235一1280,薩迦班智達侄子)。1244年,薩迦班智達應蒙古皇子闊端邀請赴涼州會談,為元朝統一西藏作出了重要貢獻。後來,八思巴被元世祖忽必烈封為國師、帝師,領總制院事,管理西藏地方政教事務。1267年西藏建立薩迦派政教合一地方政權,在元中央王朝的支持下,薩迦派勢力大增,其寺院及勢力波及到康區和安多各地,對元朝皇室亦有重大影響。與此同時,薩迦派內部的矛盾亦逐漸發展,1324薩迦寺分成細脫、仁欽崗、拉康、都卻4個拉章,各領屬民、土地。1351年,薩迦派在西藏的掌權地位被帕竹噶舉派的大司徒絳曲堅贊取代,薩迦勢力日漸衰落。明成祖時,封薩迦首領為大乘法王,薩迦派僅保有薩迦附近一小片領地,其首領稱薩迦法王。明朝中期,其他3個拉章傳承斷絕,都卻拉章則再分為彭措頗章和卓瑪頗章兩房,延續至今,薩迦法王由兩房的長子輪流擔任。現今的薩迦法王在美國居住。
薩迦派在顯教方面注重經論的翻譯及辯經。顯宗方面有兩個傳承,一個倡導唯識見,傳授法相學;一個主張諸法性空,傳教中觀應成學說。密教方面有薩迦十三金法(《十三種不越外圍之金法》),“道果法”是最獨特的教法。“道果”法認為,修習佛法有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捨去“非福”(“惡業”、做壞事)。專心於行善,來生即可投生三善趣之中。第二層次是斷滅“我執”(“我執”指執於一切有形或無形的事物)。“我執”一斷滅,煩惱苦痛便無從生起,人也可從流轉輪迴的痛苦中得以解脫。第三層次便是除去“一切見”。一切見指“斷見”(指片面解釋“宇宙萬物皆非實有”)和“常見”(指一般人的見解)。薩迦派認為,要防止“斷見”、“常見”,走中道,這樣才能達到智者的境界。
薩迦派對藏族文化的發展有重要貢獻,元代帝師達瑪巴拉在北京召集藏、漢、印度、北庭名僧用梵文原本對勘藏漢文佛教大藏經典,歷時3年撰成《至元法寶勘同總錄》。這為《藏文大藏經》的編定和刻印打下了基礎。薩迦寺至今仍是藏傳佛教中藏書最為豐富的一座寺院。
噶舉派是藏傳佛教支派最多的教派。“噶舉”(bkav-rgyud),藏語意為“口授傳承”,謂其傳承金剛持佛親口所授密咒教義。創立者先後有兩人。一是瓊布朗覺巴(khyung-po-rnal-vbyong-pa,990—1140),一是瑪爾巴譯師。這一派支系眾多,有達波噶舉和香巴噶舉兩大傳承。達波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達波拉結,但淵源卻可以追溯到瑪爾巴、米拉日巴師徒。達波拉結是米拉日巴的上首弟子之一,1121年在達布建岡布寺,收徒傳法。他融匯噶當派的《道次第》和米拉的《大手印》教授,寫成《道次第解脫莊嚴論》,逐漸形成獨特的風規,而成“達布噶舉派”。後來,達波拉結的眾多門徒發展出更多的支系,通常有“四系八支”之稱,遍布於藏區等地,至今未衰。達波噶舉中的帕竹噶舉、噶瑪噶舉的上層曾受元、明兩朝冊封,相繼執掌西藏地方政權。格魯派興起後,噶舉派中僅有止貢、噶瑪、達隆、主巴四支系保有一定勢力。香巴噶舉系統的創始人是瓊波南交巴,故也稱瓊布噶舉。因瓊波南交巴在後藏的香地區(shangs)廣建寺廟,傳法講道,故稱“香巴噶舉派”。
噶舉派主要寺院有西藏墨竹工卡的止貢寺、四川德格的八邦寺等。
噶舉派主要學說是月稱派中觀見,重密宗,採取口耳相傳的傳授方法,曾融合噶當派教義。修習上,噶舉派注重修身,主修大手印法。大手印有顯密之分。顯教大手印為修心法門,修的是空性大手印,它要求修行者心住一境,不分別善惡美醜,以得禪定。密教大手印為修身法門,密宗大手印則以空樂雙運為道,分實住太平印、空樂大平印和光明大手印等。大平印修身的方法有四種,最主要的目的是通過對人體呼吸、脈、明點(心)的修煉,而達到一種最高境界。
格魯派(dge-lugs-pa)中的“格魯”一詞漢語意譯為善規,指該派倡導僧人應嚴守戒律。又因該派認為其教理源於噶當派,故稱新噶當派。格魯派既具有鮮明的特點,又有嚴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後來居上,成為藏傳佛教的重要派別之一。
