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規劃局

根據《中共文山縣委、文山縣人民政府關於文山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文發〔2010〕52號)和《文山州人民政府關於撤銷文山縣設立文山市的通知》(文政發〔2010〕99號)精神,設立文山市規劃局,為文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山市規劃局
  • 國家:中國
  • 區域:雲南文山市
  • 作用:促進區域合理規劃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將文山市規劃局承擔的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違規建築的規劃執法權及行政處罰權劃入文山市市政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文山市規劃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州、市關於城鄉規劃(含風景名勝區規劃)、勘察測繪的法律、法規和各項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市城鄉規劃事業的政策措施、中長期規劃;擬訂城鄉規劃的有關檔案;綜合協調全市城鄉規劃工作並負責組織實施。
(二)文山市規劃局負責組織編制、調整、修訂、論證、審核、報批全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建設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各類專業(項)規劃;負責市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歷史文化保護區、旅遊景區規劃的審核、報批;負責指導鄉鎮及村莊規劃編制工作。
(三)文山市規劃局參與全市江河流域規劃、區域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社會經濟發展規劃的制定等。
(四)文山市規劃局承擔城鄉規劃區(含風景名勝區)各類建設項目的選址、規劃方案的論證、審批;負責工程竣工規劃驗收;核發城市、鎮“一書三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核發鄉、村莊《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負責城市雕塑、戶外廣告的方案審核。
(五)文山市規劃局承擔城市規劃區臨時用地和臨時建設工程規劃審批,對改變土地用途進行審核。
(六)文山市規劃局承擔城鄉規劃區範圍內城市道路及給水、排水、通信、燃氣、電力等市政工程的規劃審批。
(七)文山市規劃局負責規劃區內建設工程放線、驗線、核線;承擔城鄉規劃、測繪成果資料檔案的存檔、借閱、保管;承擔規劃設計資質的備案、管理。
(八)文山市規劃局參與規劃區內違法違章建設工程的相關工作。
(九)文山市規劃局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文山市規劃局機關設6個內設機構。
(一)文山市規劃局辦公室
負責單位上傳下達、內部管理及外部協調工作;負責單位文秘、機要、信件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單位工作制度、組織會議及協調督辦工作;負責單位對內、對外的各方面宣傳工作;負責單位機關事務、信訪、接待、安全、衛生等工作;負責文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存檔工作;承擔文山市城鎮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相關工作;組織法律、法規的學習工作;負責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負責單位人事、教育工作;負責單位的財務工作;負責單位統計工作。
(二)文山市規劃局規劃用地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及城市、鄉(鎮)建設項目的選址,初擬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提出建設項目用地的規劃設計條件,核定用地面積,圈定用地紅線;負責臨時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建設用地的出讓、轉讓、改變性質的規劃報批工作;參與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評審。
(三)文山市規劃局規劃工程科
負責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報批的條件審核;核發建設工程的規劃設計條件;參與工程方案的初審和評審;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建設工程竣工規劃驗收合格證;參與規劃區內違法違章建設工程的技術核定及相關工作。
(四)文山市規劃局編審報批科
負責承辦總體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專業規劃、全市城鎮體系規劃的編制(修編)評審和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市級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歷史文化保護區、旅遊景區規劃審核、報批;組織城市規劃區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鄉鎮、村莊規劃的審核;組織規劃任務編制、規劃方案評選(包括契約擬訂、招標、評標等),開展規劃編制後期成果評估,協助規劃成果驗收;開展規劃(信息化)的服務工作,包括規劃諮詢、出售、購買相關規劃和信息化資料、進行規劃公示等服務工作;牽頭擬訂全市規劃管理技術性檔案。
(五)文山市規劃局工程測繪科
負責按國家技術規範要求測繪各類比例的地形圖;負責各類標高的核定;負責建築紅線的放線、驗線、核線等;負責建立、維護和管理城鄉規劃區內基礎地理信息系統及相關工作。
(六)文山市規劃局鄉鎮小城鎮規劃管理科
負責指導鄉鎮總體規劃及各項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修編)、審核、報批工作;負責鄉鎮規劃助理員的指導、聯繫及培訓工作;負責鄉鎮和村莊建設項目的審核、驗收工作。

人員編制

文山市規劃局暫定人員數16人。核銷原文山縣城鄉規劃局事業編制27名。
文山市規劃局設局長1名、副局長4名,即正科級領導職數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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