該派奉宗喀巴大師(1357一1419)為祖師。宗喀巴於1402年和1406分別年寫成《菩提道次第廣論》和《密宗道次第廣論》,為創立格魯派奠定了理論基礎。1409年正月,宗喀巴在拉薩大昭寺首次舉行祈願大法會,同年又在拉薩東北興建甘丹寺,並自任住持,這是格魯派正式形成的標誌。後來,該派勢力逐步擴大,修建了以哲蚌寺、色拉寺、扎什倫布寺等為代表的寺院。活佛轉世制度的採用是格魯派走向興盛的轉折點。清代格魯派形成達賴、班禪、章嘉活佛(內蒙古)、哲布尊丹巴(外蒙古)四大活佛轉世系統。清代以來,格魯派寺院有了很大發展,除拉薩三大寺外,扎什倫布寺、昌都寺,青海塔爾寺、隆務寺、佑寧寺,甘肅拉卜楞寺、卓尼寺,四川格爾底寺、甘孜寺,雲南中甸的格丹松贊林寺,北京雍和宮等也都是格魯派的著名大寺院。
格魯派的佛教理論繼承阿底夏所傳的龍樹的中觀應成派思想,主張緣起性空。所謂緣起,即待緣而起,也就是說一切法的產生均有原因;性空則是自性空的略寫,一切法均無自性,從緣而起,這便是緣起性空。修行上採取“止觀雙運”的修行方法,止觀兼重,即主張止往修、觀察修兩種輪次修習。格魯派認為,修止就是把心安住於一境,如果得到輕安之感,即是止的本體;修觀就是通過思維而得到輕安之感,此為觀的本體。修習應止觀相互配合,由止到觀,由觀到止,而達涅。格魯派認為戒律為佛教之本,因此重視一切微細教法,要僧人以身作則,依律而行。在顯密兩宗的關係上,格魯派則強調先顯後密的修習次第和顯密兼修的方法。
格魯派寺院組織嚴密。較大的寺院一般分寺院、札倉、康村三級,而且各有管理組織,執事人員實行任期制,各司其責,重要事務則會商決定。學經制度健全。有系統的佛教教育體系和學位制度,規定顯密並重,先顯後密,注重戒、定、慧三學並習的學經程式。同時格魯派寺院還重視文法、修辭、工巧、醫藥、歷算等學科,對藏族思想文化的發展起過重要的作用。
前弘期的興盛與寂滅
拉薩大昭寺主殿內供奉著一尊享有世界上最為罕見之尊榮的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近600年來,眾多的佛教徒跋涉千里,一步一個長頭地磕到這尊佛像的腳下,以表達他們對佛的極度虔誠。時至今日,每天仍有數以千計的信徒在這尊像前項禮膜拜,像前的石板被信徒的身軀磨擦得像鏡子一樣光滑。釋迦牟尼在世時,弟子們為使他的真容傳之後世,特請工匠替他造了4尊8歲等身像和4尊12歲等身像。因有釋迦牟尼的奶母等人從旁指導,故造像與其本人酷肖。據藏文古籍《松贊乾布遺教》記載,印度國王達爾瑪巴拉為感謝中國國王資助他擊潰入侵者,使佛法重放光明,特並將其中一尊釋迦牟尼12歲等身像奉送給中國國王。松贊乾布迎娶文成公文時,唐太宗將這尊像作為嫁妝,由都城長安送抵拉薩,此後,這尊佛像便與藏傳佛教共榮辱。在迎娶文成公主前,松贊乾布已娶鄰國尼泊爾的尺尊公主為妃。尺尊公主帶來一尊釋迦牟尼8歲等身像。尺尊公主邀文成公主一起建廟以供奉佛像。文成公主經勘測發覺,吐蕃地形狀似仰臥的魔女的心臟,湖水系魔女的血液,應在此填土塞其血液,建神廟以鎮之。所建寺廟就是今日之大昭寺。現8歲等身像供奉於拉薩小昭寺。
松贊乾布主持翻譯了大量佛經,並制定法律明令人民要虔信佛教,佛教開始在吐蕃傳播起來。赤松德贊即位贊普後,派人往印度迎請著名僧人錫瓦措(又譯稱寂護靜命)和教長白瑪(蓮花生大師)來吐蕃弘傳佛法。他們到吐蕃後的第一件事,就是給佛教建立根據地,即由蓮花生勘查選定地點,興建了西藏佛教史上第一個剃度僧人出家的寺院--桑耶寺。在桑耶寺建成後,赤松德贊特地派人到印度請來12位僧人,為7位吐蕃貴族青年剃度授戒。這7人出家是西藏佛教史上極為重要的一件大事,是藏人出家之始,他們在藏文史籍中被尊稱為“七覺士”。赤松德贊之後的3位贊普也都大力扶植佛教,僧侶免於賦稅和體力勞動;王宮內設定供奉佛、法、僧“三寶”的道場,讓僧人參與國政。在藏文史籍中與松贊乾布、赤松德贊合稱為“三大法王”的赤祖德贊執政時,還建立了僧人供給制度,規定每7戶平民負責供養1位僧人的生活。當僧人講經時,赤祖德贊坐在中間,頭髮編成兩辮束以長絲帶伸展在僧人座位上,然後讓僧人坐上去,以此表示他對僧人的尊敬。赤祖德贊的興佛措施和把王朝軍政大權交給佛教僧人的做法,引起貴族們的不滿。貴族們謀害了赤祖德贊,擁立朗達瑪為贊普後,展開了大規模的禁佛運動。桑耶寺等著名寺院都被封閉,大昭寺改為屠宰場,釋迦牟尼等身像被埋藏起來。因為是文成公主把釋迦牟尼佛像從內地帶來並使吐蕃有了佛教,故文成公主被禁佛者說成是魔鬼的轉世。僧人被勒令改信苯教,不願從命而又戒殺生的僧人被強迫操起弓箭,帶著獵狗去山上打獵。佛教寺廟內的壁畫被塗抹掉後,又在上面畫僧人飲酒作樂的畫。許多佛像被拖出寺院釘上釘子扔入河中,大量佛經被燒毀或扔到水中。這次禁佛運動對佛教的打擊是非常沉重的,以致西藏宗教史籍把朗達瑪以後的近百年間稱為“滅法期”或“黑暗時代”。而從松贊乾布時佛教傳入吐蕃到朗達瑪禁佛這一時期,在西藏佛教史上被稱為“前弘期”。
僧職稱謂
藏傳佛教的僧職,在教內已形成一整套既嚴格又分門別類的選拔制度,它是維繫藏傳佛教寺院及僧團秩序、開展各類宗教活動的重要組織保障。其稱謂眾多,概括來說,大體上可分為封號性僧職稱謂、學位性僧職稱謂、戒律性僧職稱謂和寺院組織中之僧職稱謂。
(一)封號性僧職稱謂
封號性僧職稱謂,是由歷代中央王朝授封的一種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諸多僧職稱謂中最具聲望。這類僧職起始於元朝,1260年,忽必烈即帝位後,封薩迦派第五代祖師八思巴·洛哲堅贊為國師,授予玉印,領總制院事,統領天下釋教;1269年,忽必烈又晉封八思巴為帝師,從而促使了西藏政教合一制度的正式形成。自此西藏政教合一制度對藏族地區的社會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大寶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噶舉派高僧活佛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噶瑪噶舉黑帽系第五世活佛德銀協巴應明朝永樂皇帝之邀抵達南京,受到明成祖的盛情款待,並受封為"萬行具足十方最勝圓覺妙智慧善普應佑國演教如來大寶法王西天善自在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寶法王"。這一封號遂成為噶瑪噶舉黑帽系活佛的專用尊號,沿襲至今,如第十七世噶瑪巴活佛就是當今在世的"大寶法王"。
大慈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格魯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作為宗喀巴大師大弟子之一的釋迦耶希(又名絳欽曲傑)代宗喀巴進京應詔,受到明廷的盛大歡迎,於1415年被明成祖封為"妙覺圓通慈慧普應輔國顯教灌頂弘善西天佛子大國師";1429年,釋迦耶希再次應邀進京,並在內地留住造寺傳法,遂於1434年又被明宣宗皇帝封為"萬行妙明真如上勝清淨般若弘照普慧輔國顯教至善大慈法王西天正覺如來自在大圓通佛",簡稱"大慈法王"。
大乘法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薩迦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13年,薩迦派高僧貢噶扎西(漢籍中稱昆澤思巴)應明朝廷之邀抵達南京,被明成祖封為"萬行圓融妙法最勝真如慧智弘慈廣濟護國演教正覺大乘法王西天上善金剛普應大光明佛領天下釋教",簡稱"大乘法王"。
大智法王,是明朝對藏東地區的藏傳佛教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明朝永樂初年,朝廷邀請岷州地區的藏族高僧班丹扎西入朝,並讓他在內地長期留住;明宣宗時被授予"淨覺慈濟大國師";明英宗時晉封為"西天佛子大國師";明代宗時再晉封為"大智法王"。
闡化王,是明朝對藏傳佛教帕主噶舉派高僧授予的僧職稱謂。1406年,明成祖封當時任帕主噶舉派主寺澤當寺第五位寺主扎巴堅贊為"闡化王"。
除了以上數位僧職較高的法王外,明朝政府授予的藏傳佛教僧職稱謂,可謂不勝枚舉,諸如贊善王、護教王、闡教王、輔教王以及西天佛子、灌頂國師、灌頂大國師等等,在此不一一贅述。
清朝時期,清政府繼續對藏傳佛教高僧,特別對格魯派大活佛授予至高無上的僧職頭銜,比如達賴、班禪、章嘉和哲布尊丹巴等。由於這一時期授封的僧職稱謂大都是藏傳佛教界具有廣泛影響並形成制度化的活佛系統,故準備另文專述。
(二)學位性僧職稱謂
學位性僧職稱謂,在藏傳佛教界具有很高的地位和威望。因為這一僧職稱謂是極少數僧侶經過長期的清苦修學而獲得的一種宗教學銜,它能夠顯示各自在佛學知識領域具有頗高的專業水準和身份。這一宗教學銜在藏語中總稱為“格西”(漢文意譯為“善知識”)。“格西”中又有不同級別的具體稱謂,諸如“拉然巴”、“措然巴”、“林賽巴”、“多然巴”、“阿然巴”、“曼然巴”、“噶然巴”等。
拉然巴格西,是藏傳佛教格西中級別最高的學銜,也是藏傳佛教顯宗中最高的學位。每位申請拉然巴格西學位的考僧,必須在拉薩大昭寺舉行的祈願大法會期間,通過三大寺(甘丹寺、哲蚌寺和色拉寺)高僧提出的佛學疑難問題的答辯,並得到認可才能獲取這一宗教學銜。
措然巴格西,是僅次於"拉然巴"的一種格西學位。每位考僧只有通過拉薩小昭寺舉行的大法會,並在拉薩三大寺眾高僧前答辯佛教經律論取勝,才能獲得這一宗教學銜。
林賽格西,該學銜排在措然巴格西之後,是某位學僧在拉薩三大寺中的任何一寺內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考取的一種格西學位。多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大經堂門前的石階上舉行的法會上通過答辯佛教經論而獲取的一種格西學位,排在林賽格西之後。凡是具備條件的各大寺院均可授予多然巴格西的宗教學銜。
除了上述四種不同級別的格西學位之外,還有一些專業性較強的格西學位,比如,阿然巴、曼然巴等。
阿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各大寺院的密宗學院中通過對密宗理論的研習以及實踐修煉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一般而言,進入密宗學院修學的條件比較嚴格,其學僧必須先經過在聞思學院研讀藏傳佛教五部大論的階段,並在此獲得畢業後才有可能升入密宗學院深造;最好是取得上述格西學位中的任何一項後,被選派或推薦到密宗學院研修,最後取得阿然巴格西的學銜。阿然巴格西的學銜也有等級差別,如在拉薩上、下密宗學院中取得的阿然巴格西學位,是至高無上、最為權威的密宗格西的頭銜。
曼然巴格西,是某位學僧在藏傳佛教各大寺院醫學院長期研習藏醫藥學而獲得的一種格西學位或藏醫學位。由於醫學院所學理論知識極為廣泛深入,而且還要經常進行在野外採藥等實踐,故其研習時間相對較長。另外,藏傳佛教寺院中還有"噶然巴"、"然絳巴"等級別較低的宗教學銜,在此不一一贅述。
(三)戒律性稱謂
戒律性稱謂,藏傳佛教同其它佛教流派基本相一致。比如,藏傳佛教中的戒律性稱謂,大體上可分為七類:即格聶、格聶瑪、格策、格策瑪、格隆、格隆瑪和格羅瑪。
格聶,即居士,又名"近事男",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男性,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塞或鄔婆索迦。居士中又可分為六種:即歸依居士、一戒居士、數戒居士、多戒居士、圓戒居士和梵行居士。
格聶瑪,即女居士,又名"近事女",是受皈並守護居士五戒而可居留俗家的女子,也就是指在家行持佛法的女佛教徒。其梵文音譯為優婆夷或鄔婆斯迦。
格策,即沙彌,又名"勤策男"、"勞策"、"求寂"等,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又說為三十六戒)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室羅摩尼羅。
格策瑪,即沙彌尼,又名"勤策女"、"求寂女",是出家並守護沙彌十戒的出家女性或尼僧。
格隆,即比丘,又名"淨乞食"、"乞士",是受持《毗奈耶經》中所述二百五十三條戒律的僧侶。其梵文音譯為比丘或苾芻。比丘僧在廣大藏傳佛教信徒中享有崇高的地位。
格隆瑪,即比丘尼,又名"女乞善"、"乞淨食女",是具足受持三百六十四條戒律的出家女性或尼僧。她們在藏傳佛教界也具有較高的威信。
格羅瑪,即正學女或正學尼僧,是專為出家尼僧受持的介於沙彌尼戒與比丘尼戒之間的一種戒律。一般受持此戒二年後就有資格受持比丘尼戒。其梵文音譯為"式叉摩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